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以公司名義賣房怎樣操作,需要交什麼稅費
您好:
首先提醒您,公司名義買房現在正常途徑是不能貸款的,當然您能貸款出來我也挺佩服你!
需要准備:
營業執照,
組織機構代碼證
法人章,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如果是股份公司,還要有股東決議
稅費計算:(帶提醒)
公司名義購房環節的稅費不高,正常稅費。
但一旦房子轉手,就必須繳納高額稅費,投資收益銳減。
公司轉讓房產會面臨高額稅費,包括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印花稅和企業所得稅。據介紹,土地增值稅計算的依據是增值額,分為4個級次,即: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增值稅的稅率是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是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是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是60%。
如果能夠提供原來的購房發票,營業稅按照差額的5.6%繳納,印花稅按照成交價全額的0.05%繳納。此外,作為公司出售房產收入,還應繳納企業所得稅,即差額的25%。如此看來,轉讓一套房產公司看似賺了不少,但是其稅費大概佔到收益率的一半以上。
祝您早日購到新房!
----------------------21世紀不動產青島金都香港東路店王宏偉
② 公司出售名下房產給個人需要交納什麼稅費
公司出售名下房產給個人需要交納的稅費:
1、增值稅:(過戶價-登記價)/1.05*5%。
2、增值稅的附加稅(教育及城建附加):增值稅*12%
3、契稅:(過戶價-增值稅)*3%
4、土地增值稅:(過戶價-登記價-交易費用)*(30%~60%)
5、印花稅:(過戶價-增值稅)*0.05%
(2)企業出售房產怎麼交稅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贈與的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
一、房產過戶流程:
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2、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二、房產過戶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收件窗口領取),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③ 處理公司房產需要怎麼交稅
公司轉讓房產會面臨高額稅費,包括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印花稅和企業所得稅版。據介紹,土地增權值稅計算的依據是增值額,分為4個級次,即: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增值稅的稅率是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是40%;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是50%;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是60%。
如果能夠提供原來的購房發票,營業稅按照差額的5.6%繳納,印花稅按照成交價全額的0.05%繳納。此外,作為公司出售房產收入,還應繳納企業所得稅,即差額的25%。如此看來,轉讓一套房產公司看似賺了不少,但是其稅費大概佔到收益率的一半以上。
④ 企業之間轉讓房產如何繳稅及比例
1.企業出售房產,按照銷售不動產稅目繳納營業稅,稅率5%。根據《財政部國家稅版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權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2.按照營業稅額隨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3.出售房產收入並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稅率25%。
⑤ 企業賣房要收哪些稅稅率多少
一、增值稅。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轉讓購買的房產,要按銷售不動產的標准來收取增值稅,即一般納稅人稅率11%,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5%。單位銷售或轉讓其購買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全部收入與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買或受讓原價後的的差額。
二、企業所得稅。取得房產銷售收入應並入當期收入總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准予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以上是其計算公式。
三、印花稅。公司賣房子需要要繳納稅0.5‰的印花稅,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所載金額。
四、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以納稅人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增值額為納稅人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收入減去扣除項目金額的余額。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
應納稅額=增值額×30%。以上是計算增值稅的具體公式。計算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數的簡便方法計算。
1、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有償轉讓其他土地附著物的所有權的行為。
2、其他土地附著物,建築物或構築物以外的其他附著於土地的不動產。
3、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
4、銷售不動產時連同不動產所佔土地的使用權一並轉讓的行為,比照銷售不動產征稅。
5、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
6、不動產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如土地使用權租賃按「服務業—租賃業」徵收營業稅。
⑥ 企業出售土地、房產怎麼交稅
繳納以下稅款:
(1)營業稅金及附加:以轉讓財產取得的全價和超額費用為計稅基礎,營業稅應按「銷售房地產」稅項計征。
計算公式為:應納營業稅=房屋轉讓收入×5.65%
房屋轉讓收入:是指納稅人為房屋轉讓支付的總價和附加費。納稅人的房屋價格轉讓價格明顯偏低,沒有正當理由的,應當按照房地產評估機構或者財政部門確認的契稅徵收時的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2)所得稅:轉讓房地產的所有內資單位(民營和合夥企業除外),均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繳納企業所得稅;私人,合夥企業轉讓房地產,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3)土地增值稅:轉讓房屋進行補償的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繳納土地增值稅。
1.計算增加值:增加值=收入額-減去項目額
2.計算增值率:增值率=增值
(6)企業出售房產怎麼交稅擴展閱讀
徵收方式
第一步
核定徵收,按照轉讓二手房交易價格全額的1%徵收率徵收,這種模式類似於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徵收方式。如成交價為50萬元,土地增值稅應為500000×1%=5000元。
第二步
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後,按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徵收。其中又分兩種情況,一是能夠提供購房發票,二是不能夠提供發票,但能夠提供房地產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
1、能夠提供購房發票的,可減除以下項目金額:
(1)取得房地產時有效發票所載的金額;
(2)按發票所載金額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的金額;
(3)按國家規定統一交納的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稅金;
