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屋的產權人和共有人有什麼區別
產權人∶指對財產擁有所有權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多人。
產權共有人∶是指多人對某一財產共同擁有所有權。
一、權益不同∶
1、產權是所有權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力,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
2、房屋共有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二、承擔義務不同∶
房屋共有人∶
1、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
2、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
房屋產權人∶
1、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1)什麼是房產共同持有人擴展閱讀:
辦理《房屋共有權證》的條件:
1、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法繼承人同時繼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所繼承的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2、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同時出資購買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資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㈡ 請問房產共同擁有人是怎樣規定的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二款「數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內房屋所有人應當領取共同共有容或按份共有的 房屋所有權證 」,已明確了共有人應當領取《房屋共有權證》,以法規的方式作為共有人的強行法律義務。 用直白的話來說,就是數人共同擁有房產,共同行使對該房產的權利。 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該「共有人」指的是善意第三人根據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已登記確認的房地產權證書上的共有人,而非因婚姻或繼承等關系取得房地產的共有人。0
㈢ 房產是與父母共同擁有附一人共有什麼意思
1、房屋所有權人是指房屋權利的所有人,對房屋享有出讓、贈與等處置專的權利。
2、而房屋共屬有人,指的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房屋共有人包括持證人和共有人。持證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權證由誰來持有。無論房屋是單獨所有還是共有都只有一個產權證,所以要有個持證人。共有房屋的每一個所有權人都可以叫做共有人,但持證人只有一個。如果房屋存在共有人,那麼處置該房屋需要所有的共有人同時到場簽字。
㈣ 房屋產權人和房產共有人有什麼區別
從廣義上來講,房產共有人也屬於房屋的產權人。依據房屋產權是否為一個主體擁內有全部產權來區容分,分為「單獨所有」和「共有」,如果一個房屋非屬於一個主體單獨所有那麼就存在共有情況,就存在房屋的共有人。
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名字沒有先後之分,共有人都享有相同的份額,而按份共有需要就共有人之間所佔的份額做相應的約定,房產證會標注每個人所享有的百分之多少的份額。
就處分權來講,單獨所有的房產,產權人一個人就可以做出處分房屋的決定,而共有房產,處分房屋時需要共有人共同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