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產證中 土地所用權來源分為 劃撥和出讓,二者有什麼區別 對購房者有什麼影響
劃撥土地是指政府直接無償劃給政策性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土地。出讓土地是指版國土資源部門向社會公開權拍賣的土地。劃撥土地國家沒有收取土地出讓金(即購買土地使用權的地價款),而出讓地是拿錢買到的土地使用權。兩者的區別在於:劃撥土地上的房屋在交易和買賣時,要向國土資源部門補交土地出讓金;而出讓地上的房屋則不用。
⑵ 房產證上的「劃撥」和"出讓"之間有何區別
出讓用地是抄支付了土襲地出讓金的土地,
劃撥用地是沒有支付過土地出讓金的土地,國家是無償提供的
區別在於轉讓,當土地或土地上的房屋需要轉讓的時候,出讓土地可以正常轉讓過戶,
而劃撥土地是必須徵得有關部門同意後,補繳土地出讓金後才可以轉讓過戶。
⑶ 請問,房產證上的土的使用權是劃撥或出讓有什麼區別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沒有具體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滅失、國家不徵用,土地內使用權就存容在。但劃撥土地上的房屋在轉讓時,需要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轉讓審批手續,補交土地出讓金。目前,此類情況均為房改房、集資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 出讓土地上的房屋有具體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後將自動續期,但到期後是否需要繼續交費、如何交費等問題目前尚未最終確定。如果國家徵用此類土地上的房屋,將根據土地出讓的剩餘年限,結合當地的地段價值,做相應補償。而劃撥土地在國家徵用時,沒有土地補償費用。 出讓土地上的房屋轉讓時,土地證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納0.5元/平方米的手續費,無需交納土地出讓金。另外劃撥土地證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時候,如果做個人抵押按揭時需要擔保,但出讓的土地證就不需要。
⑷ 房產證上寫著劃撥與出讓有啥區別
1、土地使抄用年限不同襲。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其沒有具體的使用年限。出讓土地的年限依據土地性質不同,年限也不盡相同,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居住用地使用年限為70年,工業用地使用年限為50年等。
2、土地獲得方式不同。
劃撥土地的取得方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需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使用的取得方式。出讓土地的取得方式為通過協議、招標、拍賣等形式,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而獲得的。
3、補償方式不同。
劃撥土地遇到國家在徵用時,沒有土地補償費用。出讓土地在國家徵用時,將根據土地出讓的剩餘年限,結合當時的地段價值,做相應補償。
4、轉讓方式不同。
劃撥土地上的房屋在出讓時,需要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轉讓審批手續,補交手續費、土地出讓金等。出讓土地上房屋轉讓時,土地證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對應手續費,無需交納土地出讓金。
⑸ 我家房子要賣 房產證上寫著劃撥 跟出讓有什麼區別 對繳稅有影響么
一、需要指出的是,劃撥是關於土地使用的術語,所以應該不是房產證上寫劃撥,而是土地使用證上寫的劃撥。
二、劃撥土地與出讓取得的土地的區別:
劃撥和出讓是我國取得國有土地的兩種合法方式,在適用范圍、土地地價、管理方式、權益內容等方面存在諸多不同。
1、劃撥用地主要是國家機關、軍事、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等用地,取得土地使用權是無償的。
2、出讓用地最主要的特徵是土地使用者應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通過合同方式進行管理。
三、賣房時的劃撥土地的影響:不是繳稅的影響,主要是在賣房前,應按《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才能買賣過戶。
即:主要的影響不是繳稅,而是要經房產所在地的國土局批准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5)房產證分為劃撥出讓還有什麼擴展閱讀:
房屋出售所應該注意的問題:
1、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一定要看原件。
要看清楚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商品房預售,開放經營企業應當與消費者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 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持商品房預售合同向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必須要求承諾辦理產權證的時間。
