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產證沒下來的房子如何買賣
法律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但實際上,房子之所以沒有房產證可能有很多原因,比如本身就無法辦理房產證、暫時沒有取得房產證或者房產證丟了等等。下面我們就針對這幾種情況逐一為大家分析。
本身不能辦理房產證的房子
以下類型的房子均不能辦理房產證:
(1)違章違規建築,比如利用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項目;未取得規劃審批的項目;私自改變土地用途的項目;私自變更規劃的項目;未經立項批准或私自變更立項的項目;沒有銷售許可證和產權證的房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屋。
(2)被有關部門依法查封的房子。
(3)部分軍產房、校產房,軍產房是國家軍事機關所有的房屋,一般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因而不能上市交易。校產房的產權單位為學校,這類房產在受限上市范圍內。
暫時沒有取得房產證的房子
1、什麼是「暫時沒有取得」?
具體是指在房屋交易過程中,因為流程、手續等原因暫時未能取得房產證,這類房子可以買賣,但需要等到房產證下發之後再走流程。
2、這樣的房子怎麼賣?
買賣雙方可以先簽訂購買協議,必要時可以進行公證,等到房產證下發之後再進行交易,提醒大家最好不要支付大額定金,避免產生交易風險。
房產證
房產證丟了的房子
房產證丟了,房子一樣能賣,但是需要先補辦房產證,具體如下:
1、房屋權利人持身份證到市房管局,填寫房產證遺失聲明。
2、房屋權利人到房產檔案館查檔,繳納查檔冊費後,由房地局發出臨時收據,對申請遺失事項進行內部查檔校核。
3、房屋權利人在報上刊登權屬證書遺失聲明,待遺失聲明見報後,房屋權利人持報刊和臨時收據到房管局交給原件經辦人,一個月內沒有異議者,即可向測繪所申請勘丈。
4、6個月後,房管部門發布房屋所有權證書作廢公告。
5、房屋權利人持刊登遺失聲明和作廢公告的原版報紙、身份證等資料到市房產交易管理處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6、若經審批同意補發權證者,經繕證、校對後,房屋權利人將收到領證通知,憑「登記收件收據」領證即可。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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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想賣房子,已經備案了,但房產證還沒有下來,該怎麼操作呢
一、到地方房產局撤銷備案,找房開商辦理更名就可以了,個個地方房產局收費內是不一樣的,有可能房開容商也會收費。
二、等房產證出來後正常流程過戶也可以。
以上兩種都可以貸款。
(2)房產證還沒下來怎麼賣擴展閱讀:
進行房屋交易流程如下:
一、買賣雙方到房管局列印存量房買賣合同。
二、到稅務核稅(需要提供買賣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單身承諾等)、賣方產權證)。
三、核稅後帶著稅單遞件。
四、遞件後等相應的時間來領取新的產權證就可以了(各地方過戶的時間不等,具體以房管局通知時間為准)。
③ 房產證沒下來的房子如何買賣
房產證沒下來的房子買賣辦法:
1、房屋買賣雙方約定等房產證下來再過戶
這種方式屬於二手房買賣,需要要繳納的稅費會比新房多一些。包括:個人所得稅、契稅、增值稅等等。這種方式比較簡單直接,能及時過戶,風險較低。不足之處就是稅費相對較高,且時間成本比較長。
2、直接更名
流程:賣房者需要首先還清銀行貸款;賣房者拿著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後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開發商帶著合同和注銷備案登記表去房地局辦理該房屋的注銷手續;注銷完成後由購買者和開發商簽署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然後再到房管局重新備案。
(3)房產證還沒下來怎麼賣擴展閱讀:
房地產交易應遵循以下一般規則:
(1)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這就是「房產權與地產權一同交易規則」。房產權與地產權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產的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只能由同一主體享有,而不能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
如果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他們的權利就會發生沖突,各自的權利都無法行使。在房地產交易中只有遵循這一規則,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我國建立市場機制的時間還不長,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場化的房地產價格體系,我國房地產價格構成復雜,非經專業評估難以恰當確定,故法律規定房地產交易中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
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準,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④ 房子房產證還沒辦下來 有人要買 怎麼交易
房產證沒辦下來,交易時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剛交了首付款,還沒有辦按揭
