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過程需要多少時間
從向法院遞來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自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當事人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於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 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 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
當庭宣判的,10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一審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序的話3個月。
⑵ 房屋權屬確權業務受理一般多長時間
1、一審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民內事案件,應當在立案之容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二審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⑶ 一般起訴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一個程序3-6個月,起訴狀和支持您訴請的證據材料。
⑷ 房產糾紛如何打確權官司
房產糾紛如何打確權官司?
1、確權的含義:
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范圍內的土地(或稱一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的內容。每宗地的土地權屬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核屬審核、登記注冊、頒發土地證書等土地登記程序,才能得到最後的確認和確定。確權的狹義含義是指在土地登記過程中的權屬審核階段對土地權屬的來源、權屬性質的確認。
2、個人應提交下列資料:
(1)土地使用權證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規劃定點;
(4)房屋坐落平面圖;
(5)房屋產權登記申請審批書;
(6)需要代辦的,出具公證委託書和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打確權官司的步驟:
要有證據證明原產權人
按照確權之訴提起訴訟。
在房產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房屋確權之訴屬於不動產糾紛,應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訴訟受理費: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准備材料:起訴書、房產產權歸屬的相關證據,包括首付款、購房合同、房款收據、契稅證明等可以證明產權的資料或產權分割協議、產權公證資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等。
在房產地法院立案庭遞交起訴狀,根據要求繳費 會得到一個立案通知書,在舉證期把證據遞交補充齊全。等開庭審理。
如果最終得到確權判決,要及時申請法院給房管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產權。
⑸ 遞交了房產確權起訴書為沒有開庭審理
法院立案後,才會安排開庭。
⑹ 房屋確權的官司怎麼打,辦理程序是什麼
這種情況下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口頭協議需要有第三方人認證。
按照確權之訴提起訴訟。
一、房屋確權的官司怎麼打
1、在房產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房屋確權之訴屬於不動產糾紛,應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2、訴訟受理費: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備材料:起訴書、房產產權歸屬的相關證據,包括首付款、購房合同、房款收據、契稅證明等可以證明產權的資料或產權分割協議、產權公證資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等。
4、在房產地法院立案庭遞交起訴狀,根據要求繳費 會得到一個立案通知書,在舉證期把證據遞交補充齊全。等開庭審理。
5、如果最終得到確權判決,要及時申請法院給房管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產權。
二、房屋產權糾紛打官司需要什麼證據
1、法人應提交下列資料:
(1)建房計劃批文;
(2)土地使用權證或合法用地文件;
(3)建設工程規劃定點通知書;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建設工程開工報告;
(6)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證明;
(7)房屋坐落平面圖;
(8)房屋分層分戶平面圖;
(9)房屋分戶平面圖;
(10)房屋產權登記申請審批書。
2、個人應提交下列資料:
(1)土地使用權證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規劃定點;
(4)房屋坐落平面圖;
(5)房屋產權登記申請審批書;
(6)需要代辦的,出具公證委託書和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立案確權房產需多久開庭擴展閱讀:
房屋所有權概述:
1、佔有:是產權人對其房屋事實上的控制權;佔有權是房屋所有權的基本內容,沒有佔有,就談不上所有權。然而佔有並非就是所有,因為佔有分所有人佔有和非所有人佔有、合法佔有和非法佔有、善意佔有與非善意佔有。
2、使用:是產權人按照房產的性能,作用對房屋加以利用的權利;使用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無損於房屋的本質。
(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經濟性能和規定的土地用途使用。
(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收益:產權人收取房產所產生的利益的權利;如將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為合夥入股取得紅利等。
4、處分:是產權人在事實上或法律上對房產進行處置的權利。如依法對自己所有的房地產出售、出租、抵押、典當、贈與、拆除等。處分權是房屋產權的核心,是房屋產權最根本的權利。處分權一般只能由房屋產權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資料來源:
房屋明確權--網路
⑺ 我家在打一單房產確權案 法院立案了 會受理嗎
法院是先受理,後立案的,一般有1-2月會通知你開庭。
⑻ 房屋買賣糾紛案立案以後多長時間通知開庭審理
房產買賣糾紛是指圍繞房地產買賣而發生的房地產權益爭執,包括因買賣手續不齊備,一方反悔不履行合同,第三者申明產權要求廢除買賣契約等而產生的糾紛。一、房產買賣糾紛起訴到立案要多長時間?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由上可知,房產買賣糾紛起訴到立案需要七日的時間。
二、法院一般會受理哪些房產買賣糾紛?
《民事訴訟法》第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根據上述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下列房地產糾紛案件:
(一)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和以土地為標的物的土地出讓、轉讓、租賃、抵押等及侵犯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糾紛;
(二)以房屋和土地為標的物的建築工程承包、開發聯建、拆遷中的補償安置、聯營、入股、代理等合同糾紛;
(三)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
(四)以房屋和土地為標的物的有獎銷售或證書買賣等糾紛。
三、房產買賣糾紛如何打官司?
1、原告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書,並且根據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其中也可以口頭起訴)。
2、在人民法院收到起訴書或則口頭起訴後,進行審查。若符合起訴條件,就會在7天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就會在7天內判定為不予受理並通知當事人。
3、被告收到起訴狀副本後在15天以內向法院提交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5天內將答辯狀副本送到原告。
4、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並通知原被告。
5、開庭審理。確定開庭時間後,人民法院會在開庭3天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至於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⑼ 房屋確權需要法院立案,需要提供什麼手續
向法院起訴需要提供:
1、起訴狀;
2、身份證復印件;
3、能夠證明房屋是原告的證據回材料(合同、協議答、證人證言、錄音錄像資料等可以證明房屋是原告的證據材料)
4、其他有必要的證據材料;
5、起訴後到法院繳納相應的訴訟費用(按照國務院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繳納)
(如果是財產繼承,需要出示相關人員的死亡證明。)
(9)立案確權房產需多久開庭擴展閱讀:
發證時限規定:辦理各種房屋權屬登記,承辦初審、復審、審批職責的區房管局、市房產交易所、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所承擔的辦理事項,符合規定條件的,轉送復審、審批單位,填制權屬證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予以退回。退件時,要向當事人講明退件原因及補正的方法和要求。
房屋確權之訴:房屋確權就是房地產登記機關對房地產權利的確認。
《物權法》第33條規定: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