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地產評估需要什麼資質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第六條: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公示一批資質等級高、綜合實力強、社會信譽好的估價機構供拆遷當事人選擇。
拆遷估價機構的確定應當公開、透明,採取被拆遷人投票或拆遷當事人抽簽等方式。
所以評估機構不是隨便哪家都可以的,要有相應的估價資質,而且必須要由房地產管理部門的准入才行的。
做法是肯定合法的。為什麼需要進行評估,主要原因是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因為拆遷人一般會出來一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正常先按方案與你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就按法定程序進行評估,如果評估結果你不滿意,則他們會申請立案裁決,隨後進行評估報告鑒定、強制拆遷聽證,後面進行強拆。
所以建議能協商就協商,而且可以盡量配合評估人員工作。你可以跟他們講一些肉眼無法分辯的隱蔽工程,讓他們對你的房屋盡可以的評高一些,有利於保護你的權益.
上述的出示相關證件啦,街道居委會人的,我就不多說了,提請注意的是:你可以向他們咨詢評估機構怎麼產生的,如果不合法等到後面評估結論不滿意也可以作為推翻評估結論的依據
『貳』 開一家評估公司,需要什麼手續
開什麼類來型的評估公司?
有房產自評估公司、土地評估公司、資產評估公司。
房產評估公司主要是銀行抵押貸款、拆遷等項目。
土地評估公司主要是土地部門的招牌掛、銀行抵押、土地部門補繳出讓金等。
資產評估主要是銀行抵押貸款設備類、企業整體價值評估等。
手續都不是太一樣,具體出的部門不同。
不過,都是大同小異。
需要評估師是法人,評估師證注進來要有2-3個,剛開始建所是三級所,最低等級的,要過幾年慢慢的升級(注冊評估師人數要增加)。
建議你看看你們當地有沒有賣所的,因為所的等級太低,有些業務是不會給小所的。
你主要業務是什麼?才能知道給你推薦那種評估公司好。
『叄』 成立一個房地產評估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新設立房地產估價機構條件為(新設立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的資質等級按照最低等級核定,並設一年的暫定期):
1、機構名稱有「房地產估價」字樣。
2、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合夥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30萬元以上。
3、有3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4、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以下簡稱執行合夥人)是注冊後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5、2名以上(含兩名)的股東或者合夥人為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股東或合夥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冊後從事房地產評估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6、機構股份或者出資額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股份或出資總額不低於60%。
7、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
8、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並公示企業信用檔案。
(3)房產評估公司一般需要什麼資質擴展閱讀:
根據《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 房地產估價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
(二)超越資質等級業務范圍承接房地產估價業務;
(三)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給予回扣、惡意壓低收費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
(四)違反房地產估價規范和標准;
(五)出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估價報告;
(六)擅自設立分支機構;
(七)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擅自轉讓受託的估價業務;
(八)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四條房地產估價機構應當妥善保管房地產估價報告及相關資料。
房地產估價報告及相關資料的保管期限自估價報告出具之日起不得少於10年。保管期限屆滿而估價服務的行為尚未結束的,應當保管到估價服務的行為結束為止。
第三十五條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房地產估價機構不得對外提供估價過程中獲知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和業務資料。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估價機構應當加強對執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為本機構的房地產估價師參加繼續教育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三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房地產估價機構和分支機構的設立、估價業務及執行房地產估價規范和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第三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證書、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書,有關房地產估價業務的文檔,有關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進行檢查,查閱房地產估價報告以及估價委託合同、實地查勘記錄等估價相關資料;
(三)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及房地產估價規范和標準的行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將監督檢查的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監督檢查人員參加,並出示執法證件,不得妨礙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財物、謀取其他利益。
有關單位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協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第四十條房地產估價機構違法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的,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查處,並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及處理建議及時報告該估價機構資質的許可機關。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許可機關或者其上級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
(一)資質許可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准予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准予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的;
(四)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申請人作出准予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的其他情形。
房地產估價機構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的,應當予以撤銷。
第四十二條 房地產估價機構取得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後,不再符合相應資質條件的,資質許可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資質。
『肆』 開房地產評估公司需要什麼條件和手續
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
第七條 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分為一、二、三級。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一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二、三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並接受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八條 房地產估價機構應當由自然人出資,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合夥企業形式設立。
第九條 各資質等級房地產估價機構的條件如下:
(一)一級資質
1.機構名稱有房地產估價或者房地產評估字樣;
2.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連續6年以上,且取得二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3年以上;
