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一方死亡,如何將房產出售過戶
1、在夫妻一方死亡且留有遺囑的情況下。
按照我國現行的《繼承法》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在自然人死亡並留有遺囑的情況下被繼承人的財產要按照遺囑進行繼承。因此,若死亡的夫妻一方留有遺囑將原本屬於自己的一半房產作為遺產贈與存活的另一方配偶時,那麼只需要現存配偶攜帶本人的身份證件、遺囑和公安機關出具包括死亡證明書和房屋產權證在內的相關證據材料前往房屋登記機關依照相關規章制度辦理過戶手續即可。
2、在夫妻一方死亡並且留有遺囑將房產遺贈他人的情況下。
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所有人之一,根據我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夫妻任意一方均有權力處分屬於自己的一半的財產,當然也就包括屬於自己的房屋所有權。
因此,當發生此類情況時,由於房屋作為不動產所具有的不可分割的屬性,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期望得到全部房產並辦理過戶的繼承人或者是健在的一方需要同受遺贈人進行協商處理確定房屋的具體歸屬。在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再由雙方各自攜帶本人的身份證件、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書和已故一方的遺囑以及房屋產權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前往房屋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3、在夫妻一方死亡並且沒有留下任何遺囑的情況下。
已故的一方也同時擁有對房屋一半的所有權和處分權,在這種情況下,按照我國現行的《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現存的配偶和已故一方的父母、子女在內的親屬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利繼承已故一方的遺產。在這其中,現存的配偶有權利分得四分之一的房產,餘下的房產則可由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配。
但是,同樣由於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房屋的具體歸屬權需要進行協商,確定具體歸屬,其他同意放棄房屋所有權的繼承人可以按照房屋折價款得到補償。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各方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協議,協同前往房屋登記機關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相關證明文書,按照規章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母親與子女及他們的配偶要到場。父親的哥哥姐姐及他們的子女不用到場。要帶上父親及其父母的死亡證、到場人員夫妻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還有過戶的房產證,相關手續如下:
1、先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夫妻雙方,持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死亡證、房產證原件等,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如辦理時除母親外的其它繼承人放棄他們的繼承部分並同意贈予給母親,那就可全部房產集中到母親名下。)
2、上面所有人帶上面所有資料及公證到房管局辦理繼承過戶。具體手續按當地房管局規定。
夫妻一方死亡,將房產出售過戶房產證改名流程:
1、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2、非婚姻存續期間:非婚期間房產證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贈與的方式更名。贈與范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
3、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
4、辦理公證: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由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證件:申請書(窗口提供)、原房地產產權證、相關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贈與書及公證書、契稅收據。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交付″以辦理完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准。
② 配偶一方過世,另一方要怎麼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1、這個過戶手來續屬於繼自承問題。
2、理論上,需要把去世的人的所有法定繼承人都召集在房管局,一致確認同意把房產過戶給其中的某一個繼承人。
3、如果房管局無法判斷繼承人的數量和身份核實,則需要你們到法院起訴要求分割被繼承人的財產包括這套房產,日後持著法院的生效判決書去房管局進行過戶。
(2)房產證一方去世怎麼過戶手續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③ 房產證上的人去世了怎麼過戶
房產證上的人去世了可以這么過戶:
一、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版戶籍,辦理死亡權證明;
二、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但你所說的情況比較復雜,如果沒有遺囑的話,要根據繼承人的關系等情況,可能要對財產進行繼承權的再分配,比較容易出現民事糾紛。
④ 夫妻共有的房子,一方死後怎樣過戶
一、需辦理房產來繼承過自戶。房產繼承相關手續如下:
1、先所有有繼承權的人,持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死亡證、房產證原件等,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
2、上面所有人帶上面所有資料及公證到房管局辦理繼承過戶。具體手續按當地房管局規定。
二、費用有:
1、辦理遺產公證的公證費,按房產總價的3%收取。
2、房管局過戶的稅費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房產過戶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收件窗口領取),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⑤ 夫妻一方死亡如何過戶房產證
按照現今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夫妻一方死亡而另一方健在,首先,要涉及到財產繼承問題。
房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一種表現形式,在夫妻一方已經死亡而另一方健在的情況下也要
涉及到繼承問題。
