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武漢辦理房產證流程,要帶什麼證件
武漢辦理房產證需要准備以下資料:
1、一手商品房:需要買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買賣合同、總房權證復印件、總土地證復印件、發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證明、測繪圖、評估報告、契稅單、確權審批表。
2、二手商品房:需要買賣雙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房權證、土地證(或復印件)、買賣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證明、測繪圖、評估報告、契稅單、個稅單(繳納或減免)、營業稅單(繳納或減免)、過戶確權審批表。
3、初始登記的新建房屋: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許可證(土地證)、驗線書、確權審批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證明、測繪圖。
4、繼承的房屋:身份證明、房權證、公證書、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證明、確權審批表、測繪圖、所有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分家協議書、居委會(村委會)證明、房權證、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證明、確權審批表、測繪圖。
5、離婚的房屋: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離婚協議書、房權證、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證明、確權審批表、測繪圖。
6、法院拍賣的房屋:身份證明、房權證、土地證(或復印件)、拍賣協議、拍賣發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證明、確權審批表、測繪圖。
(1)武漢市在哪裡辦房產證擴展閱讀
辦理房產證的一般流程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辦理登記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4、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5、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⑵ 武漢怎麼辦房產證
武漢房屋轉移登記(商品房買賣登記)
一、辦理事項
商品房買賣登記
二、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9條,第60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9條,第10條;
3、《房屋登記辦法》第23、32、33條。
三、實施機構
1、受理:武漢市房地產交易管理中心、各區房管局
2、審批:武漢市房地產交易管理中心、房產登記發證中心、各區房管局
四、辦理條件
(一)申請人與依法提交的材料記載的主體一致;
(二)申請人提交的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是否真實、有效;
(三)申請初始登記的房屋與申請人提交的規劃證明材料記載一致,申請其他登記的房屋與房屋登記簿記載一致;
(四)申請登記的內容與有關材料證明的事實一致;
(五)申請登記的事項與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房屋權利不沖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
1、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或者未按照規劃許可的面積等內容建造的建築申請登記的;
2、申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權利來源證明文件或者申請登記的房屋權利與權利來源證明文件不一致的;
3、申請登記事項與房屋登記簿記載沖突的;
4、申請登記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獨立利用價值的;
5、房屋已被依法徵收、沒收,原權利人申請登記的;
6、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間,權利人申請登記的;
7、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情形。
五、需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商品房權屬證明書;
3、房屋測繪平面圖;
4、商品房購房合同及發票;
5、買受人身份證明(個人提交身份證明,單位提交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對原件收取復印件);
6、代理人身份證明(買受人為單位的需提供,核對原件收取復印件);
7、買受人婚姻狀況證明(核對原件收取復印件);
8、期房抵押換發他項權證申請書、銀行委託書、期房抵押證明書(有抵押情況的需提供);
9、監護關系證明(買受人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核對原件收取復印件);
10、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買受人為18-49周歲非本市戶口的女性流動人員需提供,核對原件收取復印件);
11、境外個人購房的,提交承諾書原件,用工證明、工作學習或居留證明;境外機構在武漢設立的分支機構購房的,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六、審查內容
1、申請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格式、是否齊全;
2、申請材料之間、申請材料與登記薄記載之間是否存在沖突;
3、申請登記的事項是否與登記薄的記載沖突;
4、對申請人或代理人進行必要詢問,詢問結果與申請材料一致;
5、是否存在法規規定的不予登記的情形。
七、辦理流程
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市房產交易中心及各區房管局交易大廳收件、收費→核准並校對記載於登記簿→發證並歸檔
八、辦事時限
(一)法定時限: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
(二)承諾時限:
1、未抵押:3個工作日
2、已抵押:7個工作日
九、證件及有效期限
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屋再次轉移及滅失前有效
