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計提累計折舊,是按50年計提對嗎
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確定
國稅發(2000)084號第二十五條「除另又規定者外,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為5年。
一般情況下,可以按如下年限計提折舊
一、房屋 折舊年限
(一)鋼結構
1.生產用房 50年
2.受腐蝕生產用房 30年
3.受強腐蝕生產用房 15年
4.非生產用房 55年
(二)鋼筋混凝土結構
1.生產用房 50年
2.受離蝕生產用房 35年
3.受強腐蝕生產用房 15年
4.非生產用房 60年
(三)鋼筋混凝土磚混結構
1.生產用房 40年
2.受腐蝕生產用房 30年
3.受強腐蝕生產用房 16年
4.非生產用房 50年
(四)磚木結構
1.生產用房 30年
2.非生產用房 40年
(五)簡易結構 10年
二、建築物
(一)管道
1.長輸油管道 16年
2.長輸氣管道 16年
3.其他管道 30年
(二)露天庫 20年
(三)露天框架 30年
(四)冷藏庫 30年
其中:簡易冷藏庫 15年
(五)烘房 30年
(六)冷卻塔 20年
(七)水塔 30年
(八)蓄水地 30年
(九)污水池 20年
(十)儲油罐、池 30年
(十一)水井 30年
其中:深水井 20年
(十二) 破碎場 20年
(十三)船廠平台 30年
(十四)船塢 30年
(十五)修車槽 30年
(十六)加油站 30年
(十七)水電站大壩 60年
(十八)其他建築物 30年
2. 辦公樓要按多少年提折舊啊
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築物,為20年;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電子設備,為3年。
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2)房產累計折舊按多少年計提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折舊的相關要求規定:
1、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2、企業應當自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3、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准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3. 固定資產從什麼時候開始計提折舊
按新准則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次月開始提折舊。已達到預定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按照估計價值確定成本。並計提折舊。待竣工決算後再按實際的成本來調整已計提的折舊額。
本題從05年7月開始提折舊.
05年7月-06年6月,即第一年的折舊額是:(730-10)*5/15=240萬元,
06年1-6月的折舊額:240/2=120萬元
06年7月-07年6月,即第二年的折舊額:(730-10)*4/15=192萬元
06年7-12月的折舊額:192/2=96萬元
06年全年折舊額:120+96=216萬元
(3)房產累計折舊按多少年計提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注意問題
1.注意計提折舊的范圍,按現行企業會計准則規定,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a.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b.按照規定單獨計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c.處於更新改造過程中的固定資產。
2.未使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也要計提折舊。
3.注意再計提固定資產這就是應考慮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4.注意折舊期間跨年度時年折舊額的確定。
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房屋建築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食品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
(3)季節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設備;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以前年度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
(3)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4. 企業自有的房屋應該按幾年計提折舊
計提折舊時需要區分會計期間和折舊期間,這兩者所指的期間不一定相同。折舊期間指的是開始計提折舊時依次順延的年限,比方說從2000年3月開始計提折舊,對於折舊而言的第一年是2000年3月到2001年3月;而會計期間在我國通常是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常見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以及年數總和法。下面通過分別介紹每種折舊方法的計算來說明計提折舊時應當注意的內容。
(1)平均年限法。
又稱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式,各期計提的折舊額是相同的。年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價值-預計凈殘值)/折舊年限(也可是月數)。
例:甲企業有一廠房,原值為300000元,預計可使用10年,預計報廢時的凈殘值為5000元,廠房採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要求計算該廠房的年折舊額。
年折舊額:(300000-5000)/10=29500元。
(2)工作量法。
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計算時先計算出每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再根據每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計算出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例:乙企業有一輛專門用於運貨的卡車,原值為30000元,預計總行駛里程為300000公里,(假設報廢時無凈殘值),本月行駛3000公里,要求計算該卡車的月折舊額。
解: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30000/300000=0.1(元/公里)
本月折舊額=3000×0.1=300元。
5. 香港房屋建築物按多少年計提折舊
香港房屋建來築物應按最少源20年的年限進行計提折舊。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暫行條例》規定,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釋義」本條是對固定資產最低折舊年限的規定。
雖然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長短,只是涉及繳納稅款的時序問題,但是國家每年財政收入的要求、通貨膨脹或者緊縮等經濟情況的變化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決定了,若不對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作一個基本要求,仍然會影響到國家的稅收利益。所以,國家需要根據不同類型的固定資產的共有特性,對不同類別的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作一個最基本的強制規定,以避免國家稅收利益受到大的沖擊。
原內資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並未對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作直接的規定,而是籠統的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參照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6. 辦公用房按多少年提折舊
