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需要什麼手續
一、首先,出租人應擁有房屋的產權和租賃證。如果是公房,承租人必須經過產權人(單位、房管所等)的同意,方可出租。否則視為「公房私租」,這也是北京市近來清理整頓租賃市場的重點..
二、有關手續。出租人應攜帶房屋所有權證、房產共有權證、身份證和租賃合同等有關資料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租賃備案,領取《房屋租賃許可證》,並持《房屋租賃許可證》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房屋租賃安全合格證》及出租房屋標牌。承租人如是外埠人員尚須到所在地街道派出所辦理「進京暫住證」..
三、有關稅費。
1.房產稅。
2.城鎮土地使用稅。
(以上兩稅凡經房管部門備案並執行規定租金標準的,可暫免繳納。)
3.營業稅。
按租金收入的5%繳納。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徵。
4.城市建設維護稅。
納稅人所在地在東城、西城、崇文、宣武范圍內,以及朝陽、海淀、豐台、石景山、門頭溝、燕山六個區所屬街道辦事處管理范圍內的,按營業稅的稅額的7%計征。納稅人在郊區各縣城、鎮范圍內的,按營業稅的5%計征,其餘地區稅率為1%。
5.教育費附加。
按營業稅稅額的3%計征。
6.印花稅。按租金的千分之一貼花。
7.個人所得稅。
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費用後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稅;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均為20%。
舉例而言,海淀區一套二居室,月租金2000元每月,租期1年,應繳納稅費為:
營業稅100元每月,城市建設維護稅每月7元,教育費附加每月3元,印花稅共24元(均攤每月2元),個人所得稅240元每月,個人凈收入為1648元每月。
㈡ 辦房屋租賃證需要什麼材料
1、需要雙方提供的證件有,帶著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租賃合同到當地房管部門房屋租賃管理科辦理相關手續。
2、出租人需要提供的證件有,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或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社員房屋使用證。
3、如果出租人是委託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請房屋租賃證,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證件外,還應提交房屋產權人委託其代管的委託證明。
4、承租人如果為境外人員的,需要提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居留證件,承租人為境外單位的,需在提交國家安全局批準的有關文件。承租人為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提交有關單位或組織的有效證件。
5、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攜帶相關的證件,在登記備案後方可領取房屋租賃證。
㈢ 房屋租賃許可證發證去哪裡辦 需要什麼材料
到當地的房屋管理部門的租賃科室辦理。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文件:書面租賃合同;房屋版所有權證書書;當事人的合權法身份證件;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的,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委託代管房屋,還須提交委託人授權出租的書面證明。
㈣ 房屋租賃許可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一、《房屋租賃證》需要到市房產局辦理。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規范住房交易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住房租賃手續費按指導租金的1%計收,由租賃雙方各承擔50%。指導租金由各市物價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二、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流程
【一】、租賃雙方當事人填寫租賃合同
【二】、雙方應提交文件資料
(一)租賃雙方當事人必交要件有:
1、《出租屋登記申請表》;
2、《xx市房地產租賃合同》(一式三份);
3、《房地產證》、宅基地證或報建表;
4、共有的房產還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文件;
5、轉租的還應提交轉租人與原出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如該合同中沒有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的約定條款,應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
6、委託代辦的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身份證明;
7、受委託經營管理房屋的除提交有效產權證明外,還應交合法的授權委託書;
上述第3~7項的資料是復印件的,須提供正本核對後(包括加蓋核對章和核對人簽名),方能生效。
(二)租賃雙方當事人交驗的文件、資料(只核對原件):
1、租賃雙方當事人如果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證明;
2、租賃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是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證明(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合法資格證明。
【三】、審查登記
1、管理服務中心審查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必交要件資料和交驗資料。
2、管理服務中心審查合同內容,並將租賃資料輸入"房屋租賃系統"。
3、區租賃所審批核發。
4、當事人到管理服務中心領回《房屋租賃證》。
【四】、立卷歸檔
㈤ 辦理房屋租賃證需要什麼程序
辦理房屋租賃證需要帶著材料到當地房管部門房屋租賃管理科辦理相關手續。
手續費用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納0.5‰的交易手續費。
1、需要雙方提供的證件有,帶著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租賃合同到當地房管部門房屋租賃管理科辦理相關手續。
2、出租人需要提供的證件有,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或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社員房屋使用證。
3、如果出租人是委託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請房屋租賃證,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證件外,還應提交房屋產權人委託其代管的委託證明。
4、承租人如果為境外人員的,需要提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居留證件,承租人為境外單位的,需在提交國家安全局批準的有關文件。承租人為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提交有關單位或組織的有效證件。
5、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攜帶相關的證件,在登記備案後方可領取房屋租賃證。
6、出租人或承擔人提供房屋租賃的相關證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區房地產市場提出申請領取《房屋租賃合同》。
7、出租人和承租人應該認真填寫《房屋租賃合同》上的相關內容。填寫完整後,送到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受理和審核。審核通過後,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納0.5‰的交易手續費。並發《房屋租賃證》。
