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屋他項權證的作用是什麼
根據擔保法,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注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范圍(他項權利的房屋范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注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
(1)房產證他項權利有什麼壞處擴展閱讀:
填寫說明
(一)房屋他項權證號:房他證 字第 號。
「房他證」前空位填寫發證市、縣的簡稱。
「字」前空位填寫發證市、縣的區(縣)名稱。
「號」前空位填寫區(縣)房屋他項權發證的順序號。
(二)房屋他項權利人:他項權利為抵押權的,填寫房屋登記簿上記載的抵押權人;他項權利為地役權的,填寫房屋登記簿上記載的地役權人。
(三)房屋所有權證號:填寫房屋登記機構向房屋權利人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證號。
(四)房屋坐落:他項權利為抵押權的,填寫抵押的房屋坐落;他項權利為地役權的,填寫供役地房屋坐落。
(五)他項權利種類:填寫抵押權或地役權等他項權利。
(六)債權數額:屬於一般抵押權的,填寫房屋登記簿上記載的「被擔保主債權的數額」;屬於最高額抵押權的,填寫房屋登記簿上記載的「最高債權額」。
(七)附記:填寫需要記載的其他事項。設定最高額抵押的,應在附記欄中註明;地役權登記的,需役地房屋坐落應在附記欄中註明。
(八)其餘事項與《房屋所有權證》填寫說明相同。
『貳』 不注銷房屋他項權證有何後果
房屋他項權證是你辦理完房子貸款後,房管局發給銀行的,從這時起,房產證雖然在你回手裡,但是房屋答產權屬於銀行,你無權對房屋進行交易,只有你還完貸款後,與銀行工作人員一同到房管局辦理房屋他項權證注銷,不注銷的話,你仍然無權對房屋進行交易。
『叄』 速看,不辦理房產證或他項權證抵押的危害有多大
1、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房屋回他項權證》答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肆』 他項權證和房產證區別
1、概念不同:房屋產權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他項權利證,即證明房屋典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存在的文件。
2、持有者不同:無論一次性購房還是貸款購房,產權證都是產權人拿著。房屋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
3、憑證不同: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
(4)房產證他項權利有什麼壞處擴展閱讀
房地產權房地產抵押權設定登記須提供以下要件:
(1)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查驗原件、復印件留存);
(2)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或房地產權證(原件暫存);
(3)抵押擔保的主合同;抵押合同。
房屋的他項權利
1、租賃權
租賃權就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的權利,出租人可從承租人那裡獲得租金。
2、典當權
地產權利特有的一種流通方式,是指房地產權利人出典人在一定期限內,將其所有的房地產,以一定典價將權利過渡給他人承典人的行為。 房地產設典的權利為房屋所有權。
『伍』 房屋的他項權證是什麼意思
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 所謂他項權證,是一個土地產權相關的術語。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
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范圍(他項權利的房屋范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注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
根據擔保法第五十二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注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5)房產證他項權利有什麼壞處擴展閱讀:
土地他項權利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地役權,是指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中國《物權法》第十四章專設了地役權的概念,如通行權、排水權等。
2、地上權,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築、種植的權利。如建造廠房、住宅、種樹、種竹等。
3、空中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設施的權利。如橋梁、渡漕、高架線等。
4、地下權,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設管線、電纜、建設地下設施的權利。如地鐵、隧道、人防工程等。
5、土地租賃權,是指出租人將土地提供給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並對土地佔有、使用的權利。
6、土地借用權,是指無償佔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如歷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權。
『陸』 我的房產證上註明他項權被抵押會有什麼影響嗎
一般是沒有問題的,現在大部分房產證都是在業主自己手裡,只是抵押貸款的房產證都會有到他項權利被抵押的相關說明,以後貸款還清楚了,銀行也會取消他項權抵押的相關手續,給你發放還清證明的憑據。
『柒』 什麼是房屋他項權利,作用是什麼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所有人在房屋物權上基於債權而設定的一項附屬權利。代替房產證押到銀行,如貸款人長期不還款,銀行有權拍賣此房,拍賣時他項權證權利大於房產證。
房屋他項權利證,即證明房屋典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存在的文件。他項權利專指房屋所有權人以外的公民或法人對房屋擁有的某種特定權利,主要是典權和抵押權。
他項權利的基礎是房屋所有權人和他項權利人的合意行為,但由於他項權利內容中包含著直接支配房屋的物權性質因而他項權利的設定須經登記才能對抗第三人。
房房管理機關在審核同意後頒發《房屋他項權利證》,交由他項權利人收執。證內除說明房屋的狀態外,著重載明他項權利的內容、期限、當事人的姓名等情況。他項權利人據此行使他項權利,可以對抗他人包括房屋所有權人的任何非法干涉。
(7)房產證他項權利有什麼壞處擴展閱讀:
房屋他項權的衍生權利
1、租賃權
租賃權就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的權利,出租人可從承租人那裡獲得租金。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權後,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隨便處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賃合同另有規定,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2、典當權