這種情況是指開發商還沒有到房管局備案,這是比較好處理的。買賣雙方可以直接到開發商那裡辦理合同轉讓,就是跟開發商商量好,跟買方重新簽訂一份購房合同,並將老的購房合同收回即可。然後買方再將首付款付給賣方就行了。後面的事情就跟買新房一樣,房管局備案就直接寫買方的名字,銀行按揭也是買方自己去辦理即可,房產證下來就直接是買方的名字了。
二、正在還房貸的房子
這種情況相對復雜,風險也高,這是因為如果賣方還在還房貸,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交易房屋,賣方應當還清銀行貸款將房子解壓,並辦理房屋注銷手續,之後再由買方與開發商簽訂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並重新在房管局備案。
當然,此種情況必須徵得開發商同意才可辦理,並且此途徑不受法律保護,並不提倡,交易的風險很大。比較穩妥的交易方式是建議買賣雙方等房產證下來後再進行交易過戶,這樣可以避免房產交易中各種風險,但相對繳納的稅費較多。
解決辦法:
一、雙方約定等房產證下來再過戶。
雙方可以先簽一份協議,約定首付款項,以及過戶時間(房產證下來就立即過戶),預付首付款,然後就是等了。等到房產證下來再辦理過戶,先過房產證,出新證當天再過戶土地證,過戶後再交付尾款。這種方式的優點是能及時過戶,風險較低;缺點是稅費較高,且時間成本比較長。因此建議:
1、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在交易時風險比較大,買方和賣方都應謹慎,除非是信得過的朋友,能夠知根知底。
2、對買方來講,降低風險可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產證之前,盡量少交房款;二是應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權和控制權,這樣法律會向購房者傾斜。
3、如果遇到特殊情況一定要賣(買)沒拿到房產證的房子,雙方應對該房產進行詳細了解,明確房產證何時能拿到,並約定適當的違約金標准,同時也要有心理准備,明白風險的存在。
4、考慮到房價經過一段時間會有波動,買賣雙方應約定違約金標准,以避免房價波動較大時,一方違約。
二、直接更名。
流程:
1、賣方將銀行的貸款還清;
2、賣方拿著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後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3、開發商帶著合同和注銷備案登記表去房地局辦理該房屋的注銷手續;
4、注銷完成後由買方和開發商簽署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備案。
(4)房產證還沒下來怎麼賣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房子必須還清銀行貸款;
2、更名必須取得開發商的同意;
3、買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須全款購買。
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手續比較簡單,且整個過程沒有稅費。缺點是不能按揭,且中間有大量的空白期,風險比較大。
對於沒有房產證的房產交易起來風險還是很大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從國家法律政策來講,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允許交易的。因為我國規定,房產買賣以辦理權屬轉移登記(也就是所謂的「過戶」)為准,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可以辦理過戶的,國家不保護不過戶的房產交易。
如果實在是不得不在這種情況下交易,還是得遒守以上幾點建議,購房者在房產證下來之前盡可能少交購房款,要明確拿到房產證日期,並且約定違約金標准、查清房產是否存在權利瑕疵,比如是否被司法部門查封、是否被設立了抵押、其建築規劃是否合法等情況下,再付另外大部分房款。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網路
⑤ 房產證還沒拿到想把房子賣掉怎麼辦
沒有房產證是不能進行房子的買賣的,因為沒有房產證是無法過戶的。此類房子屬於不完全產權,以後無法過戶。因為二手房交易需要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過戶,必須提供房產證,否則不會通過申請,其過戶的要求也會因房產證的缺失而遭拒絕。
買了這類房子後要到公證部門公證,即使這樣也容易產生糾紛,因為在房屋產權登記部門,房子始終在賣方名下,之後因房子增值、拆遷等產生的利益容易引起糾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5)房產證還沒下來怎麼賣擴展閱讀:
房產證主要在房屋登記事務范疇中發揮作用,並且主要是為了保證登記活動的秩序與安全。房產證首先起到登記行為完成的證明作用。登記機關在完成房屋登記事務後,將房產證發放給權利人,表明登記機關已經根據事實、法律和當事人的申請,完成了相應的房屋登記。
由於房產證記載的內容與登記簿的內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產證起到一種備忘的作用。權利人可以根據自己持有的房產證內容,掌握自己的財產情況,而不必每每去查閱登記簿。房產證最重要的作用還是保證登記活動的安全。
因為房屋的權屬情況依據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而登記簿由登記機關記載並且由該機關保管,並不在權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登記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擅自更改登記簿的內容,權利人就面臨失權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