8、在領取《房屋租賃許可證》後並持《房屋租賃許可證》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房屋租賃安全合格證》及出租房屋標牌。承租人如是外埠人員須要到所在地街道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拓展資料:
第十五條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四)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十六條對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向租賃當事人開具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一)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並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與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記載的主體一致;
(三)不屬於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告知房屋租賃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第十七條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應當載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有效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賃用途、租金數額、租賃期限等。
㈥ 辦房屋租賃證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1、需要雙方提供的證件有,帶著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租賃合同到當地房管部門房屋租賃管理科辦理相關手續。
2、出租人需要提供的證件有,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或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社員房屋使用證。
3、如果出租人是委託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請房屋租賃證,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證件外,還應提交房屋產權人委託其代管的委託證明。
4、承租人如果為境外人員的,需要提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居留證件,承租人為境外單位的,需在提交國家安全局批準的有關文件。承租人為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提交有關單位或組織的有效證件。
5、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攜帶相關的證件,在登記備案後方可領取房屋租賃證。
辦理房屋租賃證需要的程序
1、出租人或承擔人提供房屋租賃的相關證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區房地產市場提出申請領取《房屋租賃合同》。
2、出租人和承租人應該認真填寫《房屋租賃合同》上的相關內容。填寫完整後,送到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受理和審核。審核通過後,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納0.5‰的交易手續費。並發《房屋租賃證》。
3、在領取《房屋租賃許可證》後並持《房屋租賃許可證》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房屋租賃安全合格證》及出租房屋標牌。承租人如是外埠人員須要到所在地街道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較後總結:本文通過對如何辦理房屋租賃證,辦理房屋租賃證需要什麼程序。相關知識的講解,讓我從中了解到在辦理房屋租賃證的時候需要攜帶雙方的身份證、租賃合同等等一些證件。在辦理房屋租賃證時需要經過申請-受理-審核,這些手續才能夠發放《房屋租賃證》。
(6)房產租賃證怎麼辦擴展閱讀:
房屋租賃證的作用:
《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的憑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作為生產、經營者申領營業執照等有關證照的憑證之一。租用房屋用於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租賃登記又是租賃合同生效的一個法定要件,只有辦理了租賃登記,才能切實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租賃登記又是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掌握、管理和規范房地產租賃市場的一種手段。所以說,租賃登記是有著重要法律意義的。
雖然《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以及各省市地方法規里規定租賃須辦理登記,但實際上大部分的租賃活動當事人並沒有去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一個未辦理租賃登記的合同,如果一方違約,在實際審判中,法院在審理時,就很難對違約一方的違約行為完全處罰,守約一方也很難獲得全部違約金,因為合同本身就無效。在採用仲裁方式處理這類案件時,也很難裁決違約一方賠償違約金。
參考資料:網路-房屋租賃
㈦ 房屋租賃證怎麼辦理
辦理房屋租賃證需要帶著材料到當地房管部門房屋租賃管理科辦理相關手續。
手續費用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納0.5‰的交易手續費。
辦理材料:
1、租賃當事人:租房合同、身份證明;
註:以上材料需原件、復印件,現場可復印,房東同租賃人一同到場!
2、房東:房產證、土地證(房屋權屬證書土地產權證或不動產證)
註:拆遷安置單/協議或者購房合同不能用於房租租賃登記;
3、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表(房管所現場提供);
(7)房產租賃證怎麼辦擴展閱讀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四)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十六條對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向租賃當事人開具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一)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並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與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記載的主體一致;
(三)不屬於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告知房屋租賃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第十七條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應當載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有效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賃用途、租金數額、租賃期限等。
㈧ 房屋租賃證如何辦理
應該有房屋出租方辦理,房屋租賃要產生房屋租賃稅,這其實應該由房屋出租方承擔,不過要看版是哪個地方,很多地權方的交易習慣就是房東收一個凈的房屋出租價格,其他稅費都由承租方承擔,這是當地不成文的規定,你要他承擔他就把這個加在房價里,提高租價,你可以這樣談「就是談他包稅的價格是多少,如果他讓你出這些費用,你就讓他降租價」全國的規定都是房屋出租方辦理和承但稅費,不過要看你們沈陽的交易習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