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商業用房使用年限40年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獲得土地的時間開始計算的,也就說開專發商簽訂了土地出讓合同屬之後,他如果不開發,那麼土地使用年限也是開始計算的。
一般來說,購買的房屋都存在這樣的問題,因為開發商建設是需要周期的。最少的,也要一年多時間。像你這樣過了四年才開發的也比較多。
現在物權法已經明確對此進行了解釋,屆時,使用期滿你將自動續費,這部費用不是很多,可以跟開發商進行協商,讓他們給你適當優惠點房款。
Ⅱ 商業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1.商業用房的土地最高使用年限是40年,綜合用地是50年。
2.用地時間的計算從開發商通過招投標取得土地時算起,因此不足40年是正常的。
3.40年是最高用地期限,同房子沒有關系,房子產權是永久的所有權。
4.住宅土地的使用期屆滿,會自動續期。雖然沒有具體說明商業用地是否自動續期,但相信繳納少量的土地出讓金以後可以續期。物權法在處理這個問題上的原則是:國不與民爭利。當然,最後怎樣要看屆時的具體政策了。
Ⅲ 商業用地最高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商業用地最高使用年限為40年,但若是商住兩用,那麼使用年限則為專50年,兩種說法都對。屬根據1990年《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3)商業房產的使用年限是多少擴展閱讀:
《土地法》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的規定:
第五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一)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準的;
(四)因單位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
(五)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准報廢的。
依照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Ⅳ 門面房使用年限是多久
商鋪作為商業用地最高使用年限為40年。
商業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70年,要想把商業用地改變成住宅用地繳土地出讓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你的一套房屋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是不能的。
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改變為商業用途的,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並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
(4)商業房產的使用年限是多少擴展閱讀:
門面房的使用注意事項:
1、營業性房產即市民所說的門面房在購買時自己用於經營事業的需要繳納房價70%的1.2%為房產稅,對外出租的門市房需要繳納租金收益的12%為房產稅。
市民可到房產所處轄區的稅務機關辦理交稅手續,市民辦理時需攜帶個人身份證明、房產證或房屋購買合同等房屋產權證明辦理。同時提醒,房屋出租的租金收益超過2000元的需攜帶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2、年限要求,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雖然無償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遷移、解散、撤銷、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國家應當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並可依法出讓。
因城市建設發展需要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也可以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無償收回,並可依法出讓。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其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歸國家所有,但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
3、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情形,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下列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確屬必需的,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劃撥,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經主管部門登記、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
4、轉讓、出租、抵押的限制性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一般不得轉讓、出租、抵押,但符合法定條件的也可以轉讓、出租、抵押,即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領有土地使用權證,地上建築物有合法產權證明,經當地政府批准其出讓並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