(4)取得房地產時所繳納的契稅。
2、不能夠提供購房發票,但能夠提供房地產評估機構按照重置成本評估法,評定的房屋及建築物價格評估報告的,扣除項目金額按以下標准確認:
(1)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時所支付的金額證明;
(2)中介機構評定的房屋及建築物價格(不包括土地評估價值),需經地方主管稅務機關對評定的房屋及建築物價格進行確認;
(3)按國家規定統一交納的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和價格評估費用。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所得稅
網路-土地增值稅
網路-營業稅金及附加
⑦ 企業產權的住宅怎麼交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房產稅按年徵收、分期繳納。所以房產稅每年都要交。關於交稅,不管是個人名下,還是公司名下,只要是用於經營的,都要交稅。個人名下,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交房產稅。
關於房產稅的交法有兩種:
一、從價計征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二、從租計征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從價計征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其餘均從次月起繳納。個緝伐光和叱古癸汰含咯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關於滯納金:按照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款,每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7)企業出售房產怎麼交稅擴展閱讀
2019年3月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在會上表示,集中力量落實好黨中央確立的重大立法事項,包括審議民法典,制定房地產稅法,修改證券法等。
2019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向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指出,要健全地方稅體系,穩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這是政府工作報告連續兩年提出關於房地產稅的相關內容,也是政府工作報告近年來第三次提及房地產稅。
⑧ 房屋出售單位如何繳稅
購售房雙方都涉及印花稅。根據《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的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因此,購售房雙方應就各自所持的產權轉移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上所載金額0.5‰計稅貼花。
(1)購入方涉稅問題
契 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7]224號)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第三條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第四條契稅的計稅依據:(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因此,購入方應按成交價格及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政府確定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契稅。
購入方購買後還會涉及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問題。
房產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規定:
第一條 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
第二條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員或者使用人繳納。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的1.2%; 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
第二條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第三條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前款土地佔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出售方涉稅問題
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法規的勞務(以下簡稱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因此,出售方轉讓房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所附的《營業稅稅目稅率表》的規定,應按轉讓營業額的5%計算應繳納「銷售不動產」的營業稅,同時繳納隨營業稅附征的附加稅。轉讓價格明顯偏低而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上述順序核定其營業額。
土地增值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 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稅率計算徵收。
企業所得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出售方應就當期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按適用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⑨ 企業房產銷售如何繳稅
1.企業出售房產,按照銷售不動產稅目繳納營業稅,稅率5%。回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答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 財稅〔2003〕16號: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2.按照營業稅額隨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3.出售房產收入並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稅率25%。
⑩ 公司轉讓舊房如何納稅
公司持有的房產轉讓涉及稅收主要有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印花稅。
一、什麼是舊房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第七條規定:關於新建房與舊房的界定問題:新建房是指建成後未使用的房產。凡是已使用一定時間或達到一定磨損程度的房產均屬舊房。使用時間和磨損程度標准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地方稅務局具體規定。
二、土地增值稅規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第十條規定:關於轉讓舊房如何確定扣除項目金額的問題:轉讓舊房的,應按房屋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以及在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作為扣除項目金額計征土地增值稅。對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未支付地價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價款憑據的,不允許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第二條規定:關於轉讓舊房准予扣除項目的計算問題: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築物,凡不能取得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經當地稅務部門確認,《條例》第六條第(一)、(三)項規定的扣除項目的金額,可按發票所載金額並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計算。對納稅人購房時繳納的契稅,凡能提供契稅完稅憑證的,准予作為「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予以扣除,但不作為加計5%的基數。