為20年折舊,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回進行系統分攤。使答用壽命是指固定資產的預計壽命,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
應計折舊額是指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後的金額。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固定資產,還應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累計金額。
計提固定資產減值後固定資產應按照會計估計變更處理,即按未來適用法計提折舊。而稅法規定按照會計准則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准備在發生實質性損害前不得扣除,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以後會計計提的折舊小於稅法計提的折舊時。
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因而帶有很大的不準確性,有時偏離度還會很大。根據准則規定,企業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調整。
7. 公司購買了新的辦公樓,按多少年計提折舊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8. 固定資產按多少記提折舊
1.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依據。
固定資產應當從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從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固定資產在計算折舊前,應當估計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價中減除。殘值比例統一規定為5%。
2.固定資產計提折1日的方法。
納稅人可扣除的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原則上採取直線折舊法。
3.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年限。
企業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按財政部制定的分行業財務制度的規定執行。對少數警鎮集體和鄉鎮企業,由於特殊原因需要縮短折舊年限的,可由企業提出申請,報省級地空磊;篇並商財政廳(局)同意後確定。除另有規定者外,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考試大為你加油
(2)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根據國務院發布的《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的規定,企事業單位購置的軟體達到固定資產標准或無形資產的,經批准,其折舊或攤銷年限最短可縮短為2年。
自2004年7月1日起,東北地區(遼寧省(含大連市)、吉林省和黑龍江省),工業企業的固定資產(房屋、建築物除外),可在現行規定折舊年限的基礎上,按不高於40%的比例縮短折舊年限。
4.固定資產修理與改良支出。
納稅人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納稅人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如有關固定資產尚未提足折舊,可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如有關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可作為遞延費用,在不短於5年的期間內平均攤銷。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應視為固定資產改良支出:
(1)發生的修理支出達到固定資產原值20%以上;
(2)經過修理後有關資產的經濟使用壽命延長2年以上:
(3)經過修理後的固定資產被用於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5.納稅人對外投資的成本不得折舊或攤銷,也不得作為投資當期費用直接扣除。但可以在轉讓、處置有關投資資產時,從取得的財產轉讓收入中減除,據以計算財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6.石油集團投人股份公司的資產,股份公司按評估後的價值計提折舊(有關資產評估增值轉增國有股本)。並在所得稅前扣除。
7.商業銀行固定資產凈值與在建工程之和占所有者權益(扣除未分配利潤)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50%。考慮到歷史與現狀,個別城市商業銀行因情況特殊超過了規定的比例,應報經省級國家稅務局批准。凡未經省級國家稅務局批準的,對超過規定比例部分增提的折舊,一律要進行納稅調整。不得在稅前進行扣除。
9. 房屋是否嚴格按20年計提折舊如果按25年計算會不會算違規
當然不算違規。會計准則只是規定了最低折舊年限,只要符合企業所得稅法要求的都是允許的。
10. 房屋的累計折舊怎麼計算
房屋的累積折舊的計算公式為:年折舊費=(造價-殘值)/折舊年限 或=造價×(1-殘值率)/折舊年限,其中每月折舊=固定資產原值×(1-殘值率)/折舊年限/12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折舊年限*100%。房屋的使用年限是20年,生產設備的使用年限是10年。
舉例:1、公司一年房租費是296000元,怎麼計算每個月的累計折舊,6月份開始使用。
月折舊額=296000*(1-0.05)/20/12=1171.67元
會計分錄為:借:製造費用1171.67 貸:累計折舊1171.67
2、一些購入的固定資產,升降機5000元,怎麼算出累計折舊。6月份開始使用。
月折舊額=5000*(1-0.05)/10/12=39.58元
會計分錄為:借:製造費用39.58 貸:累計折舊39.58
(10)房產累計折舊按多少年計提擴展閱讀:
為體現一貫性原則,在一年內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不能修改在各折舊方法中,當已提月份不小於預計使用月份時,將不再進行折舊。本期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期不提折舊,當期減少的要計提折舊以符合可比性原則。
採用的幾種折舊方法介紹:
平均年限折舊法一
月折舊率=(1-殘值率)÷預計使用月份
月折舊額=月折舊率×原值=(原值-殘值)÷預計使用月份
殘值=原值×殘值率
可以看出,平均年限折舊法一隻與三個參數相關:原值、殘值(或殘值率)、預計使用月份。折舊的多少與「累計折舊」、「已計提月份(已計提月份小於預計月份時)」無關。
平均年限折舊法二
月折舊額=(原值-殘值-累計折舊)÷(預計使用月份-已提月份)
月折舊率=月折舊額÷(原值-殘值)
=[1―累計折舊÷(原值-殘值)]÷(預計使用月份-已提月份)
在平均年限折舊法中,折舊金額與 原值、累計折舊、殘值、預計使用月份、已提月份共五個參數相關。
如果累計折舊與已計提月份均為0,則兩種折舊方法中的月折舊額是一樣的,但是月折舊率不同。
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殘值後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 ÷ [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按雙倍直線折舊率和固定資產凈值來計算折舊的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採用此法,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凈額平均攤銷。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每一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殖) ÷ 規定的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舊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