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備案登記流程
一、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登記備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出租房屋的權屬證書或其他有效的憑證(原件、復印件);
2、房屋租賃合同一式三份;
3、初始、轉租、承租人變更登記備案的需填寫房屋租賃申請表一份;
4、租賃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5、已完工交付使用,但還未銷售的商品房在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提供土地使用證、主體竣工驗收報告、開發商的書面保證(租賃期間如發生糾紛應負法律責任);
6、企事業單位房屋出租的,應提供單位法人(加蓋公章)的委託書、營業執照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如委託下屬企業或他人代為出租管理的,應提供單位法人授權(加蓋單位公章)出租管理的委託書,受託人方可以自己的名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7、委託他人代辦需提交委託書(委託書未經公證的、委託人應書面保證、在房屋租賃期間發生糾紛,受託人願意負法律責任);
8、共有房屋出租的,應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沒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時,來辦理登記手續的共有當事人應書面保證,在房屋租賃期間發生糾紛時,願負法律責任);
9、已抵押的房屋出租,應提交書面通知承租人復印件或出租人的書面保證;
10、轉租的房屋應提交房屋所有權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
㈡ 可開發商說,已經在房產局備案了,無法更改了,怎麼辦
一、購房合同已經在房產局備案了的,一般是不能變更的,除以下8種情形外,原則上不得撤銷或變更合同信息:
(一)因房地產開發企業工作人員失誤,將購房人信息錄入錯誤,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提交錯誤內容及更改說明);
(二)戶口本常住人口登記卡索引表中登記的家庭成員之間,變更合同買受人信息的(提交戶口本、身份證);
(三)開發企業與購房者之間因某方違約而發生糾紛,經仲裁機構、法院裁定或判決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裁定或判決的有效證明);
(四)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內,購房者所購房屋因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經有關部門認定,需解除合同的(提交由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質量鑒定報告)。
(五)購房者辦理貸款手續未獲批准,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並承擔違約責任,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不能受理貸款的有效證明);
(六)購房者(或者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資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相關證明);
(七)商品房交付後,實測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誤差超過±3%,合同中已約定解除的(提交測繪機構的房屋測繪報告);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寫明具體內容並提交相關證據)。
二、購房合同備案撤銷流程:
(一)合同已在房管部門備案的,先到房管部門撤銷備案,並取得備案合同注銷證明;
(二)從住宅與房地產信息網下載《商品房買賣合同撤銷或變更信息申請表》,雙方認真填寫,並簽字蓋章;
(三)撤銷網簽合同的,雙方必須協商一致並簽訂解除合同書面協議,攜帶雙方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撤銷合同理由憑據、商品房買賣合同撤銷或變更申請表、買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司代理人身份證原件、企業授權委託書等其它相關證明材料,買賣雙方當事人共同到場;
(四)變更網簽合同信息的,由企業攜帶雙方簽訂的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變更合同理由憑據、商品房買賣合同撤銷或變更申請表、買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司代理人身份證原件、企業授權委託書等其它相關證明材料,由開發企業到場辦理;
(五)房地產市場監管部門定期受理企業申請。經審查,對符合合同撤銷條件的,在系統中注銷網簽合同信息,並將樓盤表中該套房屋狀態轉為「可售」;對符合合同信息變更條件的,在系統中直接變更,房屋網簽合同編號不變。
㈢ 房屋備案什麼意思怎麼查詢和辦理
我們可能都在修車和開鎖尋找店鋪的時候注意過備案吧,這些廠家和機構為了達到負責合法的目的,往往都在公安機關進行了備案處理,今天為大家推薦的就是在這個基礎上延伸開來的一個知識,也就是關於房屋備案方面的含義舉例以及查詢和辦理的步驟流程和注意事項。由此入手,可以得知,房屋按照特定合法的技巧進行備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後期很多的糾紛以及麻煩。
一、房屋備案什麼意思
房屋在房管局備案的意思是:一手商品房的房產商,到房管局把原登記在他名下的預售商品房,改登記為已售商品房,並把買房者的資料也在房管局存檔,把這已售商品房改登記到買房者的名下。
這就是房屋的房管局備案手續。
二、商品房合同備案結果怎麼查詢?
