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房產證去名字需要哪些手續
可以雙方憑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書,經過民政部門蓋章的離婚協議(註明住房分割細則,住房所有權歸屬),以及住房房產證。兩人一起到該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離異房產析產過戶,重新辦理一方姓名房本,就可以了,只要證件齊全,無需繳納契稅,析產過戶前提是,住房貸款還清,房產無抵押,無司法查封。如果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對於訴訟離婚來講,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房產過戶不是問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房產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戶的手續。
B. 離婚後怎麼樣去除房產證上的名字
一、辦理離婚析產,需要帶齊以下資料:
1、離婚判決書(需中級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如初級人民法院判決的需提供民事調解書或生效書)或離婚協議書(需經區級以上公證處公證,沒有公證的需夫妻雙方親自到現場辦理析產登記)或離婚證(背後需註明財產分配情況);
2、房地產證(如有共有證的,需帶備);申請人的身份證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委託書。
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而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其相應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余額按照規定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相應財產原值,為房屋初次購置原值和相關稅費之和乘以轉讓者占房屋所有權的比例。
二、夫妻離婚房產過戶只收取變更登記的手續費,不額外收費。
對於夫妻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屬於房產共有權的變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離婚析產是免交易稅費的。辦理離婚產權過戶的手續為: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費用約500-800元)(註: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可免該步驟,即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一般即日可出);
3、 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約10個工作日);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約7個工作日)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交證照印花稅5元)
C. 離婚後房產證如何去名字
根據你提供的情況來看,仍舊屬於雙方共有。去掉對方名字,需要對方的同意;如果對方不同意,只能向法院起訴請求依法分割。
D. 離婚房產證去名字如何操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中國法院網公布了《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全社會公開徵求修改意見和建議。此次《徵求意見稿》中的修改熱點,很大一部分都和房子有關,比如個人婚前購房的歸屬、父母贈與子女房產在離婚時的歸屬等等問題。
離婚房產證去名字
現代婚姻中,男方購房占絕大部分,在高房價的今天,男人一直背負著沉重的購房壓力,倘若以上徵求意見最終寫進《婚姻法》,那麼男女雙方一旦離婚,在住房以及補償方面,女性可能將處於絕對弱勢地位,女人也將感受到來自房子的壓力。
盡管,這些變動目前還只是處於徵求意見階段,但在社會上已引起各方熱議,不少讀者也打來電話詢問相關案例如何處理。本期專刊,記者特邀請到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郭文婧律師,就《徵求意見稿》中的新變化,為讀者解析「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的問題。
婚前個人按揭買的房,離婚時歸個人
目前買房成本居高不下,婚前個人按揭買的房,動輒一二十年的還貸過程往往要持續到婚後,房貸也必將影響到婚後的財產生活。如果離婚了,這房到底該怎麼分?
案例:2005年,小王首付15萬元在南湖買下一套房子。拿到房產證之後,他就和女友波波結了婚,當然,房產證上寫的是他自己的名字。今年7月,兩人因感情不和鬧離婚,波波提出她婚後共同承擔了房貸,還出了裝修費,要求分割房產,小王不同意。小王表示,婚姻期間兩人共同還貸約20萬元,還有10萬元的房貸未付清。兩人要離婚,這房子該怎麼分?
解讀:《徵求意見稿》第十一條對這一問題首次做了明確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由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部分,應考慮離婚時不動產的市場價格及共同還貸款項所佔全部款項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動產權利人對另一方進行合理補償。
律師點評:本案中小王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後和女方波波共同供房,這個時候離婚,若房子歸男方小王,女方波波只能拿回所付的按揭款,而無法獲得房價升值的補償,顯然違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則和婚姻法的精神。《徵求意見稿》第十一條明確了婚前按揭購房為婚前個人財產,也明確了得房一方應在考慮市場價格及還貸比例的基礎上給予對方合理的補償,既保證了一方個人的財產權利,又在房產不斷增值的社會背景下兼顧了配偶的相關權益,並使得司法實際操作更加方便,應該說是比較進步和完善的。
婚後父母買的房,離婚時歸個人
中國老百姓傳統的觀念是:有了房子才能結婚。不過,目前年輕人的收入和越來越高的房價不成正比,很多年輕人只有靠「啃老」才能有套房。而做父母的往往也會耗光積蓄幫著子女買房。可如果一旦小兩口要離婚,那問題就來了,給孩子買的房,孩子的另一半有份兒沒?
案例:張大爺最近有點心煩,馬上就要有孫子了,兒子的房子太小,准備給他買套大房子,老兩口去看孫子也方便。但這房子寫誰的名字好呢?寫自己的名字吧,怕兒子不好想;寫兒子的名字吧,萬一哪天小倆口吵翻了直接奔離婚登記處去了,房子該怎麼辦?畢竟是幾十萬的資產,不能說分給別人就分吧。
解讀:《徵求意見稿》第八條對此類案例也做了規定,婚後如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律師點評:按照《婚姻法》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徵求意見稿》第八條有了新的變化,對婚後父母買房的性質進行了權利歸屬上的明確規定,也就是說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由夫妻共同財產變成了個人財產。對於房屋這種重大財產,「意見稿」給予了特別考慮,使財產關系得到平衡,也有利於今後此類糾紛的實際解決。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2-0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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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離婚房產證去掉一個人名字怎麼辦理
1有抵押來的情況下是無法去掉的源。
2去掉一個人的名字有兩種意思,一個是房產證只體現一個人的名字,但房產系夫妻共有財產(因為夫妻共有財產房產證一般只登記夫妻任一方的名字),二是房產證只體現一個人的名字,而房產為該登記人的個人財產,與配偶無關
3如果只體現一人名字仍然是夫妻共有財產的話,只要雙方拿身份證 戶口本 房產證 到交易中心辦理 交個工本費就可以了.去掉一人名字後房產仍然是雙方共有
4如果只體現一人名字但房產要轉為登記人個人財產的話.雙方拿身份證 戶口本 房產證 到公證處辦理夫妻財產約定, 將房產約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然後雙方帶上述材料及公證書去房產登記部門過戶.這時候因為公證書的約定,所以去掉一個人名字後,房產為登記人的個人財產.
F. 離婚房產證去名字流程
原夫妻雙方共同申請,需攜帶: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申請人身份證明;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回;離婚證原件、經民政部門備答案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應由民政部門或檔案館蓋章確認)原件,或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其中,離婚協議或生效法律文書中未明確約定房產歸屬或約定不清的,當事人雙方應到場簽訂補充協議;已購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等房屋轉移登記,產權性質不變的,提交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或其指定出具的批准意見,但涉及繼承、遺贈、夫妻離婚析產及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為夫妻一方單獨所有,申請登記為夫妻共有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