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產證名字是別人的,應怎麼和她寫協議,想問協議
你如果買的別人的房子
必須過戶到你的名下
否則顯示,不是你的房子
如果是其他事情,憑什麼與你寫協議啊
具體事宜,當地咨詢律師
② 房產證上加上老婆名字,我和她寫個協議,可起法律作用
如果是婚前房產加名字可以寫一份協議(要有無關系第三人兩人以上監督並簽字),去公證處公證後把協議到居委會備案,協議就生效。
如果是婚後房產就不用加了,反正是夫妻共同財產。
③ 房產證上不能加女方的名字,我想寫個婚前協議可以嗎
1、婚後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分割
2、建議委託律師代書,以規避後續風險
3、可以委託律師代書,爭取對你合法、有利的局面。/4、無論是婚前房產證上加名字還是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房子都屬於兩人的共同財產,二者的區別就是婚前加需要交納契稅一個大項的費用,婚後就不用交納契稅。婚前房產契稅稅率3%,計稅價格為評估價格的一半,也就是說一套評估價為100萬元的房產,要加個名,要繳契稅1.5萬元。
5、更多房產知識,你可以去開封吉屋網查一下,挺全的!
④ 購房合同寫一個人名字,辦理房產證可以加一個名字嗎
東莞購房合同是1個人,就只能辦理出1個人的房產證。如果未婚,要加名,就必須按部分產權房產過戶的流程。建議結婚後,按夫妻加名流程辦理,但東莞必須要求你銀行貸款還清後才能做夫妻間加名。房產夫妻間加名是免營業稅、免個人所得稅的,到時候需要開具免稅證明即可。
⑤ 從組家庭,房產證上加名字,協議應該怎麼寫
房產證加了名字就是共同財產,只有不加名。
⑥ 夫妻房產證加名時候的協議還用公正嗎
看來你是女方來啦!
針對你所述源的情況,我們來拆解一下各個行為的法律關系,你就明白啦!
1、按現行法律,「夫妻」的實質其實就是「合夥」,對外無限責任制,對內共同使用權。
2、「合夥」前的財產歸屬有各自來源的,並不因「合夥行為」改變其所有權,也就是說,房子是他家回遷的,自然寫他的名字,他始終擁有房子的所有權。
3、房產證加上你的名字,這個行為僅表示男方在對外處置房子的所有權時必須經你的同意,換言之,你只獲得了基於他所有權上的對房子的部分對外處置權。只是一種權利的分割,而並非「共有」性質。所以,法律允許加名是基於對弱勢一方基本生活的保障。
4、協議,你可以理解為「夫妻」這種合夥行為的「合同」,其實「婚前協議」也就是這個屬性。
5、公正,其所達到的效果就是確保這份協議是當事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是在沒有受到脅迫、利誘、威逼的情況下的雙方真實意願。你知道,夫妻那點私密的事情,只要在床上,什麼都可能答應,哈哈!
公正的時效一般只有五年,不可能確保終生,換言之,在五年內,該發生的權屬變動情況應該都會有苗頭。
了解了這些行為所能定性的法律關系,你就應該清楚,關鍵還是協議的內容部分!
⑦ 我和朋友共同買了房子,但是房產證上寫的對方的名字,我們現在應該如何寫協議書
最好的辦法是讓對方去建委加上您的名字做共有人。沒有比這更保險的了。內
其次的辦法是去公證處容做公證。就此房產的權利寫明是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相當重要),由於某些原因,房本上只寫了一方的名字,但如果日後任何一方要出售此房或分手的,關於房子的問題按以下協議進行處理(具體怎麼分您倆得協商好,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的,公證處都不受理)。
⑧ 因房產證在銀行無法加名字,我們私人寫協議以後房貸叫完加名字,問我私人寫的協
你好,房產證加名字請前往房管局辦理。
⑨ 夫妻雙方同意增加房產證共有人協議怎麼寫
任何協議和公證,不代表住房產權發生轉移。
想增加住房共有人。需要住房貸專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屬,契稅證明,出讓性質土地證。
夫妻倆和增加的共有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以上住房證件,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由夫妻倆把一部分住房產權買賣,或贈與過戶給對方,這樣對方才是住房共有人,可辦理三人名字房產證。
住房的權益,屬於房產證登記人所有。
⑩ 房產證上加名字如何寫協議書
一是贈與:假設房屋產權人張先生想在自己的房產證上加上兒子的名字,那麼他可以選擇將房屋的部分產權贈與給兒子。具體應該怎麼操作呢?第一步應先到公證部門辦理房屋的贈與公證,然後到財稅部門辦理完稅或免稅手續,再到國土房管局的測繪部門出具測繪附圖,最後持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完稅或免稅證明、測繪附圖、原房地產權證書、贈與公證書、身份證明等資料,到國土房管局交易登記部門申請房地產權贈與登記,增加兒子為房屋共有人。
二是買賣:想在自己的房地產權證上加上其兄弟的名字應該怎麼辦?你可以選擇將房屋的部分產權賣給自家兄弟。你可以持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附圖、原房地產權證書、身份證明等資料,到國土房管局交易登記部門申請房地產權轉移登記,增加你的兄弟為房屋共有人。
三是析產:以房屋析產登記增加房屋共有權人僅適用於夫妻之間。如果你想在自己的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選擇贈與、買賣方式外,還可以選擇房屋析產登記。你需要先到公證部門辦理房屋的夫妻析產公證手續,然後到財稅部門辦理完稅或免稅手續,再到市國土房管局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附圖,最後持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完稅或免稅證明、夫妻析產協議書、測繪附圖、原房地產權證書、身份證明等資料,再到國土房管局交易登記部門申請房屋析產登記。這樣,你就能增加配偶為房屋共有人。
注意事項
夫妻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稅。但需帶好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這三類證件正本及復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同時產權人要到現場根據產權變更登記處的要求,寫同意加名的書面聲明,並在聲明上簽名蓋手印。
父母子女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都將被視為份額買賣,要收取相應份額的契稅及各項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