明確房產證辦理的具體時間以及無房產證、遲辦房產證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應當協助買受人於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第一階段,開發企業應當在交付使用後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 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產權登記機關;第二階段的30日里,由買受人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3、應注意新建商品房應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後方可交付使用,無《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的,公安部門不予辦理入戶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屋買賣合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⑹ 房產證上怎麼辨別房產是劃撥還是出讓
主要是看印花稅,如果是房屋買賣,
直接到房屋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的
工作人員內會對其進行辨別,
如果是容出租,
建議您看一下業主的身份證,
然後可以到居委會打聽一下,
或者是通過中介公司。一般情況下沒有事,
只要你組的不是別人轉租的房子,
還有隻要不要求你一下子付半年或者是一年的租金,
都不會有事
⑺ 房產證上的「劃撥或出讓」,有什麼區別
土地使用權最主要的兩種獲得途徑分為,一是,出讓土地使用權;二是,劃撥土回地使用權。答
(1)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通過出讓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是交納土地出讓金以貨幣等形式有償使用土地的。主要是經營性用地,房地產、住宅、商業、工業等。
(2)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各種方式依法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前款土地使用者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國有劃撥土地是指國家無償或成本價向用地單位供應的土地、主要是公益事業,學校、醫院、軍事用地,國家機關辦公用地、公路,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國有企業等。
像房改房一般都是劃撥性質的,商品房一般是出讓性質的。
⑻ 房屋的「劃撥」和「出讓」在產權上有什麼區別。
不是房產證,是和房產證配套的土地證。
土地證性質有劃撥土地,有出讓土地。
出讓地是你出錢,國家把地皮賣給你一定期限。一般商品房住宅土地證期限是70年,商業用房(商鋪,門面)土地證期限是40年--50年。
注意,是開發商買下來開始算,等蓋好,賣給你的時候已經過去幾年了,你要做減法,你得到的是剩下的年限。
到期後,再向國家交土地出讓金,續買土地。不過,以前沒有商品房,從有商品房開始到現在,都沒有到70年,40年,50年的。也就是說,現在全國的商品房,商業用房都沒超出土地出讓期限。
劃撥土地,是國家不要土地出讓金,白白劃一塊地,讓你蓋房子。一般劃撥給軍隊,學校,公路,鐵路等公共單位,建設公共設施。
以前,企業都是國家的。很多國有單位蓋家屬樓,國家會免收土地出讓金,劃撥土地給單位。這些單位蓋的家屬樓是劃撥土地。有些單位以職工蓋房名字要來劃撥土地,又和開發商合作開發商品房。這些商品房的土地性質也是劃撥土地。不過,後來國家一般不再給企業劃撥土地了,所以商品房土地證是劃撥性質的很少。
據說(只是據說,政策還沒出來),劃撥土地的土地證,以後都要補交一筆土地出讓金,改成出讓性質土地。估計,一棟樓的居民分攤下來,這筆錢不會很多。
出讓性質的土地證過戶只要交80元工本費就可以了,劃撥性質的土地證,除了80元工本費之外,還要多交1--2千。這錢也不算多。
所以,買房關鍵是看房產證,哪種性質的土地證都可以。
我家自住房是劃撥土地性質的商品房。看我手打這么多字,給我分數哦。
⑼ 房產證上劃撥或出讓有什麼分別
不是房產證,是和房產證配套的土地證。 土地證性質有劃撥土地,有出讓土地。 出讓地是你出錢,國家把地皮賣給你一定期限。一般商品房住宅土地證期限是70年,商業用房(商鋪,門面)土地證期限是40年--50年。 注意,是開發商買下來開始算,等蓋好,賣給你的時候已經過去幾年了,你要做減法,你得到的是剩下的年限。 到期後,再向國家交土地出讓金,續買土地。不過,以前沒有商品房,從有商品房開始到現在,都沒有到70年,40年,50年的。也就是說,現在全國的商品房,商業用房都沒超出土地出讓期限。 劃撥土地,是國家不要土地出讓金,白白劃一塊地,讓你蓋房子。一般劃撥給軍隊,學校,公路,鐵路等公共單位,建設公共設施。 以前,企業都是國家的。很多國有單位蓋家屬樓,國家會免收土地出讓金,劃撥土地給單位。這些單位蓋的家屬樓是劃撥土地。有些單位以職工蓋房名字要來劃撥土地,又和開發商合作開發商品房。這些商品房的土地性質也是劃撥土地。不過,後來國家一般不再給企業劃撥土地了,所以商品房土地證是劃撥性質的很少。 據說(只是據說,政策還沒出來),劃撥土地的土地證,以後都要補交一筆土地出讓金,改成出讓性質土地。估計,一棟樓的居民分攤下來,這筆錢不會很多。 出讓性質的土地證過戶只要交80元工本費就可以了,劃撥性質的土地證,除了80元工本費之外,還要多交1--2千。這錢也不算多。 所以,買房關鍵是看房產證,哪種性質的土地證都可以。 我家自住房是劃撥土地性質的商品房。看我手打這么多字,給我分數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