3.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合夥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120萬元以上;
4.有15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5.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價標的物建築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上;
6.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夥人是注冊後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7.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中有3名以上、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中有2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股東或者合夥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冊後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8.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夥企業的出資額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股份或者出資額合計不低於60%;
9.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
10.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健全;
11.隨機抽查的1份房地產估價報告符合《房地產估價規范》的要求;
12.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禁止的行為。
(二)二級資質
1.機構名稱有房地產估價或者房地產評估字樣;
2.取得三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後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連續4年以上;
3.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100萬元以上,合夥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60萬元以上;
4.有8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5.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價標的物建築面積3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
6.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夥人是注冊後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7.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中有3名以上、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中有2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股東或者合夥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冊後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8.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夥企業的出資額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股份或者出資額合計不低於60%;
9.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
10.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健全;
11.隨機抽查的1份房地產估價報告符合《房地產估價規范》的要求;
12.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禁止的行為。
(三)三級資質
1.機構名稱有房地產估價或者房地產評估字樣;
2.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合夥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30萬元以上;
3.有3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4.在暫定期內完成估價標的物建築面積8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
5.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夥人是注冊後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6.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中有2名以上、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中有2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股東或者合夥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冊後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7.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夥企業的出資額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股份或者出資額合計不低於60%;
8.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
9.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健全;
10.隨機抽查的1份房地產估價報告符合《房地產估價規范》的要求;
11.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禁止的行為。
第十條 申請核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應當如實向資質許可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申請表(一式二份,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二)房地產估價機構原資質證書正本復印件、副本原件;
(三)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四)出資證明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夥人的任職文件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證明;
(七)固定經營服務場所的證明;
(八)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及有關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報機構信用檔案信息;
(九)隨機抽查的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申報機構所完成的1份房地產估價報告復印件(一式二份,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交的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伍』 要注冊一家房地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需要哪些資質
新設立房地產估價機構條件為(新設立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的資質等級按照最低等級核定版,並設一年的暫權定期):
1、機構名稱有「房地產估價」字樣;
2、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合夥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30萬元以上;
3、有3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4、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以下簡稱執行合夥人)是注冊後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5、2名以上(含兩名)的股東或者合夥人為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股東或合夥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冊後從事房地產評估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6、機構股份或者出資額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股份或出資總額不低於60%;
7、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
8、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並公示企業信用檔案。
『陸』 房屋評估公司需要什麼資質
