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劃撥土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房產證嗎
可以辦,辦出來的就是劃撥的房產證
要賣房的話,就得再交一部份土地出讓金,把房產證里的土地許可權改成出讓
⑵ 劃撥土地可以辦房產證嗎
可以辦理房產證,辦理房產證的流程是一樣的,具體如下:
(一)、提供所需材料
(二)、進行產權登記
(三)、契稅稅率及繳款書的辦理
1.提供戶主身份證復印件。
2.提供銷售發票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提供銷售合同及最終補充合同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4.若開發公司代為辦理,則派遣員工時應出具公司蓋章的證明書。
(四)、注意事項:
保證合同、發票、測繪報告等各個憑證資料的內容一致性,認真核對,確保措辭、各項數據、日期等一致無誤。
房產證辦理所需材料:
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5.⑴購房人已婚
①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②婚姻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⑵購房人單身(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①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②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單身聲明具結書: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購房者在異地則到公證處辦理、購房者在國外則到大使館辦理
⑶購房人為單位
①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校驗原件),無法提交原件校驗,則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房產證辦理所需費用: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其他房產建築面積500(含500)m2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m2的為300元,1000~2000m2的為500元,2000~5000m2的為800元,5000m2以上的為1000元;如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其他稅費具體如下:
1.商品房
契稅——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稅——0.1%
營業稅——如果房產證下發不滿兩年的,需要交納成交價格5.5%的營業稅。已經滿兩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繳納出售價格與購買價格差額部分5.5%的營業稅。
2.房改房
契稅——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稅——0.1%
土地出讓金:當年成本價乘以建築面積乘以1%。
如果是標准價或者優惠價的房改房,那麼還需要交納當年成本價乘以建築面積乘以6%的價款,然後再繳納稅費過戶。
3.經濟適用房
契稅——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稅——0.1%
信息來源: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wuxi/2013-08-22/c_117044105.htm
⑶ 土地證是劃撥的 房子能辦房產證嗎
可以辦房產證, 以劃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沒有具體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滅失、國家不徵用,土地使用權就存在。但劃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轉讓時,需要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轉讓審批手續,補交土地出讓金。目前,此類情況均為房改房、集資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
房產證辦理流程如下:
1.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
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自己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通常主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所需時間大約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後的兩三個月之後,可以向開發商詢問辦理初始登記的情況,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產交易信息網站進行查詢。為確保自己的利益,在《購房合同》中應對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的時限加以約定,尤其是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的最後期限以及辦理完畢後的「及時通知義務」等,明確不及時辦理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2.到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
申請表填寫之後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有的開發商手中會有現成的蓋好章的表格,只需到開發商處領取並填寫就行了。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房產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後直接向該部門咨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測繪圖(表)
由於測繪表是登記部門確定房產證上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或者帶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也可以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4.領取相關文件
在前面詢問相關部門時,一定要明確需要領取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一次齊全。這些文件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復印件等。填寫好的申請表需要請開發商審核並蓋章。
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
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辦收取,部分城市已經開始由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繳納的方法可以詢問開發商的辦事人員。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小區辦收取還是銀行代收,都必須保留好繳納憑證,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必需文件,一旦遺失會影響獲得房產證。
6.提交申請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1)蓋章的申請表;(2)房屋買賣合同;(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6)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7)購房者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7.按照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門給的領取證書的通知書,並按照上面通知的時間領取房產證。另外,在繳納印花稅和產權登記費、工本費時需仔細核對房產證的記載,尤其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重要信息。
⑷ 國有劃撥土地辦理房產證事宜
國有劃撥土地能辦土地證和房產證。
