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現房,沒有房產證,怎麼買
是啊,沒產證的沒多少人敢買,這種房的買賣都是只有一紙協議其實也有有效內的。把開發商給你的容收據給買你房的人,或找開發商,讓其直截開票給現在的買家(帶條香煙,把你的****讓人收回)就當是買家自己在開發商那直接買的就沒事了。本來就有人在小區內只買車庫不買房的。
⑵ 買二手房,沒有房產證怎麼辦
只要雙方之間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是真實意思表示,則房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
可以通過押部分房款,收取賣方的房屋買賣合同以及繳納房款的收據和發票。從而保證賣方不能將房屋再次出售給其他人。待房屋產權證下發之後要求賣方立即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2)沒有房產證怎麼買擴展閱讀:
買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風險:
1.政府不承認 不受法律保護
賣房人慾出售尚未取得兩證的房屋,首當其沖的法律障礙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根據該條規定,賣房人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
對於二手房買賣來說,賣房人只有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從而有權處分該房屋,因此,如果賣房人在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前出賣該房屋,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效力待定,如果發生爭議時賣房人仍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則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認定無效。沒有任何法律保障。
2.房屋的交付時間、權屬變更登記時間不確定
現在無兩證的二手房更多的是期房,因此二手房能否按約交付並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直接取決於開發商能否按約交付並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而商品房的建設期限較長,能夠如期完工並交付取決於諸多主客觀條件,不確定性因素較多,難以控制。
3.房屋質量難以保證
現實中無兩證的二手房更多的是期房,在建成之前房屋質量如何根本無從判斷,這必然為二手房的交付留下了質量隱患。
⑶ 如何安全購買沒有房產證的房子
一、正在還房貸,還沒有交房的情況:
注意事項:
1、房子在更名前賣房者必須還清銀行的全部貸款;
2、更名必須取得開發商的同意;
3、購房者不能再進行貸款,也就是說必須一次性交清全部房款。
(1)房屋買賣雙方約定等房產證下來再過戶
這種方式屬於二手房買賣,需要要繳納的稅費會比新房多一些。包括:個人所得稅、契稅、增值稅等等。這種方式比較簡單直接,能及時過戶,風險較低。不足之處就是稅費相對較高,且時間成本比較長。
(2)、直接更名
流程
1、賣房者需要首先還清銀行貸款;
2、賣房者拿著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後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3、開發商帶著合同和注銷備案登記表去房地局辦理該房屋的注銷手續;
4、注銷完成後由購買者和開發商簽署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然後再到房管局重新備案。
通過這種方式進行買賣其手續相對比較簡單,並且整個房屋交易過程中沒有稅費。但是選擇這種方式的話購買者是不能再進行貸款購房者了,必須一次性繳納全部房款,且中間有很長的空白期,風險相對比較大。小編告訴大家,其實從國家法律政策來講,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允許交易的。所以,從法律上來看這種房屋交易行為是不保護的,一單交易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只能自己來承擔後果。
二、剛交了首付款,還沒有辦按揭的情況:
這種情況比較好處理,因為開發商還沒有到房管局備案。買賣雙方可以直接到開發商那裡辦理合同轉讓,就是跟開發商商量好,跟買方重新簽訂一份購房合同,並將老的購房合同收回即可。然後買方再將首付款付給賣方就行了。後面需要做的事情就跟買新房一樣,房管局備案就直接寫買方的名字,銀行按揭也是買方自己去辦理即可,房產證下來就直接是買方的名字了。
注意事項: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在交易時有很大的風險,買方和賣方需要認真考察,謹慎交易!如果碰到特殊情況一定要賣(買)沒拿到房產證的房子,雙方應對該房產進行詳細了解,了解清楚房產證什麼時間能拿到,並事先約定適當的違約金標准,同時也要有心理准備。對買方來講,降低風險可以注意以下兩點:一是在取得房產證之前,盡量少交房款;二是應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權和控制權,這樣法律會向購房者傾斜。
(3)沒有房產證怎麼買擴展閱讀:
房產證糾紛解決:
(一)開發商原因造成的
勤於查詢購房人簽合同前應查看清楚,開發商提供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正本的記事欄中,有無土地被抵押的標注。也可以登錄相關網站查詢,在北京,可以登錄「北京市房屋土地權屬登記事務中心」的網站進行查詢。
認真查驗文件簽約前可以查驗「國有土地使用證」,如果是「臨時使用證」或有抵押,要拒絕簽約,或者一定要求開發商簽訂補充協議,約定「開發商保證於xxxx年x月x日之前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
簽好《購房合同》,《購房合同》中要有專門條款對房屋產權和房產證相關內容有所約定,不僅要約定具體辦理的最後時限,還要約定不能按時辦理的處理辦法。
1.關於初始登記
(1)建議範本
「出賣人應當在_年_月_日前,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本款約定期限內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繼續履行,自出賣人應當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權屬證明之日止,出賣人應當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的違約金,並於出賣人實際取得權屬證明之日起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