取得二級以上房地產價格評估資格等級的估價機構可以在全省范圍內從事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評估業務。取得三級以上房地產價格評估資格等級的估價機構可以在設區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從事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評估業務。
『柒』 成立房地產估價公司要具備什麼條件
根據《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申請核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應當如實向資質許可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申請表(一式二份,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二)房地產估價機構原資質證書正本復印件、副本原件;
(三)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夥人的任職文件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五)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證明;
(六)固定經營服務場所的證明;
(七)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及有關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報機構信用檔案信息;
(八)隨機抽查的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申報機構所完成的1份房地產估價報告復印件(一式二份,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交的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7)房產評估公司一般需要什麼資質擴展閱讀:
根據《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有效期為3年。
資質有效期屆滿,房地產估價機構需要繼續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的,應當在資質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資質許可機關提出資質延續申請。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根據申請作出是否准予延續的決定。准予延續的,有效期延續3年。
在資質有效期內遵守有關房地產估價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准和職業道德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經原資質許可機關同意,不再審查,有效期延續3年。
第十七條 房地產估價機構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夥人、組織形式、住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後30日內,到資質許可機關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第十八條房地產估價機構合並的,合並後存續或者新設立的房地產估價機構可以承繼合並前各方中較高的資質等級,但應當符合相應的資質等級條件。
房地產估價機構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後的一方房地產估價機構承繼原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但應當符合原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條件。承繼原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的一方由各方協商確定;其他各方按照新設立的中介服務機構申請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
『捌』 注冊房地產資產評估公司需要哪些條件
丙級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條件:
1、企業達到工商注冊條件的證明;
2、具有相應的組織章程和必要的管理制度;
3、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4、具有價格評估專業人員,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評估執業資格認定的人員不少於五名;
1)丙級專業類價格評估機構,需要具有與其業務范圍相應的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性的價格評估人員不少於三名;
2)丙級綜合類價格評估機構,需要具有與其業務范圍相應的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證書》各專業的價格評估人員分別不少於二名;
3)丙級涉訴訟類價格評估機構,除需具備丙級綜合類價格評估機構人員要求外,還必須具有不少於二名注冊價格鑒證師。
5、經濟、會計及相關工程技術等專業的中、高級職稱的技術人員不低於企業實有總人數的百分之三十;
6、注冊資金不低於二十萬元人民幣。
乙級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條件:
1、企業達到工商注冊條件的證明;
2、具有相應的組織章程和必要的管理制度;
3、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4、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認定,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證書》的價格評估專業人員不少於七名:
1)乙級專業類價格評估機構,需要具有與其業務范圍相應的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性的價格評估人員不少於五名;
2)乙級綜合類價格評估機構,需要具有與其業務范圍相應的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證書》的各專業價格評估人員分別不少於三名;
3)乙級涉訴訟類價格評估機構,除需具備乙級綜合類價格評估機構人員要求外,還必須具有不少於三名注冊價格鑒證師。
5、具有經濟、會計及相關工程技術等專業的中、高級職稱的技術人員不低於企業實有總人數的百分之五十;
6、注冊資金不低於五十萬元人民幣;
7、取得丙級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證書已滿一年。
甲級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條件:
1、企業達到工商注冊條件的證明;
2、具有相應的組織章程和必要的管理制度;
3、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4、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認定,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證書》的價格評估專業人員不少於十名;
1)甲級專業類價格評估機構,需要具有與其業務范圍相應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性的價格評估人員不少於七名;
2)甲級綜合類價格評估機構,需要具有與其業務范圍相應的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證書》的各專業價格評估人員分別不少於四名;
3)甲級涉訴訟類價格評估機構,除需具備甲級綜合類價格評估機構人員要求外,還必須具有不少於五名注冊價格鑒證師。
5、具有經濟、會計及相關工程技術等專業的中、高級職稱的技術人員不低於企業實有總人數的百分之六十;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技術人員不低於企業實有總人數的百分之十五;
6、注冊資金不低於一百萬元人民幣;
7、取得乙級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證書己滿二年。
『玖』 成立房地產評估機構與土地評估機構需要什麼條件
一、房地產估價機構
根據《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
第八條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分為一、二、三級。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資質許可條件,加強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管理,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資質許可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資質許可中的違法行為。
第九條房地產估價機構應當由自然人出資,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合夥企業形式設立。
第十條各資質等級房地產估價機構的條件如下:
(一)一級資質
1.機構名稱有房地產估價或者房地產評估字樣;
2.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連續6年以上,且取得二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3年以上;
3.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合夥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120萬元以上;
4.有15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5.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價標的物建築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上;
