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集資房的與商品房區別
集資房復與一般商品房存在著制比較明顯的區別。
集資房與商品房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兩點:
一般商品房是房地產開發商獨立開發的一種產品,再通過市場買賣關系來實現其價值和使用價值,屬完全的市場經營行為,集資房則是通過單位、社會團體組織、住宅合作社來組織建設的,主要是為了解決單位和社會團體組織既定范圍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問題;
手續申辦上有區別,商品房必須「五證俱全」,商品房是以招投標、拍賣、掛牌以及市場轉讓的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權,;集資房的土地主要是通過政府劃撥,並減免了相關稅費,集資房的建設在申辦手續的過程與商品房不同。
商品房和集資房最大的區別是土地使用權的區別,商品房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權,而集資房是政府劃撥土地使用權。
2. 集資房跟商品房弊和利
首先,一般商品房是房地產開發商獨立開發的一種產品,再通過市場內買賣關系來實現其價值和使容用價值,屬完全的市場經營行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費群體廣泛、沒有特別限制。
集資房則是通過單位、社會團體組織、住宅合作社來組織建設的,主要是為了解決單位和社會團體組織既定范圍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問題,採用的是先集資後建房的形式,是一種非市場行為,不存在買賣與經營關系。
其次,集資房建設與一般商品房在各種手續的申辦上也存在區別。房地產開發公司,要開發經營一般商品房必須「五證俱全」,即要同時具備《規劃用地許可證》、《建設規劃許可證》、 《開工許可證》、 《土地使用證 》、 《房屋銷售許可證》。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讓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標、拍賣、掛牌以及市場轉讓的方式。
集資房的土地主要是通過政府劃撥,並減免了相關稅費。因此,集資房的建設在申辦手續的過程中,各種手續的辦理不同於一般商品房開發經營的辦理過程。
總結來說:一般商品房和集資房最大的區別是土地使用權的區別。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權,而集資房取得的是劃撥土地使用權。因此,集資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繼承時,應該向政府有關部門補交土地出讓金。
3. 集資房和商品房性質有什麼區別,價值是一樣的嗎
1.一般由國有單位出面組織並提供自有的國有劃撥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國家給予減免部分了稅費,由參加集資的職工部分或全額出資建設,房屋建成後歸職工,不對外出售。產權也可以歸單位和職工共有,在持續一段時間後過渡為職工個人,屬於經濟適用房的一種。
2.如果產權已完全過戶到職工手中可以買賣,賣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讓金,這樣買方買到手後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產權未完全過戶到職工手中,那麼需要該職工與其所在單位協商,讓其職工完全擁有此產權否則不得過戶。
3.集資房則是通過單位、社會團體組織、住宅合作社來組織建設的,主要是為了解決單位和社會團體組織既定范圍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問題,採用的是先集資後建房的形式,是一種非市場行為,不存在買賣與經營關系。
4. 單位職工集資房和商品房有什麼區別嗎
有區別。
1.單位房是單位根據員工的級別、工齡、貢獻率、有無住房等因素給員工分內配房子,一般容指福利房、集資房,通常只需要支付購房成本價就可以購買到房子,有一定的福利性質;商品房就是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開發的,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屬於市場商品進行交易。
2.單位房不能貸款,商品房可以貸款。
3.單位房屬於公房,一般是成本價購房或優惠價購房,出售時需要繳土地出讓金,買賣過戶都要交,按所在幾級一平方要交多少錢;商品房不需要交出讓金,商品房就是直接向開發商買的房子。
4.單位房沒有寫使用年限,是永久性使用;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逾期後要補交一筆不超過5位數的土地出讓金。
5.在買賣房產的時候,單位房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大概是房子評估價的1%(因原土地為國有劃撥地,現需轉為出讓地),而商品房則不用交。
6.單位房無產權證,且須與單位簽訂較長的勞動協議,由於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回購);商品房有產權,一般配套都不錯。
5. 請問集資房與商品房比較,兩者優勢與劣勢,非常感謝,要詳細。
集資房:沒保障,價格低,沒證,不能做消費貸
商品房:有保障,價格高,有證,能做消費貸
6. 集資建房和商品房有什麼區別
一、土地使用權的區別
1、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標、拍賣、掛牌以及市場轉讓的方式。