地產權利特有的一種流通方式,是指房地產權利人出典人在一定期限內,將其所有的房地產,以一定典價將權利過渡給他人承典人的行為。 房地產設典的權利為房屋所有權。
設典時,承典人可以佔有、使用房屋;也可以不佔有、使用該房屋,但有權將出典的房屋出租或將房屋典權轉讓。一般應明確典期,出典人應在典期屆滿時交還典價和相應利息從約定而贖回出典的房屋,也可以雙方約定,由承典人補足典房的差額而實際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捌』 房產證上設定他項權利摘要包括哪些權利
房產證上他項權利摘要主要是記錄房子獲取信息、產權分額佔有情況和抵押貸款的回記錄。
房屋他項權答利證,即證明房屋典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存在的文件。他項權利專指房屋所有權人以外的公民或法人對房屋擁有的某種特定權利,主要是典權和抵押權。他項權利的基礎是房屋所有權人和他項權利人的合意行為,但由於他項權利內容中包含著直接支配房屋的物權性質因而他項權利的設定須經登記才能對抗第三人。
房房管理機關在審核同意後頒發《房屋他項權利證》,交由他項權利人收執。證內除說明房屋的狀態外,著重載明他項權利的內容、期限、當事人的姓名等情況。他項權利人據此行使他項權利,可以對抗他人包括房屋所有權人的任何非法干涉。
『玖』 房產證的他項權利人擁什麼權利
土地他項權利 土地他項權利是指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以外與土地有密切關系的權利。主要包括地役權、地上權、空中權、地下權、土地租賃權、土地借用權、耕作權和土地抵押權等。
在已經確定了他人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土地上保留的其他利用土地方面的權利。他項權利的主體具有特定性,他項權利擁有者必須是與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擁有者有著密切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如鄰里關系、土地使用權租賃關系、土地使用權抵押關系、地上附著物權屬關系等。他項權利的發生,有的是由於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擁有者通過協議出讓了部分權利,有的是法律明文規定的。他項權利與土地使用權的客體一般為同一塊土地,它既依附於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又是對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一種限制,這種限制往往影響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對土地的充分利用,從而影響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價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在土地私有制條件下,除土地所有權以外,設定在他人所有土地(包括國有土地)上的一切權利統稱為土地他項權利。包括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典權、抵押權和租賃權等。目前中國實行土地公有制,土地他項權利的種類不多,但隨著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已逐步派生出各種各樣的他項權利。①抵押權。經有償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用來抵押。抵押開始,抵押權人即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這個抵押權必須經土地登記機關加以確認。抵押終止,抵押權即告消滅。抵押人破產的,抵押權人可以從土地使用權拍賣轉讓收益中得到補償。②租賃權。經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可以出租,承租人對所承租的土地有租賃權,這是中國的一種較為特殊的土地他項權利。租賃權經土地登記可以保護土地承租人在租期內對土地的合法使用。③地役權。中國《民法通則》對相鄰用地的通行、排水等權利相鄰關系的形式作了規定。這種在他人土地通行、排水的權利稱為地役權。相鄰關系是通過法律規定的,不必經相鄰各方約定而對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進行限制,所以不需要再作為土地他項權利予以確認。但將鄰里之間的通行權、排水權等進行權利登記,可以更好地保護土地產權各有關方面的合法權益。④耕作權。指按照規定或約定,在已經明確了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在不妨礙土地使用人的土地使用權的條件下,種植農作物,在大型靶場、試驗場內有限制地種植樹木和農作物等。設置這種他項權利,主要是從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則出發的。耕作權一般都長期地依附於土地使用權,取消這種他項權利時,還要給耕作權人以適當補償。⑤借用權。通過借用而使用別人的土地,可以認為借用人具有借用權。這是中國特殊歷史條件下產生的一種他項權利形式。20世紀50年代-60年代,通過借用協議使用土地的相當多,且一般協議內容簡單,有的有期限,有的沒有期限,有的寫明不作某用途時即退還等等。這些問題,往往通過補簽協議,增加限制條件繼續借用,對借用方加以權利上的明確,有利於土地使用的穩定。⑥空中權和地下權。主要是針對地表土地使用權而言的。空中權如橋梁、渡槽、架空電線、空中樓閣(水中、地面以柱角支撐的亭台、房屋)等。地下權如地下隧道、地下商場等。空中權與地下權的成立是以地表土地使用權已經確定且與空中、地下權利主體不一致為條件的。這是一種可以獨立轉讓、抵押和出租的權利,其權利內容和價值與土地使用權有時基本相同。總之,土地他項權利是一種發展和變化中的土地權利,對其進行確認和登記,一方面,可以區別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與他項權利的地位關系,保障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正常行使不受干擾;另一方面,對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進行了明確的限制,保護了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以外的有關土地的合法權益不被忽視和損害。此外,設定他項權利,還有利於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各項權能的分離和實現,對完善土地的權屬管理和適應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有重要的作用。
『拾』 房屋他項權證和房產證抵押有什麼區別
房地產權證是房屋所有人對房屋擁有所有權的物權證明。房屋它項權證是回在房屋所有人在房屋物權上答基於債權而設定的一項附屬權利。
教您一個簡單而實用的方法:
1.
如果客戶只提供房屋所有權證,且在房屋所有權證內已經標明他項權利的設定,就將客戶提供的房屋所有權證直接收押。
2.如果客戶既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又提供他項權利證,且在房屋所有權證內也標明他項權利的設定,可以將客戶提供的房屋所有權證和他項權利證全部收押,也可以只收押他項權利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