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沒有產權的車庫能否買賣
無產權證的地下車庫或者車位不受保護,當發展商把廣大業主共有的車位私下賣掉,由於這些產業並非屬於發展商的,業主最後拿到手的只是一紙合同,而不是產權證。 這些沒有產權的共有車位買賣不受物權法保護,小區業主有權向法院申請撤消發展商對這些共有車位的買賣合同。合同撤消後,購買這些私賣車位的業主只能向發展商追討購車位款項。一旦房地產商「跑路」,業主的錢就存在追不回的風險。
地下車庫或者車位因為沒辦理產權登記,有可能被開發商二次甚至多次銷售,有的開發商遲遲沒辦理這個「確權」手續,使得買了車位的小業主始終拿不到產權證。如果開發商等車位漲價時再辦確權手續,把車位以高價第二次賣出並幫第二買家辦理完過戶,那麼第一次的買家反而成了被趕走的那個。「法律就只承認已過戶的車位」。
專家在此提醒,無論交易一手車位還是二手車位,最核心的問題在於關注車位原始產權到底歸誰所有。買家交易前首先要明確,車位是否具有受法律保護的產權,明晰以後才能夠確定交易的合法性和購買的風險,以及購買人簽的合同的保障力到底有多大。
另外關於沒有產權的地下車庫或者車位有一個比較特殊的情況,那就是人防工程車位。人防工程的車位不同於普通車位,在戰爭時會被防空部門統一管理,有可能當時不作私人停車位用途。人防工程車位的特殊性在於車位擁有者在戰爭發生的時候,就要無條件地把這個車位交出來給有關的防空管理部門統一支配。因而,購買車位時市民要留意合同里的細則看是否明確列有人防工程的使用規則。
㈡ 車庫沒有產權能過戶嗎
你好,樓主
有產權的車庫可以自行買賣過戶,無產權的車庫只具有使用權,而無處置的權利。
車庫沒有產權沒法過戶,找開發商給改改合同檔案名字即可~
希望幫到你!
㈢ 產權車位 沒有產權證 怎麼交易
1、沒產權的車位只能以轉讓的形式交易,因為沒有產權,是不能買賣的。除了無人防功能的地下車庫可能有產權出售之外,小區物業還會在地上劃車位出售,這些都是不具有產權的車位,嚴格來講,這些車位是不具備出售條件的,物業公司只能以租賃使用權的形式出租。
2、對於車位性質劃分,以及權益歸屬,我國《物權法》已作出明確規定。按照《物權法》第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3、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屬於規劃時便確定的停車場,另外一部分不能出售只能租用的車位,應該是佔用小區道路的臨時停車點。房管部門提醒廣大市民,在購買或租用小區車庫時要分清其類別,以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和糾紛。
(資料來源:網路:停車位)
㈣ 車庫沒有房產證可以買嗎
分兩種:一是和房屋建築面積算在一起的,在附在《房屋所有權證》最版後一頁上契稅完權稅憑證上載明車庫面積的;另一種是單獨出售的,沒有《房屋所有權證》的。前一種在購買房屋的時候,車庫隨房屋同時轉移所有權,可以賣。二,如果是直接向開發商購買的,有《汽車庫買賣合同》和開發商出具的收款收據;如果是買的二手車庫,可以由出賣方開出收條,註明車庫的具體位置,並且把當初開發商開給他的收款收據和《汽車庫買賣合同》一並交給您,這樣的買賣也是安全的。謝謝閱讀!
㈤ 產權車位沒有產權證怎麼交易
沒產權的車位只能以轉讓的形式交易,因為沒有產權,是不能買賣的。除了無人防功能的地下車庫可能有產權出售之外,小區物業還會在地上劃車位出售,這些都是不具有產權的車位,嚴格來講,這些車位是不具備出售條件的,物業公司只能以租賃使用權的形式出租。
對於車位性質劃分,以及權益歸屬,我國《物權法》已作出明確規定。按照《物權法》第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屬於規劃時便確定的停車場,另外一部分不能出售只能租用的車位,應該是佔用小區道路的臨時停車點。房管部門提醒廣大市民,在購買或租用小區車庫時要分清其類別,以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和糾紛。
㈥ 沒有產權的車庫能買嗎
根據我國法律,沒有房屋產權證書的房屋是不能買賣的,房屋買賣合同原則上屬於無效合同。車庫也同理。
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沒產權的車位就不是私有個人的財產,只能以轉讓的形式交易,是不能買賣的。
對於車位性質劃分,以及權益歸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73和74條原文有規定:
第七十三條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第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6)車庫沒房產證怎麼買賣擴展閱讀:
車位的產權情況與車位的形態有著密切的關系。有無產權最為重要的一點就是可否買賣,同時你對車位是否享有相應的佔有、使用、處分的權利。有產權的車庫固然可以自行買賣過戶,無產權的車庫只具有使用權,而無處置的權利。
1.地上車庫一般是可以辦理獨立房產證的,這個車庫屬於建築物。對於這個建築物國家要求必須辦理獨立的產權證明,在申報的時候開發商必須向國家立項的時候規劃出這些車庫的獨立性,如果開發說辦不了獨立產權證,那就是說這些車庫有可能屬於違法建築。
2.露天車位是沒有房屋產權證的,因為他不屬於建築物。而我們所買的房顧名思義是房屋產權證書,而且你所買到的說白了也只是房屋的使用權。地上露天車位屬於國有土地產權,開發商也只是買到了土地使用權。一個小區的土地產權一般只有一個。國家不允許開發商在小區內分割土地產權。但一般的開發商對於露天車位也只是辦理租用。
3.高層停車位是不能辦理獨立產權證書的,其主要原因是高層停車場屬於開放式場地,一個停車場是一個產權。一般也是租用。
㈦ 沒有房產證的車庫如何買賣無標准答案鬧心啊。誰管這事、/
沒有產權證的車庫跟大產證的房子交易很類似,這些車庫資料在物業有記錄備檔的,如果交易的話,只要雙方認同交易金額,到物業變更手續即可,沒有啥可以鬧心的。
你收錢的有啥可鬧心的呢,買家只要認可就好了。
㈧ 沒有房產證可以買車庫嗎
通常不可以,因為沒有產權,不能過戶,無法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沒產權的車位只能以轉讓的形式交易,因為沒有產權,是不能買賣的。除了無人防功能的地下車庫可能有產權出售之外,小區物業還會在地上劃車位出售,這些都是不具有產權的車位,嚴格來講,這些車位是不具備出售條件的,物業公司只能以租賃使用權的形式出租。
對於車位性質劃分,以及權益歸屬,我國《物權法》已作出明確規定。按照《物權法》第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屬於規劃時便確定的停車場,另外一部分不能出售只能租用的車位,應該是佔用小區道路的臨時停車點。房管部門提醒廣大市民,在購買或租用小區車庫時要分清其類別,以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和糾紛。
(8)車庫沒房產證怎麼買賣擴展閱讀:
物權法
第六章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七十條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七十一條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二條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並轉讓。
第七十三條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第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第七十五條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
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第七十六條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籌集和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決定前款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第七十七條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第七十八條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第七十九條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維修。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公布。
第八十條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確定。
第八十一條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第八十二條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並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十三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參考資料:網路-物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