6.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夥人是注冊後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7.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中有3名以上、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中有2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股東或者合夥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冊後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8.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夥企業的出資額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股份或者出資額合計不低於60%;
9.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
10.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健全;
11.隨機抽查的1份房地產估價報告符合《房地產估價規范》的要求;
12.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禁止的行為。
(二)二級資質
1.機構名稱有房地產估價或者房地產評估字樣;
2.取得三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後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連續4年以上;
3.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100萬元以上,合夥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60萬元以上;
4.有8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5.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價標的物建築面積3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
6.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夥人是注冊後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7.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中有3名以上、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中有2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股東或者合夥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冊後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8.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夥企業的出資額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股份或者出資額合計不低於60%;
9.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
10.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健全;
11.隨機抽查的1份房地產估價報告符合《房地產估價規范》的要求;
12.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禁止的行為。
(三)三級資質
1.機構名稱有房地產估價或者房地產評估字樣;
2.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合夥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30萬元以上;
3.有3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4.在暫定期內完成估價標的物建築面積8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
5.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夥人是注冊後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6.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中有2名以上、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中有2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股東或者合夥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冊後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7.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夥企業的出資額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股份或者出資額合計不低於60%;
8.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
9.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健全;
10.隨機抽查的1份房地產估價報告符合《房地產估價規范》的要求;
11.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禁止的行為。
第十一條申請核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應當如實向資質許可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申請表(一式二份,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二)房地產估價機構原資質證書正本復印件、副本原件;
(三)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四)出資證明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夥人的任職文件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證明;
(七)固定經營服務場所的證明;
(八)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復印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及有關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報機構信用檔案信息;
(九)隨機抽查的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申報機構所完成的1份房地產估價報告復印件(一式二份,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交的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二條新設立的中介服務機構申請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的,應當提供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至第(八)項材料。
新設立中介服務機構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應當核定為三級資質,設1年的暫定期。
第十三條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准中的房地產估價報告抽查,應當執行全國統一的標准。
第十四條申請核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的,應當向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材料。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並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在作出資質許可決定之日起10日內,將准予資質許可的決定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印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地產估價機構遺失資質證書的,應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後,申請補辦。
第十六條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有效期為3年。
資質有效期屆滿,房地產估價機構需要繼續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的,應當在資質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資質許可機關提出資質延續申請。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根據申請作出是否准予延續的決定。准予延續的,有效期延續3年。
在資質有效期內遵守有關房地產估價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准和職業道德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經原資質許可機關同意,不再審查,有效期延續3年。
