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介丟失了我的廢房本怎麼辦
只能去補辦
費用可以要中介賠
㈡ 房產證被中介弄丟了 買方要如何維權
到交易中心補辦
一.備件申請
1.你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以書面申報權證遺失的原因回及其房屋坐落,結構答,面積,所有權來源情況及現狀和產權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況.
2.帶上戶口簿,你的身份證
3.填寫遺失房地產證的具結書.
4.帶上上述資料到」遺失契證台」辦理.
二.備案查檔
1.繳納查檔冊費後,由房地局發出臨時收據.
2.對申請遺失事項進行內部查檔校核.
三.登報聲明
1.房產管理局對申請遺失事項校核後,會出具證明給你到報社辦理」遺失權證聲明」的登記手續.待」遺失聲明見報後,你就持報和臨時收據到房管局交給原件經辦人.一個月內沒有異議者,你就向測繪所申請勘丈.
四.勘丈入冊
1.由測繪所勘丈,繪圖.
2.檔案管理部門負責案件入冊.
五.登記審查核准
由房管局負責初審,復審,審批.
六.繕證發證
若經審批同意補發權證者,經繕證、校對後,向你發領證通知,你就憑「登記收件收據」領證。
㈢ 房產證被中介遺失,請問買賣雙方可以解除合同嗎
合同對簽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有約束力,這種情況下無過錯的一方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專支付違約金,對方屬可以向中介追償。無過錯一方不可直接向中介追償。
違約金應當按房產證補發以後,過戶當天的時間來計算。
另外因為你合同的最後一條算是例外情形,而現在的情況屬於因為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造成無法過戶,但因為這種「無法過戶」是暫時的,也就是說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可以繼續履行合同,畢竟房產局有你們房產證的底案備份,不影響你們辦理產權轉移。
還有什麼不明白,可以發信息給我
㈣ 中介把我的購房合同弄丟了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叫中介報紙上發通抄告說那份合同作廢——前提是要跟他先協商補一個新合同。不然你就告中介公司。
這種什麼丟合同的事情發生的概率微乎其微,你想想看是否有其他的原因。比如你的期房在這段時間內漲價漲得很兇,對方想要毀約?然後想出做出這么齷齪的事。
㈤ 房產證被中介丟失如何維權開發商委託的中介公司,開發商有責任嗎
1.當時交給對方時是否有書面證據;
2. 丟失如何證明;
3. 房產證是可以補辦的,可以讓責任人補辦或者出相關費用。
㈥ 房產證沒下來中介促使買賣,中介需要付什麼責任
如果中介有隱瞞與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條規定: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3、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6)中介丟失業主房產證應該負什麼責任擴展閱讀:
房屋中介的地位和作用是通過加強行業管理、規范行為和職業操守道德,提高從業人員素質,一絲不苟、百詢不厭的服務精神,來建立和發揮的。違法、違章的操作,投機取巧的做法,必會導致社會和人們對房屋中介不信任。
在房地產開發經營與消費的供求市場中,為交易物體提供評估、交易、代理、咨詢等服務及善後服務的機構,一般都稱為房屋中介或房地產交易評估公司。完善的房屋中介體系包括有房屋交易、融資按揭、物業管理等為房屋交易而提供相關咨詢服務。
㈦ 我的房產證被中介弄丟了怎麼辦
到交易中心補辦
一.備件申請
1.你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以書面申報權證遺失的原專因及其房屋坐落,結構,面屬積,所有權來源情況及現狀和產權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況.
2.帶上戶口簿,你的身份證
3.填寫遺失房地產證的具結書.
4.帶上上述資料到」遺失契證台」辦理.
二.備案查檔
1.繳納查檔冊費後,由房地局發出臨時收據.
2.對申請遺失事項進行內部查檔校核.