2、集資房取得的是劃撥土地使用權。因此,集資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繼承時,應該向政府有關部門補交土地出讓金。集資房,是改變住宅建設由國家和單位包的傳統制度,實府、單位、職工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建房成本,通過多方籌集資金進行房屋建設而不通過市場購買而直接分配的。
二、手續申辦上的區別
1、商品房房地產開發公司,要開發經營一般商品房必須「五證俱全」,即要同時具備《規劃用地許可證》、《建設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土地使用證 》、《房屋銷售許可證》。
2、集資房的土地主要是通過政府劃撥,並減免了相關稅費。因此,集資房的建設在申辦手續的過程中,各種手續的辦理不同於一般商品房開發經營的辦理過程。
三、買賣是否有限制的區別
1、一般商品房是房地產開發商獨立開發的一種產品,再通過市場買賣關系來實現其價值和使用價值,屬完全的市場經營行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費群體廣泛、沒有特別限制。
2、集資房則是通過單位、社會團體組織、住宅合作社來組織建設的,主要是為了解決單位和社會團體組織既定范圍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問題,採用的是先集資後建房的形式,是一種非市場行為,不存在買賣與經營關系。
(6)如何看待集資房和商品房產擴展閱讀
2004年5月13日,由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頒布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該《辦法》首次將集資、合作建房納入經濟適用房的范疇。《辦法》還規定,此前已經購買和簽訂買賣合同或協議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按當地原有規定執行。
《辦法》指明集資、合作建房是經濟適用住房的組成部分,其建設標准、優惠政策、上市條件、供應對象的審核等均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集資、合作建房應當納入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和用地計劃管理。
7. 什麼是集資房,集資房和商品房之間有什麼區別
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來建造的房屋。
集資房與一般商品的區別:
1、性質不同。
一般商品房是房地產開發商獨立開發的一種產品,再通過市場買賣關系來實現其價值和使用價值,屬完全的市場經營行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費群體廣泛、沒有特別限制。
集資房則是通過單位、社會團體組織、住宅合作社來組織建設的,主要是為了解決單位和社會團體組織既定范圍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問題,採用的是先集資後建房的形式,是一種非市場行為,不存在買賣與經營關系。
2、手續不同。
房地產開發公司,要開發經營一般商品房必須「五證俱全」,即要同時具備《規劃用地許可證》、《建設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土地使用證 》、《房屋銷售許可證》。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讓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標、拍賣、掛牌以及市場轉讓的方式;
集資房的土地主要是通過政府劃撥,並減免了相關稅費。因此,集資房的建設在申辦手續的過程中,各種手續的辦理不同於一般商品房開發經營的辦理過程。
(7)如何看待集資房和商品房產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集資房多為村委會與開發單位合作建房。據了解,從2001年8月6日後,政府部門不再審批合作建房,即便是在政府規定的紅線范圍內,集資房項目也大多沒有經過正規的報建程序;同時,集資房的開發單位多數無開發資質。
2、集資房無正規樓書。集資房樓書多是一紙宣傳單,一般不標明開發單位、建設設計單位,傳單採取沿街散發形式。
3、集資房無正規預售合同。售樓員出示的購房協議書是開發單位與村委會聯合印製的,並非正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4、集資房房產證多由村委會自行印製。在看房時,售摟員會告訴購房者簽了合同後,發樓房使用證,但事實上,這個證是村委會與開發單位自行印製的,並無法律效力。
5、集資房多未補交地價。售樓員也表示,他們是先建房後辦報建手續,日後購房者補交地價後,即可辦理房產證。
6、集資房遇拆遷有風險。售樓員一般會告訴購房者,他們的樓盤永遠不會拆遷等。
8. 集資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集資房,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專、個人三方面共屬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嚴格意義上將沒有產權! 商品房是指開發商開發建設的供銷售的房屋,能辦產權證和國土證,可以自定價格出售的產權房。 簡單說就是新建一手房,經過到手再往外賣的都是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