第十七條房地產估價機構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夥人、注冊資本或者出資額、組織形式、住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後30日內,到資質許可機關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第十八條房地產估價機構合並的,合並後存續或者新設立的房地產估價機構可以承繼合並前各方中較高的資質等級,但應當符合相應的資質等級條件。
房地產估價機構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後的一方房地產估價機構承繼原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但應當符合原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條件。承繼原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的一方由各方協商確定;其他各方按照新設立的中介服務機構申請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
第十九條房地產估價機構的工商登記注銷後,其資質證書失效。
二、土地估價機構
根據《土地估價中介機構管理辦法》
第九條設立土地評估估價中介機構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第十條土地估價中介機構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公司制」)或合夥制企業(下稱「合夥制」)由自然人投資或出資組成。
按機構組織形式,對債務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制土地估價中介機構,名稱應明確為有限責任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設立的合夥制土地估價中介機構土地評估機構,名稱應明確為事務所。
第十二條土地估價中介機構名稱中應當明示「土地、不動產、地產、土地資產、地價評估(估價)」等表明土地估價專業的字樣。
第十三條設立土地估價中介機構除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外,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立土地估價中介機構應以由執業土地估價師為主發起,且為主具有執業條件的土地估價師等人員發起,(下稱執業土地估價師)不少於發起人總數的三分之二;
(二)執業土地估價師的出資比例不少於出資總額的三分之二;
(三)公司製法定代表人和合夥制執行合夥人應由執業土地估價師股東或合夥人擔任;
(四)執業土地估價師初始注冊的年齡不得超過65周歲;
(五)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
第十四條 土地估價中介機構,應當按估價業務收入的適當比例的5%提取估價機構執業風險金。
第十五條 土地估價中介機構,應主動按季度提交機構業績清單。
第十六條土地估價中介機構按照備案的從業能力開展土地估價業務。具有全國范圍執業能力的土地估價中介機構,在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注冊,可從事所有土地估價業務;其他土地估價中介機構在省級土地估價行業協會注冊,可從事除上市公司、中央所屬國有企業改制、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涉案土地評估、基準地價之外的估價業務。
第十七條新設立的土地估價中介機構需提供在工商注冊地執業滿2年誠信經營業績,方可向上一級土地估價行業協會申請執業注冊。
第十八條申請在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注冊的土地估價中介機構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還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連續從事土地估價活動不少於3年,且在本機構執業3年以上的土地估價師不少於執業土地估價師總數的40%;
(二)機構性質為公司制的
(1)注冊資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
(2)11名以上(含11名)執業土地估價師。
(三)機構性質為合夥制的
(1)出資總額不低於80萬元人民幣;
(2)5名以上(含5名)執業土地估價師;合夥人中,執業五年以上的土地估價師不少於兩人。
(四)近兩年平均每年完成35萬平方米以上土地估價項目,或組織完成城市基準地價、農用地分等定級業務的業績紀錄;
(五)企業內部管理制度、質量保證體系健全。設有技術負責人(總估價師或技術總監)負責估價報告質量;
(六)設有機構職業風險基金,兩年內無不良行為紀錄;
(七)應符合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九條申請在省級土地估價行業協會注冊的土地估價中介機構,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還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機構性質為公司制的
(1)出資總額不低於80萬元人民幣;
(2)5名以上執業土地估價師。
(二)機構性質為合夥制的
(1)出資總額金不低於30萬元人民幣;
(2)2名以上執業土地估價師。
(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健全,設有技術負責人;
(四)省級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條土地估價中介機構辦理注冊,應由全體股東或合夥人共同作出決議,向土地估價行業協會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冊申請報告;
(二)《土地估價中介機構注冊申請表》;
(三)工商營業執照;
(四)法定代表人或執行合夥人與技術負責人及各股東或合夥人簡歷;
(五)執業土地估價師的《注冊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身份證復印件、以本機構名義開戶的人事檔案存放地證明,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繳納證明勞動合同、醫療保險手冊;
(六)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認定的繼續教育學時證明材料;
(七)執業土地估價師曾在其他土地評估機構中為股東或合夥人的,應提交股權轉讓證明或退夥證明;
(八)對執業土地估價師從業年限有要求的,應提交土地估價行業協會出具的相應執業時間證明;
(九)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公司章程或合夥協議,其中應當載明股權結構或合夥人出資比例;
(十)辦公場所的產權或者使用權的有效證明;
(十一)內部管理制度(含人事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執業質量控制制度、業務檔案管理制度等)。
第二十一條向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申請注冊的機構,須提供經省級土地估價行業協會出具的機構執業情況的意見。
第二十二條土地估價行業協會應當對注冊申請機構提交的申請材料,加蓋註明日期的受理專用印章。對於注冊申請材料欠缺或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土地估價行業協會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齊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視同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受理。
第二十三條土地估價行業協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的20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並向社會進行為期不少於30天的公告考察;公告考察期滿,土地估價行業協會匯總全部資料報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本辦法要求和初審意見,應在20個工作日內對不符合本辦法條件或初審有誤的機構做出否決或重審的意見。20個工作日內不能做出決定的,可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第二十四條在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完成備案的土地估價中介機構,由行業協會頒發機構執業注冊證書,注冊情況在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網站上公示。
在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土地估價中介機構,應將工商稅務准許經營的全套文件、公司章程或合夥協議、勞動保險繳納證明等資料交由注冊的土地估價行業協會存檔備查。
第二十五條在省級土地估價行業協會注冊的土地估價中介機構的《注冊申請表》和認定文件,省級土地估價行業協會應抄送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備份。
第二十六條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未准予備案的土地估價中介機構,土地估價行業協會應當書面通知申請注冊的機構並說明理由。注冊申請機構可以在收到通知的15個工作日內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對於逾期未申請復議的,申請材料退回注冊申請機構。
第二十七條土地估價中介機構可以依法合並或分立。合並或分立後的土地估價中介機構,應當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並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重新申請注冊。
第二十八條機構執業注冊證書遺失或毀損的,可以按規定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領或換發,並由土地估價行業協會報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作變更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