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產產權年限到期後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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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後,可參照一下三點:
1、續費續期
按照規定,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續期,但目前國家尚未出台土地到期後的具體實行辦法。
《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期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房屋產權到期後,房屋業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續期申請,申請獲得批准之後,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並根據當時的簽合同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從而重新獲得土地使用權。這也是目前產權到期默認的有效的解決方法。
2、國家給予賠償
如果房屋到期後不申請續期或者是申請續期沒有被批準的情況,國家可依法收回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權,依附於土地之上的房屋,則會根據一定的價值和市值給予相應的賠償。
3、危房拆遷補償
房屋產權到期後或者是還未到期便有嚴重的質量安全問題,或者是被定義為危房的,則會根據程序走拆遷的流程。被拆遷的業主會根據拆遷補償的標准給予房和錢的賠償。
從法律上來看,房子產權到期後房屋所有人可以選擇申請續期。但是從現有政策上來看,你的房子並非永遠是你的。所以在產權年限即將到期之前,還得早做准備,以免在國家要求回收土地使用權時措手不及。
❷ 房屋產權年限70年到期後怎麼辦
(2)房屋使用年限 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 70 年,工業用地 50 年,商業用地 40 年,綜合用地 50 年。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於這個年限。這個問題對於私人購房尤其顯得重要,不少業主在購房時不禁產生疑問:當使用期限到了之後,房子還屬於自己嗎?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 70 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房屋是你的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 70 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地 40 年、綜合用地 50 年、住宅用地 70 年、工業用地 50 年)。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 70 年的,大部分在30-60 年左右。 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周期,最短也得 1-2 你年,到你手裡使用年限就不到70 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 30 幾年、60 幾年的。 溫馨提示: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 70 年,70 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就是 70 年產權。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❸ 房地產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按照國家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回起。工業用地答50年;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間開始算起。
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❹ 房屋產權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房子都買下了,難度還不是屬於自己所有的?我們買下的房子是有年限的,過了這個年限就不屬於自己了?也許很多朋友在看到這個房子產權年限的時候會抱有這樣的想法。但是實際上,這里所說的房子產權年限並非是房子所有權的年限,而只是建造房子的土地的使用年限。那麼房子產權年限是多長?房子產權年限到期了怎麼辦?根據不同的土地性質,房子產權年限也是不同的。
一、房子產權年限是多長?
土地使用權年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二、房子產權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所以房屋產權到期後,一般會有兩種情況:
1.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預計類似拆遷安置)。
2.國家不收回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需要由房屋業主在到期前一年向國家聯名申請續期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並補交土地出讓金。至於需要補交多少土地出讓金,續期多久,目前在法律層面上還沒有明確規定。當然,續期和出讓不同,不能把續期和土地出讓收費等同起來,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房子產權年限是多長?房子產權年限到期了怎麼辦?一般來說,房子在產權沒有到期之前就會進行拆遷安置處理,因此,市面上也鮮少會出現因為房子產權年限到期的糾紛事件。
❺ 房屋產權年限70年到期後怎麼辦
房屋產權年限70年到期後抄可以自動續期。
1、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也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再次申請不超過30年的期限。
3、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5)房產年限到期後怎麼辦擴展閱讀:
按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的分類。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1)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❻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
工業用地的土地年限是版50年;
教育、科技、文權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土地年限是50年;
旅遊、商業、娛樂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土地到期後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的,國家有權收回土地,並對業主進行補償;或是繳納土地出讓金,進行土地使用年限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