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房產證繼承問題
一、農村房屋沒有房產證,只有宅基地使用證。農村房屋買賣也不需要在房產管版理機關辦權理登記。
二、你的想法可以通過以下方法達成:讓你爺爺奶奶共同立一書面遺囑。如果你爺爺奶奶不會寫字,就在本村請兩個分本家族也無親戚關系的村民,由其中一人代書,寫完後你爺爺奶奶,和兩村民都簽字捺印。
三,以上遺囑內容為:你爺爺奶奶去世後,所有房屋都由你爸爸繼承。
四、遺囑立完最好公證交與你爸爸。
㈡ 我孫媳婦是農村戶口,我也是農村戶口,能遷移我的名下嗎
這個應該要走很多程序的吧?你可以去問一下唄。去公安局。可以跟你們那些居委會那些人商討一下。你的情況告訴他們明白,讓他們幫幫你了。如果是特殊情況的,應該可以特殊去處理的。希望能幫到你
㈢ 戶口本上就只有爺爺,房產是我和媳婦的孫子的戶口怎麼遷進去
帶上房產證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戶口遷入。
㈣ 關於農村戶口婚遷的問題
每個地方的政策是不同的,有些需要一些證件才可以遷戶口,比方說是結婚證,像上海需要滿多少年才可以遷戶口。
㈤ 房產證是爺爺的名字如何過戶到孫子名下
我國房產、不動產的來實踐中,對於「自房產證是過世爺爺的名字,怎樣更名成孫子的」事宜,只有通過司法公正和法院訴訟兩個方法才能在,房產所在地縣市區級不動產交易中心解決更改的。至於「口頭說房子是我爸爸的」那是不可能成立了。
一、房產、不動產司法公證:在沒有有效的遺囑情況下,由房產所在地縣市區級公證處,依據你的公證申請,在得到你爺爺奶奶所有的子女(《繼承法》(1985年10月1日實施)規定的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含精神病姐姐的法定監護人),在公證處現場一致同意,並簽署放棄繼承書面文件的情況下,才能辦法有你(孫子)代位繼承的公證文書,依據此公證文書才能到房產所在地縣市區級不動產交易中心,辦理更名手續、領取新的《不動產權證書》。
二、在你爺爺奶奶所有的子女(含精神病姐姐的法定監護人)有一人有異議,不放棄繼承房產的情況下,只有通過房產所在地縣市區級人民法院的訴訟、審理、判決,依據人民法院有你(孫子)代位繼承的生效判決書條款,依據此生效判決書才能到房產所在地縣市區級不動產交易中心,辦理更名手續、領取新的《不動產權證書》。
㈥ 農村房產證可不可以轉到孫名下
可以過戶到孫子名下的,但是因為孫子的姑姑還在世,按照相關規定姑姑有權繼承房產,這種情況要姑姑與孫子一起到公正處辦理姑姑放棄繼承的公正,就可以把房產與過給孫子
㈦ 農村房屋房產證是爺爺的名字,爺爺已去世,孫子成為戶主,孫媳婦可以遷入嗎
戶主是孫子,孫媳婦嫁過來是可以遷入的。
㈧ 爺爺的房產證應如何可以直接轉給孫子
那要看你奶奶還在不在世,如果是爺爺奶奶共有產,奶奶不在的話,爺爺最多把他自己的50%直接轉讓給你,奶奶的50%要按繼承程序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