1、因為商品房合同備案查詢網站全國不是統一的,現在還得在地方網站查詢,比如你在「北京-通州-XX」那麼你就得用網路查詢通州房產管理局或者XXX房產管理局官網
2、在官方網站的地方一般有一塊很明顯的位置是用於大家查詢備案號信息的,當然每個網站不一樣但是思路是一樣的需要大家仔細查看
3、進入房屋合同備案號查詢專網後找到查詢按鈕
4、這里我們進入查詢登陸界面,要知道合同號就是你簽署的合同的號碼,姓名填對,身份號,密碼一般是身份證號的後6位。
5、這樣點擊查詢我們就能看到該房產的具體所屬和具體合同信息了
三、怎麼辦理
應當自聯機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市或者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預售登記
1、網上列印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已簽字或蓋章);
2、網上列印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簽約證明和預售登記申請書;
3、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復印件、授權委託書原件各一份;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雖然大家對於上文為大家提起的房屋備案方面的了解並不是很多,但是通過小編的舉例可以得知,房屋備案也就是房屋在房管局備案,它的意思是一手商品房的房地產商到房管局把原來登記在它名下的預售商品房改為登記成已售商品房,並且保存相應的買房者的資料,這樣子的話在後期出現一系列糾紛問題的時候,就可以藉此保障自己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免受損失,而且通過商品房的合同備案以後,我們還可以登錄相關的網站自主查詢。
㈣ 買房子沒有備案怎麼辦
一、購房人買房子沒有備案的,該房產不能辦理房屋確權,對購房人來說有風險,需要及時聯系開發企業或出賣人及時辦理購房合同備案手續。
二、實行購房合同備案制度,可以對開發商進行有效的制約。它不僅能促使開發商加快建房,按章辦理產權證,也可使購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規避了一房二主為消費者帶來的諸多隱患。
三、從2006年開始,所有買賣合同統一網上簽訂,網簽之前一般先進行草簽,確定合同內容無誤,並且沒有異議之後,再進行網上簽約。商品房網上簽訂後,開發商進行合同備案,經相關部門審核後取得備案號,列印出合同文本,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各持應拿的份數。合同簽約完畢後,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核會返回一個06開始的9位數備案號,說明合同已經備案成功。
四、查詢合同備案登記情況,可以登錄當地房管局網站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查詢頻道,輸入身份證號以及合同備案登記號,並選擇正確的備案時間即可。
五、人民網
http://tj.people.com.cn/n2/2017/0320/c375366-29883990.html
㈤ 房產局備案的房子怎麼買賣
需要到房產局辦理房產證再進行交易。
㈥ 怎麼去房產局備案
周一~周五,早上八點半開門。在河濱路東頭。拿著你首付款的機打收據及復印件,身份證及復印件 查看原帖>>
㈦ 開發商不肯到房產局備案,怎麼辦
我想應該首先確定你親人是否想要那個大盤的房子。 如果的確想要的專話,就積極的和他們屬聯系,按照口頭協議,讓他們積極處理問題!
如果已經不想要房子了, 問題就比較棘手了! 我估計JS銷售擬定的合同,肯定是不公平的。
而且估計有欺騙,也有違約,甲方肯定也有違反程序的事情。如果起訴他們,肯定在法律上能找到勝訴的憑據, 建議咨詢下律師。。。
不過房地產發展商一般都和政府保持著密切關系, 現在這個社會嘛, 有時候有法未必可依
㈧ 房產合同需要備案嗎,房產合同備案流程是怎麼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的和預登記通知單後的,在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30日內,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項目管轄范圍的房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手續。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2、《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商品房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和負責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門備案。」 3、《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條:「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聯機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市或者區、縣房屋管理部門申請預售登記 1、網上列印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已簽字或蓋章); 2、網上列印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簽約證明和預售登記申請書; 3、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復印件、授權委託書原件各一份;微信關注國暉律師事務所,掌握更多法律知識。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買受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買受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的復印件;買受人為外省市自然人的,還需提交《暫住證》或《工作居住證》的復印件; 買受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提交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批准該法人、其他組織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 向境外(含港、澳、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預售商品房的,還需提交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預售已被抵押的商品房,還需提交抵押權人同意預售的材料。 以上均是房產備案合同的基本流程。
㈨ 房屋備案
實行房屋租賃備案登記制度,由房地產管理部門對租賃行為進行審查,可以使租賃行為規范、有序,避免許多可能發生的糾紛。 例如,以下的一些房屋是不能出租的: 一、沒有房屋所有權證的。沒有房屋所有權證,一種可能是房屋權屬不清,如果產生爭議,會殃及承租人;另一種是即使房屋權屬清楚,但承租人無從了解出租房屋者是不是房屋所有權人,有無出租房屋的權利。 二、被司法、行政機關查封的房屋,或是行使房地產權利時受到一定限制的房屋。這類房屋,有的是有權屬糾紛的,有的是因房屋所有權人負債甚至有違法行為的,因而這類房屋有可能被司法機關判歸他人所有,也有可能被拍賣。還有一些房屋在行使權利時受到一定限制,如已經抵押的房屋,必須經抵押權人同意才能出租,否則,租賃行為是不合法的。 三、共有房屋未經共有人同意。共有房屋權利人應當共同地行使權利和義務,沒有共有人的同意,就不能訂立有效、合法的租賃合同。 四、違法建設的房屋。違法建設的房屋無法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對於影響城市規劃、市容或他人的違法建設,還將被責令拆除。違法建設的房屋對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也沒有保障。 五、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房屋。 辦理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不但可以杜絕以上幾類房屋出租,而且在辦理備案登記時,可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制定的統一的租賃合同文本。統一的租賃合同文本,對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定得比較明確,可以使雙方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保障,避免或減少日後可能出現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