㈠ 房產稅是按租金的預收賬款還是結轉收入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以房產的來計稅價值或房產源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按房產計稅價值征稅的,稱為從價計征;按房產租金收入征稅的,稱為從租計征。
1、從價計征的房產稅,是以房產余值為計稅依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扣減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房產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計繳房產稅。計征房產稅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稅。房產的租金收入,是指房屋產權所有人出租房產使用權所取得的報酬,包括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對以勞務或其他形式為報酬抵付房租收入的,應根據當地同類房產的租金水平,確定一個標准租金額從租計征。
㈡ 房產稅是按含稅收入計提還是按不含稅收入計提
2016年5月1日實行全面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前,房屋出租房產稅按照含稅租金收入的12%計算交版納權(按房產余值1.2%計算交納房產稅不變),2016年5月1日全面營業稅改增值稅後,房屋租金收入按照不含增值稅銷售
額計算交納。
㈢ 關於房產稅什麼是從價計征、從租計征及計算方法
1、從價計征: 按照房產余值征稅。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稅法規定的減除幅度內自行確定
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等,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計稅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從租計征: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稱為從租計征。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別對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收取固定收入,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
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徵收,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計稅公式為:
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3)房產稅按照什麼收入擴展閱讀: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2010年7月22日,在財政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房產稅試點將於2012年開始推行。但鑒於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
㈣ 房產稅按照什麼標准收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 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產稅徵收標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 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 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㈤ 房產稅的詳細計算方法
房產稅的計算方法 根據稅法規定,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 (一)按房產原值一內次減除30%後的余值計算。其容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稅額=房產賬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l2%) 以上方法是按年計征的,如分期繳納,比如按半年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2;按季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4;按月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12。
㈥ 房產稅徵收是按照什麼標准,房產稅徵收的標准
房產稅復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制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 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產稅徵收標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 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 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㈦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不包括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價值。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有兩種:一是房產的計稅余值,二是房產租金收入。(一)房產的計稅余值
按稅法規定,對於企業自用房產,應以房產的計稅余值為計稅依據。
所謂房產的計稅余值,是指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的自然損耗等因素後的余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根據當地具體情況確定。
這里所說的房產原值,是指企業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在「固定資產」帳簿中記載的房屋的原價。因此,凡是在企業「固定資產」帳簿中記載有房屋原價的,均以房屋原價扣除一定比例後作為房產的計稅余值。若「固定資產」帳簿中沒有記載房屋原價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確定房屋原值。在具體確定房產原值時,房產原值應當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包括:暖氣、衛生、通風、照明、煤氣等設備,各種管線如蒸汽、壓縮空氣、石油、給水排水等管道及電力、電訊、電纜導線、電梯、升降機、過道、曬台等。按照規定,屬於房屋附屬設備的水管、下水道、暖氣管、煤氣管等應從最近的探視井或三通管算起,電燈網、照明線應從進線盒聯結管算起。按照規定,企業對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產的原值。(二)租金收入
按照規定,對於企業出租的房產,應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房產租金收入是指企業出租房產所得到的報酬,包括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
㈧ 如何確定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1、從價計征
按照房產余值征稅的,稱為從價計征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稅法規定的減除幅度內自行確定。這樣規定,既有利於各地區根據本地情況,因地制宜地確定計稅余值,又有利於平衡各地稅收負擔,簡化計算手續,提高征管效率。
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等,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2、從租計征
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稱為從租計征,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8)房產稅按照什麼收入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
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第三條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第五條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繳費途徑
1、納稅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申報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稅務機關將開設個人住房房產稅申報納稅綠色通道,專窗受理納稅人申報繳納稅款。納稅人用帶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通過pos機當場繳納稅款並取得《通用繳款書》;
2、第一個是辦稅服務廳。納稅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區縣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的申報納稅專窗,用帶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通過pos機當場繳稅;
3、第二個是銀行。納稅人也可到就近的上海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自營)在本市辦理個人業務的營業網點使用銀行卡或現金繳稅;
4、第三個是付費通網站。納稅人還可以登錄付費通網站按照網上流程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