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房產繼承公證,沒有土地證怎麼辦
根據繼承法和房地產法等規定房產繼承過戶必須先辦理公證、之後才能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如下:
房主死後其所有法定繼承人集體協商好,選定其中一人為房產繼承人,其他人放棄繼承;然後一起帶著身份證明、戶口本、房權證、死亡證明等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取得公證書;之後,繼承人帶著繼承房產公證書、房權證、身份證等到房管部門申請過戶。
繼承過戶住房,需先看死者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沒有的話,要按照繼承法規定第1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均分配繼承死者名下財產,包括住房,
需要指定繼承人拿著遺囑,或是所有第1序列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協議公證手續。
得到繼承公證書,才可以去房管部門,辦理繼承過戶房產手續。
房屋遺囑繼承權公證需要其他繼承人一起到場的。
建設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聯合發出了《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其中第2條規定: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遺囑人死亡後,遺囑受益人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如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後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訂遺產分割協議,經公證證明後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日前,司法部發布關於廢止《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通知,該通知中曾明確規定繼承房產、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接受贈與房產、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產所有權轉移等四種情形必須進行公證。而該通知的廢止表明上述四種情形將不再進行強制性公證,繼承房產、分房遺囑、贈與房產、涉外涉港澳台房產所有權轉移等有關房產登記事項終於可以不用公證了,房產繼承公證收費較低200元,按房產評估價值2%收費,公證費也可以省下來不少。
網友評價說,這個被廢止的通知是讓人又愛又恨!愛的是它對公民繼承房產產權的保護,恨的是它規定了非常嚴苛甚至繁瑣的產權過戶手續。
所以這繼承權公證的條例被廢止後,很多人在繼承房產時會簡便不少。
根據《不動產登記實施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的規定:「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 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那麼房產今後如何辦理繼承呢?
辦理房產繼承有以下三種方式:
1、自行提供材料,材料有:遺囑、死亡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等。去房管部門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2、如果當事人自願前往公證機構辦理相應的繼承權公證,當然也可以憑公證文書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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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拿著法院的生效文書,如判決書、調解書去房管部門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2. 繼承房屋所有權後怎麼辦理土地證
辦理程序:先到抄房屋所在地的縣級房管局辦理房產證的名稱變更的登記,然後再到房屋所在地的縣級國土部門辦理土地使用證。3.費用:兩套房屋的房產證登記費用為80元/套,計160元。兩套房屋對應的兩宗地的土地使用證登記費用為70元/宗,計140元。合計300元。不過登記費用上各地方可能會有一點點差異,但是總共辦下來肯定不會超過1000元。
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
繼承是指一個對象直接使用另一對象的屬性和方法。也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遺囑接受死者的財產、職務、頭銜、地位等。
3. 土地證繼承怎麼辦
在不動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交稅。
4. 繼承的房產辦過戶的時候,土地證和房產證面積不一樣,應該怎麼辦
房本上的面積是該套房屋的建築面積,所以房產證和土地證的面積是不一樣的,房產證可按正常程序辦理,應該以房產證上的建築面積為准,房產證過戶去房管局房產證過戶去,土地證過戶去土管局。
5. 繼承父母的房子 土地證過戶需哪些手續
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辦理流程: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二十三條
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於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一)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
(二)抵押權、地役權登記,10個工作日;
(三)預告登記、更正登記,10個工作日;
(四)異議登記,1個工作日。
公告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時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時限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原時限的一倍。
法律、法規對登記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 繼承父母的土地證過戶手續
土地證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辦理流程: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
根據我國《土地登記管理辦法》
第七條
土地登記應當由當事人共同申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單方申請:
(一)土地總登記;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初始登記;
(三)因繼承或者遺贈取得土地權利的登記;
(四)因人民政府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而取得土地權利的登記;
(五)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而取得土地權利的登記;
(六)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
(七)名稱、地址或者用途變更登記;
(八)土地權利證書的補發或者換發;
(九)其他依照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情形。
(6)繼承房產土地證怎麼辦擴展閱讀:
需要准備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7. 土地證如何繼承
土地證可以繼承。
如果抄要你來繼承,應該由你父母親和你一起,帶身份證和土地證到公證處進行繼承公證,然後憑公證書和上述證件,到國土局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
如果已經建房,應該憑土地證先到房管局辦理房產證,然後再公證。
8. 繼承取得房產證,怎樣辦理土地證
辦理程序:先到房屋抄所在地的縣襲級房管局辦理房產證的名稱變更的登記,然後再到房屋所在地的縣級國土部門辦理土地使用證。3.費用:兩套房屋的房產證登記費用為80元/套,計160元。兩套房屋對應的兩宗地的土地使用證登記費用為70元/宗,計140元。合計300元。不過登記費用上各地方可能會有一點點差異,但是總共辦下來肯定不會超過1000元。
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
繼承是指一個對象直接使用另一對象的屬性和方法。也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遺囑接受死者的財產、職務、頭銜、地位等。
9. 民房繼承分戶的土地證和房產證如何辦理
1.你這個應該持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辦理房產繼承分割
協助執行通知書需內要去法院辦理
估計要單容獨收費
所以你辦理協助執行函或者通知書的時候
通知的單位要一次寫到位
國土局和房產局都寫上。免得重復辦理。
2.房產局要求出具的土地證應該是
你父親名義的土地證,辦理繼承
是要先辦理房產繼承的,國土局依據繼承以後的房產證和法院協助執行函給你辦理土地證。
3.如果不辦理分割登記
那麼房改的時候可能會導致基數只有一套房子,面積給足的情況(有些地方是可以依據法院判決書來分房的,具體需要依據當時的房改政策)。
10. 繼承房產辦理土地證的手續
攜帶繼承人的身份證、房產證、繼承的公證書以上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原房主內土地證的原件。土地證只能辦容理一本,如果是多名子女共同繼承後面備注共同所有。
到房屋管理部門,申請繼承,先把房產過戶到繼承人名下,然後再辦土地證。另一種是,先到土地管理部門,先把土地過戶到被繼承人名下,然後連同房產一並繼承。被繼承人已經過世,其他人能用其身份證,或者授權委託書辦理土地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