(2)日期的確定
對於期房,可以根據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作為起點,計算90日。對於現房,可以根據銷售合同簽訂之日作為起點,計算90日。
(3)退房違約金的確定
不超過100%即可。
2.關於轉移登記
(1)建議範本
「1.商品房交付使用後,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辦理轉移登記:
(1)雙方共同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2)買受人自行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3)買受人同意委託____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委託費用元人民幣(大寫)。
2.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退房的,自買受人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並於買受人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_日內由出賣人支付。」
(2)日期的確定
對於期房,可以根據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作為起點,計算120日。對於現房,可以根據銷售合同簽訂之日作為起點,計算120日。
(3)退房違約金的確定
不超過100%即可。
不簽不合理的委託書
很多開發商要求購房人在合同外另簽一份協議,委託其代辦房產證、代收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
這種不合理的委託購房者可以拒絕。不用擔心如果不委託房地產商代辦,自己就無法辦理房產證。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3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因此,不管購房人是否委託房地產商代辦房產證,房地產商都有法律責任協助購房人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並取得房產證。
解約與索賠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如果開發商存在下列嚴重違約行為,您可以通過協商或訴訟的方式解除、撤銷合同或宣告合同無效,並要求賠償。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3.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4.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5.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6.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購房者無法取得房屋。
(二)購房者本身原因造成的
對於開發商與小業主存在糾紛,扣著本該發給小業主的房產證不發的,應及時溝通,及時解決矛盾,避免長期拖延。並可以主張開發商扣發房產證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要求開發商
⑷ 買二手房沒有房產證怎麼買安全
買二手房,沒用房產證的話怎麼買都不安全,沒用房產證房子怎麼去過戶,無法過戶房子就不能算真正屬於你,這怎麼都無法算安全。這樣的房子不要買。
⑸ 大家是怎麼買沒有房產證的房子
你好,這種來房子在你沒有取得產權證自之前上市是不合法的。因為沒有兩證的房子出售是不受法律的保護的。當然也有出售這種房屋的。那這個就是你們私下寫份協議,但是你一定要註明,這房子在過戶中所產生的稅費是由誰交,這很重要的,不知道以後是什麼政策的。多數人就是貪圖你的價格便宜才買這房子的,所以你現在沒證價格肯定也賣不上價。建議你還是有證了再賣吧,那樣能多賣不少錢的。如果不等錢用,那就再等等吧。
⑹ 家裡買了房子幾年了到現在都沒有房產證該怎麼辦你
1、首先,從國家政策來講,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被允許交易的。我國規定,房產買賣以辦理權屬轉移登記為准,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能辦理過戶的,國家不會保護沒有過戶的房產交易。
2、其次,我們建議大家不要購買這類房子,因為沒有產權證是不能貸款、也不能過戶、也不能辦理公證,所簽署的協議一樣也是無效的。
3、沒有產權證不能辦理過戶的話,那麼隱藏的風險將會很大,不過戶的話房產的權還是原業主的。比如,假如原業主離異的話房產將會被分割,假如他有債務被起訴的話,那麼這套房產將會被法院列入可執行的財產的。
(6)沒有房產證怎麼買擴展閱讀: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由於房屋是重要的不動產,與之相關的交易活動極為普遍,因而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得到廣泛的運用。但在實務中,對房產證的認識與其性質相悖之處仍嫌較多,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類:
其一,顛倒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系,以為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登記簿只是房產證的檔案。
例如,在實務中判斷一個人是否擁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權時,以為是否持有房產證就是根本依據。
其二,混淆證書與證券的性質,以為房產證具有證券的性質與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記載的房屋所有權。
例如,在房屋買賣中,以為房產證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為房產證交給抵押權人佔有具有設定抵押權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