三.登報聲明
1.房產管理局對申請遺失事項校核後,會出具證明給你到報社辦理」遺失權證聲明」的登記手續.待」遺失聲明見報後,你就持報和臨時收據到房管局交給原件經辦人.一個月內沒有異議者,你就向測繪所申請勘丈.
四.勘丈入冊
1.由測繪所勘丈,繪圖.
2.檔案管理部門負責案件入冊.
五.登記審查核准
由房管局負責初審,復審,審批.
六.繕證發證
若經審批同意補發權證者,經繕證、校對後,向你發領證通知,你就憑「登記收件收據」領證。
㈧ 房屋中介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一、提供與訂立合同有關的真實情況的責任
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責任就是提供與訂立合同有關的真實情況。房產中介提供的服務包括咨詢和居間服務,簽訂居間合同。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房產中介在提供居間服務時,應當向委託人披露的重要事實有:①房屋的權屬情況;②房屋的抵押、典當等權利限制信息;③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等登記信息;④出售人與買受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
由於居間人提供的信息是委託人簽訂合同的重要依據,因此居間人應當如實向委託人報告相關事項,如果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司法實踐中中介公司訴委託人要求支付中介費的,法院認為「中介公司作為具有房地產居間專業知識和經驗的機構,理當恪守守執業規則,對委託事項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盡可能地掌握更多的情況,據實、公正地向委託人報告,以促成合同成立,從而獲得報酬,如果由於中介公司未核實權屬情況和抵押情況,造成委託人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委託人支付中介費,一般會駁回中介公司的訴訟請求。由此可見法院認為中介如實披露信息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義務。
對真實情況的兩個認識上的誤區:
1、中介應當僅在其自身能力范圍內提供真實信息。比如,中介公司可要求出售方提供產證原件以便和復印件核對,也應當到房產交易中心了解房屋的權利情況,但如果出售方偽造了權利人的身份證和產權證進行交易而造成買受方的損失,則買受方不能認為中介方提供了虛假信息。因為在通常情況下,中介難以對偽造的證件進行判斷,這超出了其能力范圍,中介對其提供的信息並非是一種保證責任,而是一種謹慎、勤勉的責任,盡到合理的注意則可。
2、中介對他人的信用沒有保證義務。中介只是中間人,與委託人簽訂合同的是中介居間介紹的第三人,第三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實施了違約行為,中介不承擔責任。
二、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時的賠償
正如上文所述的,如果中介故意隱瞞了真實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虛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產權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紹給買受人,從而造成買受人的損失的,中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託事項時的責任
如果居間協議中約定按成交價1%支付中介費的,中介提供的服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權籍調查:向房地產交易中心調查、征詢所交易房屋權利的來源、現狀、有無抵押、有無權利限制等,做好書面記錄;調查、征詢涉及權利人的處分要求和條件;核實處分資格、權利人和相關人的身份及權利等。
2、使用狀況調查:收集、調查、征詢房屋座落環境、使用年限、有否隱瞞缺陷、房屋內的頂、牆、地、門、窗及設備等是否需要檢測或修復,設備轉讓價格及有關費用的結清情況等;向物業管理單位查詢有無租賃、違章搭建、相鄰關系侵權,以及維修基金的繳納和使用情況等。
3、行情調查:收集、調查、征詢買賣價格的行情比較、稅費結算、房屋戶型比較、買賣雙方的心理價格比較、有關政策變動的影響等;進行各種形式的信息發布活動等。
4、確定成交意向,訂立交易合同:陪同雙方當事人實地踏勘房屋、設備、環境;約定洽談時間、溝通買賣雙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認定權籍資料、確定當事人身份等;為成交雙方選擇合同文本,進行簽約指導、見證,如實告知成交雙方買賣合同的約定條款和注意事項、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5、辦理產權過戶:雙方當事人過戶手續資料收集、報告、確認、確權時間約定,代收代付應由客戶支付的稅、費,完成所有交易過戶、戶口遷移、房屋入住手續。
㈨ 二手房賣方違約並掛失房產證該承擔什麼責任
二手房賣方違約並掛失房產證,買方可以根據合同要求進行賠償。
合同法對於違約金問題的主要規定如下:
(1)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違約金等於違約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對違約金進行約定。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減少。」要正確適用該條,關鍵在於正確解釋該條違約的性質。
該條規定的違約金屬於約定的違約金,而不是法定的違約金,沒有爭議。但該條規定的違約金性質上是屬於賠償性違約金,還是懲罰性違約金,亦或二者兼有,則沒有形成一致意見。
大多數學者認為,該條款規定的違約金,在實質精神上是以賠償違約金為原則的。理由是違約金與損失懸殊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減,違約金是對損失額的預定。
另外合同法解釋二還有規定,條文如下: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通過反訴或者抗辯的方式,請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調整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八條當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增加違約金的,增加後的違約金數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額為限。增加違約金以後,當事人又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㈩ 房產證如果丟失了應該怎麼辦
房產證是相當重要的文件,是一個房屋使用權歸屬的憑證,如果一不小心把房產證弄丟了要怎麼辦?
