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稅怎麼徵收 大概要交多少稅
房產稅徵收標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30%後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徵收稅率:
1、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
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從2001年1月1日起,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1)教育房產稅怎麼收費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
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第三十條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
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第三十一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Ⅱ 教育行業租的房子用交房產稅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條)第二款的規定,對國家撥付事業經費和企業辦的各類學校、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因此,該房地產企業將自有房產對外出租,不屬於將自有房產自辦幼兒園,收取的租金不可以免徵房產稅。
一、自有房屋房產稅
按照《房產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進行減除10%-30%後余值計算,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具體減除幅度。根據相關規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自用房產不需要交納房產稅,但是以上單位的出租房產取得的租金收入,需要按照12%稅率按時繳納房產稅。
根據稅法規定,企業自用房屋房產稅的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房產賬面原值×(1-減除比例)×1.2%。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2號)規定,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自有房產,不論是否記載於固定資產科目,均按照自有房屋的原本價值計算繳納房產稅,包括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及不可隨意移動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架設於房屋外水管、下水道、暖氣管、煤氣管的成本不納入房產原值中。財稅[2010]121號進一步明確了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
以取得租金形式確認收入的房產應繳納房產稅=房產原值X12%,還要按租金收入的5%繳納營業稅,並以營業稅額7%交城建稅、3%交教育費附加、1%交地方教育費附加,按土地面積交土地使用稅,稅額以所在城市劃分的土地級段而確認。
自有房屋也是需要交納房產稅,而且是按照房屋原值扣除10%-30%的比例後余值交納,所以要自覺交納自有房屋房產稅,它不會因為房屋賬面價值減少而減少。
Ⅲ 房產稅怎麼交 房產稅的收費標準是怎麼樣的
房產稅的徵收抄范圍,具體指開征房產稅的地區。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以《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徵收管理實施細則》為例,個人住房房產稅的徵收對象為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稅范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將適時納入征稅范圍。
獨棟商品住宅是指房地產商品房開發項目中在國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獨立、單棟且與相鄰房屋無共牆、無連接的成套住宅。
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以上的住房。
新購住房是指《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購買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購買時間以簽訂購房合同並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中心的時間為准,存量住房購買時間以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間為准。
Ⅳ 房產稅如何計算 房產稅怎麼收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內徵收的一種容財產稅。徵收范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根據稅法規定,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1.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余值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30%)×1.2% ;2.第二種按租金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l2%)。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四、個人所有非營業使用的房產;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Ⅳ 地稅怎麼收費
地稅分類及稅比:來
(1)城建稅按源繳納的增值稅的7%(縣鎮為5%、鄉為1%)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1%繳納
(4)按分配的紅利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5)房產稅(原值7折的1.2%或租金12%)
拓展資料:
地方稅是「中央稅」的對稱。由地方政府徵收的稅。它屬於地方財政的固定預算收入。按照1988年財政管理體制的劃分,屬於地方稅的稅種主要有: 城市維護建設稅、屠宰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車船使用稅、契稅、牲畜交易稅、集市交易稅、筵席稅等。我國地方稅的基本管理權仍屬於中央,地方可以在中央確定的稅種范圍內,決定開征停徵,核定本地區適用稅率,並制定具體徵收管理辦法。
地方稅-網路
Ⅵ 房產稅怎麼徵收,大概要交多少稅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房產稅徵收標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房產稅徵收對象
1. 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2.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3. 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4. 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5. 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6. 產權屬於集體所有制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外籍個人、海外華僑、港澳台同胞所擁有的房產不徵收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