十、收費項目及依據
(一)收費事項:
1、房屋交易手續費:
標准為住宅每套3元/㎡,非住宅每套11元/㎡。
2、交易印花稅:
交易金額的0.05%(2008年11月1日(含)以後購買或轉讓住房,對個人免徵印花稅)。
3、契稅:
標准為住宅根據普通住宅或非普通住宅合同簽定的不同時間點,以及是否是家庭首次或唯一住房情況分別按2%、4%、6%、1%、1.5%、3%徵收,單位購房按4%徵收,非住宅按4% 、6%徵收。
4、維修基金交存:
標准為1999年1月1日簽訂合同和房屋竣工的按住宅成交價格2%,非住宅成交價格1%;2008年11月1日起按房屋建築結構收取49元/㎡、55元/㎡、61元/㎡、73元/㎡。
5、房屋登記費:
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
6、證照印花稅:
每本5元。
房屋轉移登記(商品房買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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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發布時間: 2011/09/24 字型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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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登記
商品房買賣登記
一、辦理事項
商品房買賣登記
二、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9條,第60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9條,第10條;
3、《房屋登記辦法》第23、32、33條。
三、實施機構
1、受理:武漢市房地產交易管理中心、各區房管局
2、審批:武漢市房地產交易管理中心、房產登記發證中心、各區房管局
四、辦理條件
(一)申請人與依法提交的材料記載的主體一致;
(二)申請人提交的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是否真實、有效;
(三)申請初始登記的房屋與申請人提交的規劃證明材料記載一致,申請其他登記的房屋與房屋登記簿記載一致;
(四)申請登記的內容與有關材料證明的事實一致;
(五)申請登記的事項與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房屋權利不沖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
1、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或者未按照規劃許可的面積等內容建造的建築申請登記的;
2、申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權利來源證明文件或者申請登記的房屋權利與權利來源證明文件不一致的;
3、申請登記事項與房屋登記簿記載沖突的;
4、申請登記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獨立利用價值的;
5、房屋已被依法徵收、沒收,原權利人申請登記的;
6、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間,權利人申請登記的;
7、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情形。
五、需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商品房權屬證明書;
3、房屋測繪平面圖;
4、商品房購房合同及發票;
5、買受人身份證明(個人提交身份證明,單位提交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核對原件收取復印件);
6、代理人身份證明(買受人為單位的需提供,核對原件收取復印件);
7、買受人婚姻狀況證明(核對原件收取復印件);
8、期房抵押換發他項權證申請書、銀行委託書、期房抵押證明書(有抵押情況的需提供);
9、監護關系證明(買受人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核對原件收取復印件);
10、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買受人為18-49周歲非本市戶口的女性流動人員需提供,核對原件收取復印件);
11、境外個人購房的,提交承諾書原件,用工證明、工作學習或居留證明;境外機構在武漢設立的分支機構購房的,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六、審查內容
1、申請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格式、是否齊全;
2、申請材料之間、申請材料與登記薄記載之間是否存在沖突;
3、申請登記的事項是否與登記薄的記載沖突;
4、對申請人或代理人進行必要詢問,詢問結果與申請材料一致;
5、是否存在法規規定的不予登記的情形。
七、辦理流程
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市房產交易中心及各區房管局交易大廳收件、收費→核准並校對記載於登記簿→發證並歸檔
八、辦事時限
(一)法定時限: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
(二)承諾時限:
1、未抵押:3個工作日
2、已抵押:7個工作日
九、證件及有效期限
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屋再次轉移及滅失前有效
十、收費項目及依據
(一)收費事項:
1、房屋交易手續費:
標准為住宅每套3元/㎡,非住宅每套11元/㎡。
2、交易印花稅:
交易金額的0.05%(2008年11月1日(含)以後購買或轉讓住房,對個人免徵印花稅)。
3、契稅:
標准為住宅根據普通住宅或非普通住宅合同簽定的不同時間點,以及是否是家庭首次或唯一住房情況分別按2%、4%、6%、1%、1.5%、3%徵收,單位購房按4%徵收,非住宅按4% 、6%徵收。
4、維修基金交存:
標准為1999年1月1日簽訂合同和房屋竣工的按住宅成交價格2%,非住宅成交價格1%;2008年11月1日起按房屋建築結構收取49元/㎡、55元/㎡、61元/㎡、73元/㎡。
5、房屋登記費:
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
6、證照印花稅:
每本5元。
(二)收費依據:
1、鄂價房服[2008]109號;
2、武價房[2008]87號;
3、發改價格[2008]924號;
4、武價房字[2002]74號;
5、鄂價房服(2002)77號;
6、鄂價規[2011]27號;
7、武價房[2011]45 鄂價房服[2007]77號;
8、武價房[2007]43號;
