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出租房屋或商鋪取得的收入按哪些稅種稅率納稅
要交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以房租5000元舉例,按照以下標准進行計算:
個人出租計算:
(1)營業稅=5000*3%/2=75元
(2)城建稅=75*7%=5.25元
(3)教育費附加=75*3%=2.25元
(4)房產稅=5000*4%=200元
單位出租計算:
(1)營業稅=5000*5%=250元
(2)城建稅=250*7%=17.5元
(3)教育費附加=250*3%=7.5元
(4)房產稅=5000*12%=600元
(1)企業租賃商鋪如何交房產稅擴展閱讀:
營業稅改增值稅稅率
改革之後,原來繳納營業稅的改交增值稅,增值稅增加兩檔低稅率6%(現代服務業)和11%(交通運輸業)。
營業稅改增值稅主要涉及范圍: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根據上海試點的經驗,改革之後企業的稅負有所降低。營業稅是按收入全額計算繳納稅金的,改成增值稅之後,可以扣除一些成本及費用,實際上可以降低稅負。
改革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對現行徵收增值稅的行業而言,無論在上海還是其他地區,由於向試點納稅人購買應稅服務的進項稅額可以得到抵扣,稅負也將相應下降。
12萬戶試點企業中,對3.5萬戶一般納稅人而言,由於引入增值稅抵扣,與原營業稅全額徵收相比,稅負會有所減少甚至大幅降低;對8.5萬戶小規模納稅人而言,營業稅改增值稅後,實行3%的徵收率,較原先營業稅率要低2個百分點。改革的確存在個別企業稅負增加的情況。
㈡ 商鋪自用怎樣交房屋租賃稅
根據《中華抄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納房產稅,個人房產用於生產、經營或出租的應當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因此,自有房屋商用應當繳納房產稅,按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適用稅率為1.2%。
㈢ 商鋪出租要交房產稅嗎
需要。
房產稅徵收標准: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回余值答。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3、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㈣ 老師房產公司對外出租商鋪的房產稅稅率是多少
一、個人出租非住房(商鋪、寫字間等)應繳納以下稅款: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12%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的規定)。
2.營業稅:以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稅目稅率表)。安徽省地方稅務局規定的營業起征點按期納稅為月營業額5000元,不達起征點5000元,不征稅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個人所得稅:按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再減除已繳納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是2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和第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5.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合同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二、個人出租住房應繳納以下稅款,根據財稅〔2008〕24號文件(對房產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分別做以下優惠):
按照安徽省地方稅務局規定:個人出租住房月營業額不達5000元,可免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同時可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4%計算繳納。
2.營業稅: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計算繳納。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6.免徵印花稅。
三、企業納稅人出租,房產承租方用於經營應繳納以下稅款: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12%計算繳納。
2.營業稅:以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
5.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四、企業納稅人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於居住的住房,應繳納以下稅款: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4%計算繳納(根據財稅〔2008〕24號文件的規定)。
2.營業稅:以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
5.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㈤ 企業出租商鋪要交哪些稅稅率是多少
房產稅:出租收入的12%
營業稅:出租收入的5%
城建稅:應交營業稅的7%
教育費附內加:應交營業稅的3%
地方容教育費附加:應交營業稅的2%
印花稅:出租收入的0.1%
企業所得稅:出租收入減去以上所有稅費後余額的25%
㈥ 商鋪場地出租如何徵收房產稅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是房產的計稅價值或房產的租金收入,徵收專方式分為從值計征和從租屬計征兩種。從值計征適合企業,個人商鋪一般採取的是從租計征,在閑置期間,個人是不需要繳納房產稅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個人商業用房空置屬於非營業用的房產。
稅務稽查可以依據租賃合同及任何其他線索進行。
㈦ 商鋪如何徵收房產稅
如果是租賃來的,就不需要交房產稅,如果是單位自己的,並在單位賬內上反映為固定容資產的這類才交房產稅,一般情況下全年的稅賦分成每半年交一次(一半),這類稅的部賦比較低。可在網上查到相應的稅率,有的地方稅務部門普通在徵收此稅時,為了方便,一般以原值減去固定比例的折扣(相當於折舊)後計征。
㈧ 企業自用或出租地下商鋪如何繳納房產稅
自己用的來商鋪,按從價繳納:自
原來的房產價值的70%作為基數,報表的稅率自動的我們這是1.2%,有地域差異市區的貴一些。
出租的按從租繳納:
租金向國稅繳納5%增值稅(是簡易徵收要備案),向地稅按不含稅價格繳納12%房產稅,按繳納的增值稅為基數繳納城建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合同繳納印花稅
㈨ 請問免收租金出租門面期間如何繳納房產稅
免租期期間出租的房產,涉及房產稅、營業稅及附加、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稅種。在計算申報時,不同的稅種應適用不同的稅法規定。
(1)房產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第2條規定:對出租房產,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本通知自發文之日【2010年12月21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根據上述政策的規定,免租期期間的房產,視為自有房產繳納房產稅,不按出租的房產繳納房產稅。文件盡管規定按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但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第3條的規定,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
(2)營業稅
免租期期間的房產如何繳納營業稅,目前稅務總局尚未出台專門的文件予以明確,但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對營業稅的納稅義務時間進行了細化和明確。實施細則第24條規定:條例第十二條所稱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為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的當天;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第25條規定: 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或者租賃業勞務,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根據上述政策的規定,免租期內,由於承租方尚未達到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出租方不產生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但如果租賃合同既規定了免租期,又約定承租方提前支付房租的,應在實際收到預收租金的當天按實際收到的租金交納營業稅。
根據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相關規定,出租方還應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為稅基,按適用稅(費)率計算、申報、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3)企業所得稅
免租期期間的房產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目前稅務總局尚未出台專門的文件予以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19條規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1條規定:根據《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交易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根據上述政策的規定,免租期內,由於承租方根據合同約定,尚未達到應付租金的日期,企業所得稅上可以不確認收入。租賃合同既規定了免租期,又約定承租方提前支付房租的,提前收取的房租也可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這是與營業稅不同的地方。
(4)印花稅
房屋租賃合同屬於印花稅暫行條例中列舉的應稅合同,應計稅貼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7條、第8條和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的規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均應在書立時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稅貼花。由於印花稅按租賃合同的租金總額在租賃合同簽訂時一次繳納,故免租期條款不影響印花稅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