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買的二手房想過戶,到出現了兩個問題,怎麼解決 問題一:由於是老房照,手寫的那種,在房產局調不出底
首來先要明確房管局自調不出底檔來,是沒有這個房產,還是僅僅是名字有錯別字!沒有這套房產底檔,則由房管局來確認這個房產證的真偽!假如僅是名字有錯字(多音字),那就由原產權人或及其配偶涉及到哪一個就讓哪個人到轄區派出所可聯系辦理在戶口上加上一個與房產證一致的曾用名即可!
『貳』 老房產證要過戶怎麼辦
到房產所在地的房產交易中心申請過戶。
新老房產證不影響的,只要是房回產交易中心有備答案的,都可以過戶的。
二手房過戶基本手續是:簽買賣合同、遞件、交稅、完稅過戶、領證。不同地區有時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稅再遞件。
簽買賣合同是指:買賣雙方連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話),就房產價格、交樓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協商簽合同。
遞件是指:買賣雙方本人帶相關資料去房管局申請房產轉移登記。買方帶身份證原件。如貸款要首套房證明等還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關部門開具。賣方帶身份證、房產證、房產原相關稅費發 票等原件。交房管局買賣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後再簽。(大城市有很多已實行網簽的,就是在網上先申請預受理號和填表,再遞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隊)
交稅是指:房管局收件後,按其要求時間到相關稅局部門交納各種稅費。買賣雙方各自帶身份證原件交各自的稅費。
完稅過戶是指:買賣雙方交納各自稅費後,雙方一起帶身份證和各自交稅費的全部發 票單據,到房管局審察確認已完稅,完成過戶,領取過戶回執。
領證是指:買方按過戶回執指定時間,帶身份證和過戶回執到房管局領取新房產證。
『叄』 老房子過戶問題
肯定是還沒辦來理買賣自手續 這里邊牽扯繼承問題 你先問明白現在房主的名字是誰 走的是贈予還是繼承 再去當地房管局去問這情況下多出來的稅費問題 如果還是原來的去世人的名字 他必然要走一步繼承現房主的手續 可能會有稅費
『肆』 如何解決房產過戶中的疑難問題
買賣雙方協商。
過戶辦理程序: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專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屬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伍』 房產過戶後請問舊的房產證怎麼處理
房產過戶後舊的房產證由房管局收回。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贈與的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
參考鏈接:http://ke..com/view/597603.htm。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參考鏈接:http://ke..com/view/3411.htm。
『陸』 如何處理因有歷史遺留問題無法過戶的房產
因有歷史遺留問題無法過戶的房產問題解決方法:
1、產籍資料不健全回。在為這些房屋辦理換證、補證答等手續時一並健全產籍資料;申請轉移登記前需先換證,補全產籍資料。
2、房地權利主體不一致的。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
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贈與的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
『柒』 二手房產過戶問題急盼解決
首付抄款由下家先支付的情況在二手房交襲易過程中很普遍,但首付款的金額需要在正式的交易合同中明確,XX年XX月XX日,買方支付首付款XX元,買賣雙方自行交割,XX年XX月XX日前買賣雙方需到房管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X年XX月xx日,買方將剩餘xx元放款打入中介保證金賬戶,在待正式辦理完房產過戶手續後轉至賣方名下。
提醒:每筆放款交割時都要開具收條或發票,並註明用途和性質。
『捌』 求助解決房產過戶問題
1、房地產權屬的歸屬以權屬登記為准,你持有房產證但不代表你擁有房子的所有權,處分權等權利。
2、如果該套房有共有人,須徵得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房屋交易才可生效。
3、對賣方的欺詐行為,建議通過法律途徑獲得相應賠償。
但如要將房產過戶到你們名下可能有一定難度。法律不支持
『玖』 房產過戶問題
原房主過世,若沒有公證的遺囑說明房子如何處置,將進入法定繼承環節。版
需要法權定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去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書,所有的准繼承人都有權放棄繼承,由未放棄繼承權的准繼承人共同繼承該房屋。
若原房主的配偶還健在,且此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需要繼承的部分只是原房主的部分,一般共有的視為50%。
辦理繼承公證書需要原房主的死亡證明,房產證,准繼承人到場並出示身份證。
繼承人憑繼承公證書辦理過戶屬於變更登記,只需要繳納工本費,100多元,無需繳納稅費,因為國內還未起征繼承稅。
至於你母親的一般房產需要單獨過戶給你,因為母親還健在,所以不能直接繼承。
『拾』 有關房產過戶的問題
過世以後應該走繼承
法律依據:繼承法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10021.htm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繼承法的這條規定,說明對房屋遺產進行分割時應掌握兩條基本原則:一是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無法分割的房屋遺產,強行分開、割斷,以致造成生產無法正常進行或給生活帶來不便。二是不損害遺產的效用,房屋本身是用來生產經營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繼承分割而改變了房屋的使用屬性,喪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價值。
房屋遺產分割不同於其他財產的分割,因為房屋是不動產,不能隨意移動,或因繼承人人數較多而分割開。為了發揮房屋的使用效益和照顧繼承人的實際需要,並兼顧各繼承人的利益,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法分割房屋遺產。
第一種方法是採取折價補償的方法。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房屋作價標准可以由繼承人自行協商確定,或根據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房屋估價標准,並參照當地市場價格合理評定。
第二種方法是採取共有方法。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兩種形式。所謂共同共有就是繼承人對房屋遺產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按份共有則是繼承人按份額佔有房屋遺產,並按各自的份額享受權利。
我們認為,在房屋遺產分割中,盡量採用第一種方法即折價補償的方法比較好,這樣做,可以徹底解決房屋繼承糾紛。採用第二種方法,則應視為對第一種方法的補充,如折價一方因經濟能力負擔不起折價款,而又必須兼顧繼承人的利益,採用共有方法,也可減少矛盾。
我國的《繼承法》中所列遺產的范圍中有房屋。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戶需要有效的證明和具體的步驟:
一、需要有效的證明
1,老人的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
2,繼承人對共有的財產的分割協議,只要每個繼承人同意並簽字,即可產生效力,任何繼承人都不得違約。
3,如果每個繼承人對繼承的共有財產分割,無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戶手續。
二、房屋繼承登記步驟。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 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
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
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
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