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產公司不給我房產證,我該怎麼辦
根據現有法律的規定,辦理產權證是購房者自己的責任。開發商只是承擔必要專的協助義屬務,即開發商必須提供自身掌握的購房者辦理產權證必須的材料,而且只有開發商辦理了產權的初始登記,購房者才能申請辦理產權證,如果是因為開發商沒有辦理初始登記或沒有提供必要的證明導致購房者無法辦理產權證的,開發商應當承擔責任。
在導致房產證無法及時辦出的原因中,可能還有是**部門導致的,**部門導致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承擔賠償責任。 具體的法條可以參見: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三條,《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十八條第一款。
❷ 房地產商一直不給辦房產證怎麼辦
第一百三十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專的合屬同。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十八條規定,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現在已經交房3年了,開發商一直不辦理房產證屬於違約行為,您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例如要求協助辦理過戶、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現在開發商聯系不上,您只能夠去法院起訴了。建議保留好房屋買賣合同、交房通知書和確認書等證據。
❸ 房產公司不給我房產證,我該怎麼辦
1.要確定當時買房時是否簽訂正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已經簽訂,且你已經交付完合同約定的全部房款且有開發商開具的收據,則一切沒有問題,只要房產證辦下來了,開發商無權滯留你的產權證。
2.如果你當時沒有簽訂買賣合同,只有收據的話,就無法確定你的房產原值,這要就比較麻煩。
3.因為新房的產權證辦理是走的批量手續,雖然交房了,但是產權證有可能房產管理部門還沒有辦理完畢,開發商當然無法給你產權證了,關鍵是要看當初你簽合同時,合同約定的產權證辦理時間,如果過了約定時間你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以上是鄙人的一點拙見,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❹ 買房後開發商一直不給辦房產證該怎麼辦
現在通常購房了之後,都是由開發商幫助購房者辦理房產征的。畢竟現在買了房子,沒有房產證在手的話實在沒有保障。但是在生活中,有不少的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的情況也不在少數,那麼,遇到這類問題該怎麼辦?當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購房者該怎麼去處理呢?
北京大成(南寧)律師事務所的熊瀟敏律師做出了解答:
一、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怎麼辦?
(一)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二)要求解除合同
根據《商品房買賣解釋》第19條的規定,由於出賣人原因導致辦證逾期一年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賣人承擔合同解除後的違約責任。這就是說,如果開發商不按照購房合同辦理房產證長達一年以上的,那麼購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購房合同,並且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熊瀟敏律師補充:
二、購房者要怎麼辦理房產證?
按照建設部原《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房屋權屬登記應當由權利人向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出賣人予以配合。但是,權利人在申辦房產證時往往發現,申辦房產證的一些關鍵資料在開發商或房屋出賣人手裡,而開發商或出賣人往往怠於提供資料或根本就不具備這些資料,於是,糾紛就發生了。
為了解決這些矛盾,所以《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作出了上述新的規定:房屋權利的登記,應由有關當事人共同申請,登記應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等。由於購房人購房前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在開發商或出賣人手上,因此,該規定實際上表明,開發商或出賣人應對申辦房產證承擔更多的義務。
因此,法律規定配合買房人辦理產權證是開發商的義務。如果開發商故意不予配合,您可以採取法律手段迫使他履行法律義務。
除了購房者在開發商的配合下辦理房產證外,現實中,很多開發商會在購房合同中約定,由其代購房者辦理房產證並且收取一定費用。開發商可能會要求購房者在購房合同外另簽一份委託其代辦房產證、並同意入住前將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交給開發商的委託書。對開發商的這種減輕自己風險、增加購房人負擔和風險的不合理做法,購房者可加以拒絕。
熊瀟敏律師提醒:
綜上可知,如果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讓業主辦理不了房產證的話,那麼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甚至解除購房合同。這些東西說起來簡單,但是一旦打起官司就不簡單,建議您可以委託專業的房產律師來為自己提供法律幫助。
❺ 在本房產公司買下的房子為什麼不給於辦理房產證
這個有可能就是你們公司和你們員工玩套路了。這應該是不正常的行為。好好的和公司去協商解決這個事情吧。
❻ 開發商一直不給辦房產證,怎麼起訴
到開發商住所地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4)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6)房產公司不給辦房產證怎麼辦擴展閱讀:
法院起訴流程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❼ 房管所不給辦房產證該怎麼辦
法院說沒必要起訴抄,但是如襲果能起訴且法院也接受的話,我建議你起訴。打個確權訴訟。
等你拿了法院支持的判決,再去房管所要求按照法院的判決書辦理產權證 ,他們是不敢不辦的,因為生效的法院判決是有法律效力的。
當然,如果你能跟房管局溝通好,他們願意給你辦,那你的效率是最高的。我的建議是在你確實溝通無效情況下。
我沒看到你資料,只能根據法院的說法認為你的證據力是充分的。如是,請你安心。
❽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怎麼辦
在購房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開發商在承諾的時間內不辦理房產證,應承擔違約內責任,購房者可容以索賠,具體依照合同約定執行。
合同中沒有約定延期辦理房產證如何賠償的,不同情況有不同的方式。購買期房,開發商逾期不辦房產證的,購房者可以從交房時間過後的90天開始計算,以購房總價為基數,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為標准,向開發商索賠。如果是購買的現房,則從簽訂合同時間過後的90天起算,標准與期房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