在這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基本情況。
⑥ 房產證上只有父親一人名字,父親已去世,如何辦理房產過戶
繼承人必須在轉讓前繼承公證手續。
財產繼承首先要到公證處進行房地產繼承公證,然後再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地產繼承手續。
首先,如何處理房地產繼承公證。
財產繼承有兩種,一種是遺囑繼承,另一種是法定繼承。死者在遺囑中未遺囑遺囑時,必須按照法定繼承進行處理。公證處需要兩份證件和兩份公證證明文件。
1,我們必須去警察局打開死者的死亡證明書。
2,房屋產權憑證或其他憑證。
3,有必要向死者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證明合法繼承人。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姓名,死者父母是否過世。
4,如果法定繼承人不止一人,財產只授予其中一人,則須另一人書面同意放棄財產繼承權。
5,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二是向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地產繼承手續和手續費。
(1)財產繼承所提交的信息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身份證和繼承人的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受理窗口收集)。
註:
A,如果房改房,負擔得起的住房繼承,還需要提供「房屋價格審查房改」,「已購住房交易申請審批表」(受理窗口收集);
B繼承人不能親自處理案件的,應當提交委託書,公證書和受託人的身份證和復印件。
法院判決需要提交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四)繼承人未成年的,應當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房地產交易中心的收據形式,收費窗口,收據窗口,認證窗口的流程圖。
(三)收費標准
1,交易費:1元/平方米。
2,掛號費:房屋80元/套。
3,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費用:一是免費的,10元每增加一本書。
4,印花稅:5元/本。
(四)憑證書攜帶證書
1,發票已支付;
2,繼承人的身份證;
3,清單。
註:領取房屋證書時,必須出示房產所有人。未取得財產所有權人的,應當提交聘書或者公證書。
財產繼承稅
物業稅銷售或出售後如何繼承遺產稅?
1)繼承(直系親屬):(不包括在限制中)
營業稅:可在5年內免除(不到5年後可在檔案中進行調整)。
不超過5年:估值* 5, 6
個人所得稅:5年,只有住房才能免除證件(不到5年)。
不到5年的估值* 1%
2)遺贈(非直接家庭):(限制購買)
營業稅:可免稅5年。
估值不超過5年,5, 6
稅務:5年內唯一可免除房屋
不到5年的估值* 1%
說明:繼承財產轉讓的所有權來源應以贈與的方式征稅,如果被寫入「繼承和贈與」。
注意事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轉讓:指「第一手房產證的登記時間或填寫納稅憑證的時間」5年。
拓展資料
共有財產或者共同財產的一方死亡,死者有遺囑處分財產的遺囑,遺囑繼承人有繼承權的,繼承人依法行使繼承權。Sype通常轉向同一個人或普通所有者。
根據相關法律,先畫出共同或普通人的份額,將死者的一部分轉嫁給繼承人,分為繼承人,子女,父母的配偶和繼承人的繼承人。未經前款規定的繼承人。
⑦ 房產證戶主去世 如何辦理過戶
一、辦來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自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⑧ 房產證夫妻雙方名字 一方去世另一方還用辦過戶嗎
房產證夫妻雙方名字 一方去世另一方還用辦過戶。
房產證夫妻雙方名字 一方去世另一方還用辦過戶嗎,這種情況也可以過戶,也可以不用過戶的:
因為一方已經過世了,沒有人來和你爭房產了,除了子女,這房產權自然就是你的了。
如果你覺得房產上有兩個人的名字不方便,你也可以去過戶到你一人名下。
兩人名字房產證,住房產權一人一半,一位死亡,他那一半產權無遺囑前提,由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繼承。
需要三方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選取繼承人繼承,有放棄的需要簽署放棄協議,得到公證書,再有選定繼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繼承手續。
《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⑨ 房產證夫妻一方去世變更怎麼辦理
不需要,只需要辦理繼承過戶,就可以。
繼承過戶
流程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費用:
繼承房產的費用有
(1)公證費 40元/平米*產權證面積
(2)繼承公證費 80元/單 放棄繼承公證80元/人
註:繼承的房產再次轉讓出售時個人所得稅按照所得徵收20%,不過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購買超過5年的話就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而且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政策同樣適用。
(3)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根據房地產價格的高低不同採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
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2、所需材料 ⑴公證處需要 原產權人的死亡證明、產權證復印件和所有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一套。
⑵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過戶基本一樣,只是還需要公證書一份。
註:繼承的難點在於公證所有的繼承人都放棄繼承,這樣就要求證明當事人即為所有繼承人並且都自願放棄繼承權。
⑩ 夫妻一方死亡,房產證如何更名給另一方
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以及他們的配偶,全部本人,帶上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父母房產證原件,死亡證原件,一齊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現場放棄繼承權。
辦理繼承公證後,上面的人帶上上面所有資料及公證書原件,到房管局辦理房產繼承過戶。
這樣就能把房產變為只未死亡一方一個人名下。
(10)房產證一方去世怎麼過戶手續擴展閱讀:
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
《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順序是指上述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順序。《繼承法》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
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