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沒有房子的情況些如何單獨立戶
分戶一般要抄有獨立的房產;或者一襲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的;或者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等情形的。
⑵ 怎麼能把自己的戶口單獨立戶,問題是我沒有房子。可以弄嗎
你好
戶口必須有常駐地,即房子。所以沒有房子一般不會單獨立戶。也沒有派出所會出具沒有常住地址的戶口。
如果是畢業生的話,可以加入集體戶口。自己有一頁戶口頁。
希望有幫助
望採納!
⑶ 我想單獨立戶,房產證上是我爸的名字,怎麼立
你先去房管中心去加名字。然後去公安局把你戶口分出來。但是這個會影響你夠版二套房權。如果你自己想買房並且是一套房的話就只能這樣前天是你沒有結婚不然又要涉及其他的。你把戶口分出來然後你去買房這樣是首套。你還可以讓你爸做房屋抵押貸款。如果想房屋按揭。就去銀行看個人信用自己買。買完後然後在把你這個名字加到你爸那套房產名下。你問這個問題不具體。
⑷ 戶口如何單獨立戶但是我沒房子
分戶一般要有獨立的房產;或者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版生活的;或者權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等情形的。
⑸ 怎樣才能單獨立戶
單獨立戶的條件:
第一,行為人是完全行為能力人;
第二,有自己獨立的房產;
第三,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提出申請就可以了
⑹ 我想單獨立戶,不知道需要哪些手續
一、分戶必須符合戶籍登記機關規定的分戶條件:
1、根據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
2、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內的常住人口,立為一戶。
3、單身居住的,可以單立為一戶。非住宅用房和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戶。
4、戶內因發生婚姻、分家等變化需要分戶,且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已經分割的,可以憑能夠證明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已經分割的證明材料申報分戶登記。
5、房屋所有權、使用權未分割的,不予分戶。
二、單獨立戶需提交材料:
1、申請人書面報告。(收原件)
2 《戶口簿》。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申請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直系親屬的,應同時提供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關系證明)。
4、或單位《房產證》(單位確實沒有辦理《房產證》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報建手續替代)與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證明,或房管局發出的安排本人居住且非臨時租住的《房屋使用證》。(證明收原件,《房產證》、《房屋使用證》及批文、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5、新家庭成員的名單。(收原件)
6、屬結婚的分戶的,提供《結婚證》。《結婚證》遺失的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7、屬離婚的分戶的,提供《離婚證》或權威有效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8、辦理流程: 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
(6)有房產如何單獨立戶擴展閱讀: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⑺ 用朋友的房產證可以給我自己單獨立戶嗎
朋友的房產證不可以給你自己單獨立戶,沒法編戶號,需過戶後才能辦理。
⑻ 想要單獨立戶(有獨立的房產) 但是聯系不上現在戶口戶主怎麼辦
分戶抄一般要有獨立的房產;襲或者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的;或者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等情形的。
根據相關規定,辦理單獨立戶,申請人必須具有私有房屋所有權證。申請人需持私有房屋所有權證、戶口簿、身份證到當地政務中心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辦理分立戶手續。
1、家庭戶立戶:符合當地落戶條件,並依法擁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權或房管部門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權,以家庭關系為主共同居住生活或單身居住在該套住房,需在該房屋所在地址立戶的公民。
2、居住在非住宅用房和違法違章建造房屋的,不予立戶。家庭戶戶主一般由戶內擁有本住房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人擔任。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擔任戶主。
3、符合當地落戶條件或已在當地落集體戶的公民(非大中專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需落為家庭戶但又不符合家庭戶單獨立戶條件的,經同一設區市市轄區、縣級市市區、建制鎮(鄉、街道)范圍內的同一戶口性質親友家庭戶戶主同意,可將戶口掛靠在該家庭戶上。
⑼ 農村單獨立戶有哪些方式
如果有獨立的房產抄(房產證),可以直接申請分戶。
如果沒有獨立的房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公民分戶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立戶。
拓展資料:
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
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開生活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分開戶主戶籍,另立檔案。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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