對於轉讓舊房及建築物,既沒有評估價格,又不能提供購房發票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第35條的規定,實行核定徵收。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第七條 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後契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第三條規定: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為不含增值稅收入。
5、《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後土地增值稅若干征管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第六條規定:關於舊房轉讓時的扣除計算問題:營改增後,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築物,凡不能取得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一、三項規定的扣除項目的金額按照下列方法計算: (一)提供的購房憑據為營改增前取得的營業稅發票的,按照發票所載金額(不扣減營業稅)並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計算。(二)提供的購房憑據為營改增後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按照發票所載價稅合計金額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計算。(三)提供的購房發票為營改增後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按照發票所載不含增值稅金額加上不允許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之和,並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計算。
三、增值稅的規定
1、《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4號)第三條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按照以下規定繳納增值稅:(一)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二)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三)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四)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五)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六)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5月1日後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轉讓不動產繳納增值稅差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3號)規定:一、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按照有關規定差額繳納增值稅的,如因丟失等原因無法提供取得不動產時的發票,可向稅務機關提供其他能證明契稅計稅金額的完稅憑證等資料,進行差額扣除。二、納稅人以契稅計稅金額進行差額扣除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一)2016年4月30日及以前繳納契稅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全部交易價格(含增值稅)-契稅計稅金額(含營業稅)]÷(1+5%)×5%(二)2016年5月1日及以後繳納契稅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全部交易價格(含增值稅)÷(1+5%)-契稅計稅金額(不含增值稅)]×5%;三、納稅人同時保留取得不動產時的發票和其他能證明契稅計稅金額的完稅憑證等資料的,應當憑發票進行差額扣除。
四、所得稅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一)銷售貨物收入;(二)提供勞務收入;(三)轉讓財產收入;(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八)接受捐贈收入;(九)其他收入。
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一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准予扣除。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三)項所稱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
第五十六條企業的各項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存貨等,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前款所稱歷史成本,是指企業取得該項資產時實際發生的支出。
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五、一般納稅人轉讓舊房案例
(一)基本情況
公司屬一般納稅人,2011年1月購入位於河南省洛陽市城市區的住宅一套,房間50萬元,繳納契稅2萬元,維修基金3萬元。房產按20年直線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5%。2017年10月轉讓房產,轉讓含稅價100萬。不考慮其他情況。
(二)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3號應交增值稅應納稅額=[全部交易價格(含增值稅)-契稅計稅金額(含營業稅)]÷(1+5%)×5%
應交增值稅應納稅額=[100-50]÷(1+5%)×5% =2.38
(三)城建及教育費附加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增值稅×7% =2.38×7%=0.17
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增值稅×3% =2.38×3%=0.07
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應交增值稅×2% =2.38×2%=0.05
城建及教育費附加合計=0.17+0.07+0.05=0.29
(四)應交印花稅
應交印花稅=轉讓價格×0.5‰ =100×0.5‰=0.05
(五)應交土地增值稅
1、轉讓價格
轉讓價格=100/1.05= 95.24
2、扣除金額
(1)房產原值=50萬
(2)加扣每年5%=50*5%*7年=17.5萬
(3)維修基金=2萬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契稅+城建及教育費附加=3+0.29=3.29萬
(5)扣除金額小計=50+17.5+2+3.29=72.79萬
3、增值額
增值額=轉讓價-扣除金額=95.24-72.79=22.45萬
4、增值率
=增值額/扣除金額=22.45/72.79=45%
5、土地增值稅適用稅率:30%
6、應交土地增值稅
應交土地增值稅=增值額*土地增值稅適用稅率=22.45*30%=6.74萬
(六)應交所得稅
1、轉讓收入
2、賬面成本
(1)賬面原值
=購進價+契稅+維修基金=50+2+3=55萬
(2)折舊
月折舊(100*(1-5%))/240個月=0.3958
2011已提折舊=月折舊*11個月=4.35萬
2012-2016年折舊=月折舊*12*5=0.3958*12*5=23.75萬
2017年1-10月折舊=月折舊*10個月=3.96萬
合計折舊=32.06萬
(3)賬面凈值
賬面凈值=賬面原值-折舊=55-32.06=22.94萬元。
(4)、相關稅費
城建及附加0.29萬;
土地增值稅6.74萬
印花稅0.05萬
合計7.08萬元
(5)轉讓收益
所得稅轉讓收益
=轉讓收入-增值稅-賬面成本-相關稅費=100-2.38-22.94-7.08=67.60萬
(6)應交企業所得稅
=67.60*25%=16.90萬。
(七)轉讓凈收益
轉讓凈收益
=含稅轉讓價格-賬面凈值-增值稅-城建及附加-印花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
=100-22.94-2.38-0.29-0.05-6.74-16.90=50.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