9、國家測繪局[2002]第83號令《房產測繪管理辦法》。
十一、辦理結果
核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十二、辦事地點及咨詢電話
1、辦公地址:市房地產交易管理中心、各區房管局
2、咨詢電話:市房地產交易管理中心 85482021
⑶ 武漢哪裡可以辦房產證
只有房產局才能辦理,有各個區房產局和市房產局,看給你的房子劃分到哪裡辦理,一般貸款的房子都在市房產局辦理。
⑷ 請問在湖北武漢怎麼辦理房產證和土地證
首先辦理房產證:
1.拿上你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開發的授權委託書(購房回本人不能到房產局答的還要他本人寫份授權委託書)、申請表、商品房權屬證明書、購房本人的身份證(本人不能來的還是委託人的身份證)等這些證件到房產局辦理。普通商品房至辦證當天起一個星期後可以拿證。
2。拿了房產證後,在辦土地證。辦理土地證需要房產證、購房合同、契稅發票、身份證、還要到土地局填寫申請表。土地證可能需要一個月才能拿證。
⑸ 武漢市房產證辦理
如果買方來結婚了,就源需要帶買方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還有買房時的發票,夫妻雙方本人必須親自到當地的房管局去辦理;如果買房沒結婚,需要帶購房發票,身份證,如果是到了適婚年齡,還需到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開一張未婚證明。一定要本人親自去辦理,如果本人不能去辦理,就需要到所在地的公證處辦一份委託公證書。
⑹ 請問在武漢如何辦理房產證辦理房產證地點在哪裡
房產證不是房產公司辦嗎?要是中介買的話都是別人辦的,辦房產證當然是武漢房地產交易大廳了,貌似在西北湖附近,具體地點忘記了,離香格里拉大飯店不遠吧,網路一下嘛
⑺ 武漢辦房產證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房產證一般需要:第一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第二商品專房銷售統一發票屬原件。第三房屋的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第四完稅憑證第五已婚的購房人:1、雙方身份證復印件2、婚姻證明復印件;(六)單身的購房人:1、身份證復印件;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3、以及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⑻ 武漢市住房產權證過戶應該到哪裡辦理
你的房產證是哪裡發的,在哪裡辦理過戶手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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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2009〕78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05-25
字體: 【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寧夏、西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堵塞稅收漏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現就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二、贈與雙方辦理免稅手續時,應向稅務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44號)第一條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贈與雙方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三)屬於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系的公證書(原件)。
(四)屬於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撫養關系或者贍養關系公證書(原件),或者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關系或者贍養關系證明。
稅務機關應當認真審核贈與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資料齊全並且填寫正確的,在提交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後復印留存,原件退還提交人,同時辦理個人所得稅不征稅手續。
三、除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情形以外,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四、對受贈人無償受贈房屋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其應納稅所得額為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值減除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余額。贈與合同標明的房屋價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或房地產贈與合同未標明贈與房屋價值的,稅務機關可依據受贈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採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五、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的,以其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減除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以及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余額,為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可以依據該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的價格核定其轉讓收入。
六、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⑼ 武漢市居民在哪裡辦房產證
你在哪個區啊 ?到所在轄區的房管局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