劃撥土地使用權取得與出讓回土地使用權取得在成答本構成上的差別在於有沒有交出讓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區別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是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於標定地價的40%.標定地價由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根據基準地價,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塊條件核定。出讓金的高低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而使用劃撥土地因沒繳納出讓金,所以沒有明確受那些因素的限定,這樣在評估劃撥土地使用權時如何參照出讓土地使用權作因素調整就顯得無所適從了。因此,需要估價師根據具體情況確定適當的估價方法和合理的調整系數。
⑸ 怎樣才能辦理劃撥土地上的不動產證
方法如下:
辦理房產證是需要辦理土地性質變更,補交土地出讓金後,才可以辦理出房專產證的。
⑹ 國家劃撥土地上的建築可以辦理房產證嗎
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是不能辦理房產證的。
我國的國有土地劃撥分兩種,國有劃撥和國有轉讓,國有劃撥又分為有償劃撥和無償劃撥,殘聯得到的土地屬於國有無償劃撥土地,國家在一定的時期可以隨時調用。殘聯只承諾給你一半建築,並沒有答應轉讓土地使用權給你,土地使用權依然是殘聯的。如果可能,你可以和殘聯協商辦理一半建築的房產證。待將來國家改變土地用途,需要拆除地面建築物時,會按照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准給予補償。
(6)劃撥土地如何辦理房產證擴展閱讀
國土資源部《關於改革土地估價結果確認和土地資產處置審批辦法的通知》(國土資發[2001]44號),為國有劃撥用地的價值認定及其估價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國有劃撥用地是指國家機關用地,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公益事業用地,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等等。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也是國家在一定年期內,繼續向土地使用者無償提供生產經營的場地。
實際上,伴隨城市土地市場的進一步改革,國家土地管理局已於1998年2月17日發布的第8號令《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提出國有企業使用的劃撥土地使用權,應當依法逐步實行有償使用制度。對國有企業改革中涉及的劃撥土地使用權,根據企業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體情況,可分別採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國有土地租賃、國家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和保留劃撥用地方式予以處置。不論哪種方式,劃撥土地的價值屬性已經在我國房地產市場經濟中有所體現,明晰這些價值屬性及其結構,對於提高土地集約化效益,合理進行土地收益的分配具有重要意義。
⑺ 劃撥土地能否辦產權證
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性質就是劃撥的,照樣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但是房產證上會註明回該房屋屬於經濟適用答房,土地性質為劃撥。同樣,土地使用權證上也會註明相關事項。 這個不是法律條款規定的,應該從政府的行政規定上去尋找相關文件。
1、劃撥地上新建的房屋辦理產權證:只要審批手續齊全,就可以辦理產權證;2、劃撥地上原有的房屋辦理權屬過戶:需要先將劃撥地變為出讓地,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
⑻ 劃撥土地建房能辦房產證嗎
國家土地管理局《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專市、屬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其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產權證明;
(四)依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⑼ 國有劃撥土地能辦土地證和房產證嗎
國有劃撥土地能辦土地證和房產證,但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繳納後直接去房管局辦理即可。
劃撥土地使用權取得與出讓土地使用權取得在成本構成上的差別在於有沒有交出讓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第33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區別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是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於標定地價的40%。
標定地價由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根據基準地價,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塊條件核定。
(9)劃撥土地如何辦理房產證擴展閱讀:
土地出讓金的計算方法
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土地出讓金。
返還方式
第一、政府主導拆遷,土地出讓金返還用於建設購買安置回遷房
某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招拍掛購入土地100畝,與國土部門簽訂的出讓合同價格為10000 萬元,企業已繳納10000 萬元。協議約定,在土地出讓金入庫後以財政支持的方式給予乙方補助3000萬元,用於該項目100畝回遷房建設,回遷房建成後無償移交給動遷戶。
第二、政府主導拆遷,土地出讓金返還用於拆遷(代理拆遷、拆遷補償)
目前招拍掛制度要求土地以「熟地」出讓,但現實工作中一些開發商先期介入拆遷,政府或生地招拍掛,由開發商代為拆遷。在開發商交納土地出讓金後,政府部門對開發商進行部分返還,用於拆遷或安置補償。
某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招拍掛購入土地100畝,與國土部門簽訂的出讓合同價格為10000 萬元,企業已繳納10000 萬元。
協議約定,在土地出讓金入庫後以財政支持的方式給予乙方補助3000萬元,用於該項目10000平土地及地上建築物的拆遷費用支出。
國土部門委託房地產開發公司代理進行建築物拆除、平整土地並代委託方向原土地使用權人支付拆遷補償費。約定返還的3000萬中,用於拆遷費用1000萬元,用於動遷戶補償2000萬元。企業實際向動遷戶支付補償款1500萬元。
第三、政府主導拆遷,土地出讓金返還用於開發項目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
目前招拍掛制度要求土地以「熟地」出讓,但現實工作中一些先期介入,或生地招拍掛,政府為減輕開發商的負擔,對開發商進行基礎設施建設部分進行返還。
一般情況下,由於實施了土地的儲備制度,政府將生地轉化為熟地後再進行「招拍掛」,動拆遷問題已妥善得到解決,土地的開發工作也已經基本完成,周邊的市政建設將逐步完善,水、電、煤等市政都有計劃地分配到位。
即在招標、拍賣、掛牌活動開始前,國土部門已將擬出讓的土地處置為凈地,即權屬明晰、界址清楚、地面平整、無地面附著物的宗地。
⑽ 劃撥土地不能辦房產證怎麼辦啊
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性質就是劃撥的,照樣可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但是房產證上會內註明該房容屋屬於經濟適用房,土地性質為劃撥。
1、劃撥地上新建的房屋辦理產權證:只要審批手續齊全,就可以辦理產權證;
2、劃撥地上原有的房屋辦理權屬過戶:需要先將劃撥地變為出讓地,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
(10)劃撥土地如何辦理房產證擴展閱讀:
國土資源部《關於改革土地估價結果確認和土地資產處置審批辦法的通知》,為國有劃撥用地的價值認定及其估價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的規定,國有劃撥用地是指國家機關用地,公益事業用地,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等等。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也是國家在一定年期內,繼續向土地使用者無償提供生產經營的場地。
劃撥土地的價值屬性已經在我國房地產市場經濟中有所體現,明晰這些價值屬性及其結構,對於提高土地集約化效益,合理進行土地收益的分配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