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房產信息 > 房產證上有綜合用地是什麼意思

房產證上有綜合用地是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2021-02-18 05:00:00

⑴ 土地證上是綜合用地,房產證上沒有房屋性質.為什麼鎮政府不給開綜合用地證明

你好,劃撥是取得國有土地的一種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可以取得劃撥土地情況有:國家機關和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等~

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賃、入股、授權經營、出讓、劃拔等幾種,土地劃拔和土地出讓是房地產開發的主要形式,兩種形式都可以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但也有一些差別。

以劃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沒有具體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滅失、國家不徵用,土地使用權就存在。但劃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轉讓時,需要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轉讓審批手續,補交土地出讓金。目前,此類情況均為房改房、集資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

出讓土地上的房屋有具體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後將自動續期,但到期後是否需要繼續交費、如何交費等問題目前尚未最終確定。如果國家徵用此類土地上的房屋,將根據土地出讓的剩餘年限,結合當時的地段價值,做相應補償。而劃拔土地在國家徵用時,沒有土地補嘗費用。出讓土地上的房屋轉讓時,土地證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納0.5元/平方米的手續費,無需交納土地出讓金。另外劃撥土地證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時候,如果做個人抵押按揭時需要擔保,但出讓的土地證就不需要。
望採納,謝謝

⑵ 購房合同上寫了綜合用地也寫了70年有效期!怎麼辦

你們那邊綜合用地可以開發商品房的嗎?房產證上寫明的是住宅嗎?其實綜合用回地並不是規范的土地用途,答很少這么寫的,而且很少能批准用來開發住宅的。
如果要打官司,你就要提供當年房地產公司宣傳70年產權的證明了,例如宣傳海報什麼的,告房地產公司欺騙或者隱瞞了。要不然,這可能屬於歷史遺留或者管理不完善的問題了,你是很難贏官司的。

⑶ 房產證上是綜合用地不是 住宅用房又什麼影響

綜合用地可建住宅的.

⑷ 房產證上土地用途一欄:綜合和住宅有什麼區別

綜合通常為商住綜合用地,住宅僅是住宅用地,這個區別不是重點,確認土地是國有土地拍賣取得即可

⑸ 土地證上是綜合用地,房產證上該是什麼房屋性質

看房屋是住宅還是辦公 不一定與土地保持一致

⑹ 土地證上是綜合(住宅)這個是什麼性質

您好,綜合用地應當是指同一宗地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業、內居住綜合容用地,科研設計、辦公綜合用地等。綜合用地可以分兩種情形,一種是多種用途不動產很難分割、只有一個使用者;另一種是各用途不動產之間可以分割,往往最終使用者為不同的單位、個人,例如底下兩層為商業、上面為居民住宅樓等。對於第一種情況,可以統一按照綜合用地最高出讓年限 50年辦理出讓手續;對於第二種情況,由於不同用途界限清楚,可分別屬於不同的使用者,為保證各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一般應當按照綜合用地所包含的具體土地用途分別確定出讓年期。
例如綜合用地(商住);綜合用地(商辦)等等
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幫助。滿意 請採納!

⑺ 綜合用地上的住宅和住宅用地有什麼區別

綜合用地總結弊端主要有以下幾點:

1、使用年限
商業配套40年,辦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縮水嚴重;
產權時間我理解應該是土地使用權時間,不是房屋產權時間。因為房屋購買後,房屋產權就屬於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有。國家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出讓年限限最高為70年,商業用地最高出讓年限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權時間也有可能出現。4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及地上附著物。50年和70年聽起來好象對現業主影響不大,但因為《物權法》對綜合用地上的房產使用權是否能夠自動續期規定並不明確,因此,購買綜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還是有一定風險。《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最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後,你再次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國家再次出讓土地使用權。所以,你不會賠30年,但會多繳一些土地出讓金,因為40年後的土地出讓金肯定會比現在的貴!

2、交易稅費
初次購買或者轉讓時的契稅按照3%收取,而住宅為1.5%;
如果國家開征物業稅、土地增值稅,商業用房的標准也會比住宅高

3、按揭方式
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最長貸款年限10年

4、日常生活成本
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如水費:3.7(住宅)/5.6(工業商業)/6.1(賓館、飯店、餐飲業)

5、設計標准
設計導向不同。公建物業受朝向、採光、進深等限制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較高。

6、落戶問題
無法遷入戶口

⑻ 房產證上是綜合用地過戶後就取消了,改為工業用地,為什麼不能還是綜合用地

房產過戶手續:

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申請人身份證明;
房地產權利證書;
有關行政機關的回行政決定書,答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法律、法規、規章及規

⑼ 房產證上的綜合與商業有何區別

一般來講,土地原有的規劃性質,如商業、綜合、住宅這幾類,開發商在簽版訂了土地使用權合同後權,是無法改變的。
但出於市場的不同需要,開發商可以做出與原有土地使用性質不同的產品。比如在商業性質用地上建設產品定位為住宅的房產,或者在住宅性質用地上建設產品定位為商業的房產。雖然購房者最終取得的產權證的用地性質仍為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性質,但購房者可以將房產做其他用途使用。
其中,在商業用地上建住宅用房,是近兩年由於嚴格禁止土地協議出讓,實行招拍掛後,導致住宅供應大幅減少,稀缺性增強後,開發商開始採用的新興做法。而在住宅用地建辦公用房,就是購房者所熟識的「商住房」(產權70年,但產品定位為辦公,建造標准介於住宅和寫字樓之間,或者完全就是寫字樓的標准)。

閱讀全文

與房產證上有綜合用地是什麼意思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地產培訓機構有哪些 瀏覽:243
十年期房貨利率 瀏覽:239
天津小戶型中單怎麼裝修 瀏覽:506
怎麼賣個人二手房 瀏覽:888
房地產投資長期看什麼短期看什麼 瀏覽:168
柬埔寨期房 瀏覽:603
大型開發商維權 瀏覽:224
南通開發區新開苑房價多少 瀏覽:801
房產達人怎麼買錘子手機版 瀏覽:70
沙烏地阿拉伯需要什麼樣地產地證 瀏覽:442
商品住宅房產證 瀏覽:733
農村房產證沒有怎麼辦理 瀏覽:587
外灘的房價多少錢一平 瀏覽:639
青島最貴房價是多少錢一平米 瀏覽:519
二手房比喻什麼 瀏覽:135
樓盤派籌是什麼意思 瀏覽:319
鎮江楓苑二手房怎麼買 瀏覽:230
衡陽市有哪些好樓盤 瀏覽:459
房地產模型設計費入什麼科目 瀏覽:619
晶福園最新房價是多少 瀏覽: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