首先,需到交易中心申請內部查冊,再持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遺失報告到登記窗開具《登報證明》。 然後在日報上登報一天,持報紙原件到檔案館辦理調檔手續,調測繪圖後再曬圖。登報1個月後,備齊登報報紙原件(整張報紙),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測繪圖到房管局辦理遺失登記。所需時間一共約3個月。
房產證遺失補辦手續
補辦產權證由原產權證發放機關負責辦理。具體補辦手續為:
(1)由房屋產權人寫一份申請書,寫明產權證丟失原因、經過、丟失的時間、地點等內容,產權人簽字蓋章,並由產權人所在單位蓋章(如果產權人無單位,由產權人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簽字蓋章)。
(2)產權人帶著簽字蓋章後的申請書到各區縣房地局的原產權證發放機關辦理具體事宜。由原發證機關開介紹信,在當地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
(3)聲明見報後,產權人帶著刊登聲明的報紙、遺失人(產權人)書寫的具結(內容包括:a.遺失證件找到後交回;b.因遺失證件而產生的後果自負)、本人身份證、戶口雹圖章,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原發證機關領取產權證。
房產證遺失補辦流程
若住房屬國有土地上房屋,房產證丟失的,應按以下程序辦理權屬證書遺失登記:
1、房屋權利人應持身份證到市房管局,填寫房產證遺失聲明;
2、到房產檔案館查檔並出具房產權屬證明(房產檔案館收取查檔費用);
3、在報上刊登權屬證書遺失聲明;
4、6個月後,房管部門發布房屋所有權證書作廢公告;
5、房屋權利人持刊登遺失聲明和作廢公告的原版報紙、身份證及復印件等資料到市房產交易管理處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房產證遺失登記所需資料
1.房地產登記申請表;2.登報報紙(整張報紙);3.遺失具結報告;4. 營業憑證(單位需提供);5.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6.如涉及銀行按揭的需提供銀行證明、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法人委託書及《房地產他項權證》;7.委託書。
房產證遺失登記的大致步驟
1.內部查冊(約7個工作日);
2.持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遺失具結報告(業主自己寫)、房地產登記申請表,到登記窗口開具《滅失證明》(即登報證明);
3.登報一天(本地日報)(費用約800元);
4.憑登報報紙(需要全張完整的報紙)到檔案館辦理調檔手續(調測繪圖)(費用50元)(約7個工作日);
5.憑調檔的測繪圖到測繪所辦理轉繪(費用20元)(約3個工作日);
6.登報1個月後持報紙原件、測繪圖到房管局辦理遺失登記手續(30個工作日後);
7.取證(繳交證照印花稅5元)。
房產證遺失補辦收費標准
收費標準是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10元/本,印花稅5元/本。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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