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證只有一個人名字 賣房是否需要夫妻共同
是的,需要夫妻共同,並且戶籍上的人同意。
辦理流程: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權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B. 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有權賣掉房子嗎
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那麼就說明房子的產權是一個人的。但是房子內屬於夫妻共同容財產。就是說這個房屋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就算是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證上雖然沒有簽署另一個人的名字。但是購房者在這種情況下只能與房產證上有名字的人簽訂合同。另一個人表示不願意賣房子。那這個房子你就賣不成。也就是說,房產證上雖然是你一個人的名字。但是你也沒有權利賣房子。
C. 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能賣嗎
我個人認為:
第一、房產證上有幾個人的名字,根據在於辦理房產登記時提供專的信息;如果屬要辦理房產證,起碼要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所有權人。辦理完房產證,即在法律程序上確認了房屋所有權人對房屋的所有權,這種所有權包括出售、租賃、抵押等多種形式。關於房產證上的登記信息,房產所有權人可以變更;也就是說,房產證上有幾個人名、都是誰的人名,是可以變更的。
第二、房屋買賣,也可稱為房產轉讓。一般來說,普通的商品房是可以自由轉讓的,就是說,房屋所有權人隨時有權出賣該房屋。
第三、綜上,房產能否買賣,與房產證上有幾個人名,是沒有關系的。關於您的提問,我的回答是: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是能賣的。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D. 夫妻共同房產只有一個人名字可以單方面出售嗎
一般無法出售,需配偶的簽字,才能辦理過戶手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一條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 房屋證件只是一個人的名字,轉賣需要對方的資料嗎
「在二手房交易中,購房者經常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具體如何處理要分類來看。房產證回上只有一人名答字,但房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則要看買方是否屬於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說,如果買家明確知道男方已婚仍然買房,則買賣合同無效。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合同中有明確約定「賣方已取得妻子/丈夫同意,若妻子/丈夫不同意,由賣方承擔違約責任」,則按合同執行即可。如果合同中沒有對此做約定,則應協商互不追究責任,因為雙方都存在過錯。
還有一種情況是,房產證上是兩人名字,而購房者在此情況下只與其中一人簽訂合同,那麼當另一人表示不願賣房時,此前簽的買賣合同就是無效的。
提醒購房者,如果打算購買的物業房產證上有兩人名字,而只有其中一方簽訂買賣合同的,務必要徵得另一個共有權人同意賣房的書面承諾,並予以公證。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名字,則需要詳細詢問是否已婚,並將此情況在中介處列出書面說明。如果已婚,則需要賣方出具另一方同意賣房的書面證明,並予以公證。同時在合同中需要列明,賣方所售房屋屬於夫妻兩人共同財產,且賣方已取得妻子/丈夫的同意,若因另一方不願賣房導致交易無法進行,則由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F. 新婚姻法婚後房產證只有一個人名字可以單獨賣嗎
根據抄《婚姻法》
1.如果是婚前房產,可以一個人買賣
2.如果是婚後房產,那麼是夫妻共同房產,必須雙方同意,一個人不可以買賣。
婚後房產:
1、婚後收入所得不管在誰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新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
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G. 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他就可以自行處置賣掉房子嗎
如果是房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明登記為一方單獨所有,但若果房屋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就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沒有署另一方的名字,購房者在此情況下只與其中一人簽訂合同,那麼當另一人表示不願賣房時,就不能夠自行處置房子。
對於房產而言,其存在隱性共有和顯性共有兩種情況。所謂顯性共有,是指不動產權證上寫有夫妻兩人名字,而隱性共有,是指房產是夫妻兩人共同所得,但不動產權證上只寫有夫或妻一人的名字,寫有名字的一方為顯性共有權人,而未寫有名字的一方為隱性共有權人。
根據相關房屋登記條例,共有房屋的所有權登記、抵押權登記、預告登記和其他登記,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取得房屋所有權,僅有一方申請房屋登記的,另一方可申請追加登記。如果王先生刻意隱瞞隱性共有權人且通過房屋登記機構的形式性審查的話,也是可能單獨處分房產的。
(7)只有一個人名字房產怎麼賣擴展閱讀
夫妻財產的約定
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約定作出了明確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夫妻財產約定採用書面的方式確定下來,這樣能夠使財產歸屬明晰化,將隱性共有權人以約定的形式轉為顯性共有權人。
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公證是確定財產權屬的一種法律途徑,公證員可針對夫妻財產約定為您答疑解惑、告知法律後果以規避風險,還可代為草擬文書,方便快捷地實現雙方訂立約定的意願。
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公證需要夫妻雙方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財產憑證(如房屋產權證)前往公證機構,根據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約定財產為夫妻兩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
在辦理完夫妻財產約定公證並到房屋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後,曾經的隱性共有權人便成為了顯性共有權人,作為顯性共有權人也就無需擔心房產未經自己允許,而被擅自處分了。
H. 房子的房產證只有我一個人的名字,沒有我老婆的簽名可以賣掉嗎
你為啥要獨自一人不經老婆同意悄悄賣掉房子呢?
想離婚嗎?
想獨吞財產嗎?
若這個版房子是你們結婚後權買的,那賣掉房子的錢理應你們一人一半
作為一個男人,應該有點擔當,負責任。
如果不是你的老婆做了什麼對不起你的事情而導致你想離婚,那麼,你這樣做就太狠了!
我要是你的老婆
第一,我沒有做對不起你的事情
第二,我沒有做對不起家庭的事情
第三,我沒有什麼大的原則性的過錯
第四,房子是我們結婚後買的
你背著干這畜生不如的事情,我會報復你的!等著瞧。
I. 房子,房產證上寫的一個人名字,賣房子一個人能賣嗎
房產證上寫的一個人名字,賣房子一個人能賣嗎;如果婚前房產是可以的,如果是婚後房產就不版能了:權:
因為婚後房產不管一方名字或是雙方名字,都是屬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單獨一方要賣房是需要雙方同意的,並且雙方到場簽字,才能過過戶的。
如果只是單方賣房過戶時就需要有單身證明,或者是結婚證,才能過戶,否是不能過戶的。
J. 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有權賣掉房子嗎
如果房產抄證持有者是單身襲(未婚),且未設定抵押,該房產沒有牽涉法律問題,那他(她)就可以自行出售或贈予。如果房產證持有者已婚,必須配偶在場簽字(或公證過的配偶委託書),如果房產被抵押,須經抵押權人同意且有書面同意文件,如果房產牽涉法律糾紛,則不可交易(交易應有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證明已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