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轉讓時土地證過戶 土地證過戶費用怎麼算
1、如果原土地證上土地的來源是轉讓的,就只要繳納手續費;
2、如果土地來源是劃撥的(單位回福利分房答後的房改房,所有公房轉私房以後的房產都是),土地證過戶時就必須繳納當地地價3%的土地出讓金了,這是一筆很大的支出。
我國劃撥土地使用權有以下含義:
一、劃撥土地使用權包括土地使用者繳納拆遷安置、補償費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徵用集體土地)和無償取得(如國有的荒山、沙漠、灘塗等)兩種形式。不論是何種形式,土地使用者均無需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劃撥土地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經許可不得進行轉讓、出租、抵押等經營活動。
三、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必須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核准並按法定的工作程序辦理手續。
四、在國家沒有法律規定之前,在城市范圍內的土地和城市范圍以外的國有土地,除出讓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劃撥土地進行管理。
㈡ 商業用房土地使用證過戶費用是多少
要看住房所屬土地屬於性質來決定過戶稅費,
如果是國有出讓性質土地,專辦理土地證過戶,是拿著屬新房產證和老土地證,買賣雙方一起到國土局大廳辦理,先注銷老土地證,再辦理新土地證,只要幾百元手續費,
如果是集體,或是劃撥性質土地,辦理過戶,需要先交納土地評估價30%--40%土地出讓金,轉土地使用性質為國有出讓,之後,才可以辦理你的土地證。
㈢ 工業用地的土地證過戶費用是多少
要看抄住房所屬土地屬於性質來決定過襲戶稅費,
如果是國有出讓性質土地,辦理土地證過戶,是拿著新房產證和老土地證,買賣雙方一起到國土局大廳辦理,先注銷老土地證,再辦理新土地證,只要幾百元手續費,
如果是集體,或是劃撥性質土地,辦理過戶,需要先交納土地評估價30%--40%土地出讓金,轉土地使用性質為國有出讓,之後,才可以辦理你的土地證。
㈣ 土地證過戶費用多少
如果原土地證上土地的來源是轉讓的,就只要繳納手續費。幾百元搞定。 2.如果土專地來源是劃撥的(單位福屬利分房後的房改房,所有公房轉私房以後的房產都是),土地證過戶時就必須繳納當地地價3%的土地出讓金了,這是一筆很大的支出。
㈤ 2016年土地證過戶需要交多少費用
一、土地證過戶是在市、縣級國土局地籍處辦理的。
二、個人土地使用權內過戶登記所需資容料:
1、現房主的產權證原件、復印件(如果抵押了的需備抵押合同原件)
2、原房主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需收回)
3、交易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4、房屋來源證明,分以下幾種情況:
①買賣協議書(二手房買賣合同)
②贈與協議書
③離婚協議書
④繼承公證書
⑤如有委託人需提供委託公證書)以上資料需與提供給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的資料一致
5、房產證過戶時繳納的契稅發票(第五聯或第二聯)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劃撥地另有土地收益金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6、通常情況下需現房主本人進窗辦理,如遇特殊情況(如出國、歲數大卧病在床)現房主本人不能前來辦理的,需提供公證處的委託書方可受理他人代辦。
三、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5、《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6、《土地登記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0號)
㈥ 房產證土地使用證過戶需要多少錢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的費用:房屋土地使用證過戶費用,要看你這土地使用性質,如果是國有出讓性質土地證,自辦理完畢房產證書過戶後,買賣雙方一起拿著新房產證和老土地證去土地局辦理注銷老土地證,更換新土地證,印花稅 5元 工本費幾十元一般不超過100元
如果是劃撥或是集體性質土地證,那麼,是過戶不成的,需要先交納土地出讓金,之後,才可以辦理土地證。出讓金額度多少,和土地類型有關。看是幾類土地,按照土地評估價格40%繳納。
(6)企業的房產土地證過戶費用是多少擴展閱讀
房產證跟土地使用證不是一起辦理的,土地使用證是國土資源局辦理的,應該是拿著房產證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
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土地使用證在中國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條,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
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登記發證,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登記發證辦法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制定。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
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變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依法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_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