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證期限只有20年應該怎麼辦
1、不用交稅,通常房產證期限是土地使用期限,房產證是沒有期限的,房產證是版永久的。指房屋建築產權權的歸屬年限,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2、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年限
一、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Ⅱ 房地產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按照國家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回起。工業用地答50年;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間開始算起。
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Ⅲ 請問我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寫的終止日期只有20年,到二零二幾年就到期了,我想問,到期後我該怎麼辦
房產證標注的時間,是指該住房所屬土地使用權年限,
住房產權,自你買下,辦理完畢房產證,繳納完畢稅費,永遠是你的。
到期限後,根據物權法規定,你可以申請繼續使用這土地,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
Ⅳ 20年後房產到期怎麼辦
房產到期後申請向政府房管部門從新審核樓房是否還符合居住條件,審核通過後從新換證。
Ⅳ 產權20年的房子,還有9年到期了怎麼辦
《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經批准准於續期的可以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相應土地登記手續。
法律沒有對費用的交納作出規定。民間一直有傳言說產權到期後房子由國家無償收回的說法,這是不了解房地產權利和不懂法的庸人自擾!
房地產的權屬分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房屋的產權是屬於產權人私人的,永久的。而土地只有使用權,土地的產權歸國有,所謂的「產權剩多少年」實際上是指土地的使用權還剩多少年,我國的住房是從開發商拿地的時候算起。
(5)房產20年到期後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第一條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系,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第三條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
國家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障一切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
第四條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五條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
第六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Ⅵ 房屋產權20年到期怎麼辦
、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不管是40年、50年還是70年,都有到期的時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簽土地。
那麼,怎麼續期?是免費的嗎?
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定,
土地到期後,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
依一定比例繳費。(據《人民日報》)
請注意,政府從來沒說過免費續期。
《物權法》只說到期後「自動續期」,
沒說這個自動是免費給的。
而《土地法》則說土地使用權必須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使用權出讓金。
那麼,
續期的費用又是多少呢?
據溫州網消息,
最近,因為歷史原因,
溫州有一批20年產權的房子,將陸續到期。
如果要續期,
必須繳納占房價總額約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讓金。
至少,溫州現在是這么乾的
而且,溫州這么干
對其他城市來說
可能就是一座風向標……
「這次市區一批上世紀90年代初期住宅用地使用權到期面臨續期的問題,在全國可能也屬先例。我們也沒有什麼可資借鑒的經驗。這次媒體報道了此事,我們覺得這是個好事,增加了市場透明度。」——溫州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管理處處長張少清。
而且,你要知道——
其實,這個「產權」
並不是從你買房之日計算
而是土地被拍賣後開始計算
看到這里,您大概也明白了,
我們大概能做的,
就是在相關政策明確前,
買房時提前關注土地使用權年期的問題,
盡量選擇產權比較長的樓盤入手。
Ⅶ 房屋產權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房子都買下了,難度還不是屬於自己所有的?我們買下的房子是有年限的,過了這個年限就不屬於自己了?也許很多朋友在看到這個房子產權年限的時候會抱有這樣的想法。但是實際上,這里所說的房子產權年限並非是房子所有權的年限,而只是建造房子的土地的使用年限。那麼房子產權年限是多長?房子產權年限到期了怎麼辦?根據不同的土地性質,房子產權年限也是不同的。
一、房子產權年限是多長?
土地使用權年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二、房子產權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所以房屋產權到期後,一般會有兩種情況:
1.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預計類似拆遷安置)。
2.國家不收回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需要由房屋業主在到期前一年向國家聯名申請續期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並補交土地出讓金。至於需要補交多少土地出讓金,續期多久,目前在法律層面上還沒有明確規定。當然,續期和出讓不同,不能把續期和土地出讓收費等同起來,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房子產權年限是多長?房子產權年限到期了怎麼辦?一般來說,房子在產權沒有到期之前就會進行拆遷安置處理,因此,市面上也鮮少會出現因為房子產權年限到期的糾紛事件。
Ⅷ 產權20年的房子能買嗎,還有8年到期了怎樣辦
可以買,到期延期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