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個房產證如何分戶
一個房產證分戶,可以到當地房地局做產權分割。然後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辦理分戶;房產證及復印件;所在村(居)委會、單位證明;戶口簿。
辦理戶籍分戶要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申請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請者本人要有自己單獨合法固定的住所。如果申請者已經結婚但沒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還是要登記為一戶。
分戶所需材料:符合以上條件的話就可以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辦理分戶;房產證及復印件;所在村(居)委會、單位證明;戶口簿。
(1)一個房產證怎麼分成三份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如確實需要分戶,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因此,通過房產證是可以進行分戶的,但是需要根據相關的規定進行辦理。
㈡ 同一房屋房產證可以分成三個人,土地證可以分開嗎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截止2009年1月,我國頒發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回權證。縣級人民政府答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2003年,中國開始頒發林權證,其四項權益里,也包含了部分土地權益。
㈢ 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但買的時候由三方付錢,遺產的話可否分成三份
除非你推翻遺囑,不然是沒辦法的。另外並不是所有的公房都不可以出售!(⊙o⊙)…
㈣ 一本房產證能分成3個份額嘛
房屋在房管所登記時,就已經確定了其產權形式。如果房子在國土、房管專那邊只有一個產權,就只能按屬照一個商品來賣。比如說,你見過夫妻離婚分房子的時候說你分客廳我分卧室的么?因為房屋產權是不可分割的。近年來一些地方有相關政策,允許去房管局繳納一筆費用將原有產權拆分/合並。這個你可以去問一下當地房管所。或者你可以三方協商,一方買下全部產權,而另兩方購買他們份額的使用權並以合同形式確定,是一樣的。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權證上有使用年限,需要購買使用權的一方在使用權時間約定上約定時間等同於土地使用年限,並附加約定若房屋在年限結束後仍可繼續使用,依舊擁有無償使用權。
㈤ 住房,只有一個房產證,有什麼辦法可以分成三個產證
房產證分戶辦理流程:
房產證為總證的情況下,需要進行房屋測繪,計算具體的分攤建築面積,分攤土地面積,然後單獨做證,只是分割辦證,費用只有測繪費,工本費,沒有稅費。簡單的說分戶產權證就是每套房子的房產證。 申請辦理產權證可選擇三種方式, 一是購房人委託開發商辦理分戶產權,由開發商一方到房管局申請辦理; 二是開發商委託購房人辦理分戶產權,即市民自己辦理,由購房人自行到房管局申請辦理; 三是開發商和購房人共同委託第三人辦理分戶產權,由受委託人一方到房管局申請辦理。
辦房產證的費用如下: 1)契稅 5123 (3%); 商鋪屬於非普通住宅,確實是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第三條?契稅稅率為3-5%。 契稅的特點: 1、契稅屬於財產轉移稅; 2、契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 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普通住房根據實際情況享受優惠! 2)交易費 471(10元/平方M), 如果是你買,確是是你交,比住宅的交易價格是高些 3)土地證費用 1120 (戶), 這個應該也是交的,這樣你可以取得土地證! 4)公共物業維修基金 3415(2%), 多層維修基金的是2%。 帶電梯的多層,小高層和高層都是3%。
㈥ 一個房產證分割成2個
看房子房型,如果可以分割為獨立兩套,那麼可以。否則不行。
㈦ 一個房產證可以分割成多個房產證嗎怎麼分割
可以辦理房產分割登記。
《房屋登記辦法》第十條房屋應當按照基本單元進行登記。房屋基本單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獨立使用並且有明確、唯一的編號(幢號、室號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間。
國有土地范圍內成套住房,以套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層、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集體土地范圍內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獨立建築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層、套、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根據上述規定,你的房屋可以分層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登記流程如下:
《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六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7)一個房產證怎麼分成三份擴展閱讀: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六)房屋測繪報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一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應當對建築區劃內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房屋一並申請登記,由房屋登記機構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不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房屋的所有權,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除提供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屋轉讓的書面文件、他項權利證書。
第三十五條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合法建造房屋、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權利人轉讓該房屋所有權或者以該房屋設定抵押權時,應當將房屋登記到權利人名下後,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或者房屋抵押權設立登記。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予以辦理。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上記載基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登記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