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屋持有人和共有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被拆遷人、抄房屋承租人有哪些主襲要權利和義務?
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的主要權利:按照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選擇補償安置方式,並要求拆遷人補償安置;與拆遷人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時,可以申請裁決;對拆遷補償估價結果有異議時,可以申請鑒定等。
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的主要義務:必須在補償安置協議約定或者拆遷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並負責將房屋使用人遷出被拆除房屋。
⑵ 房地產市場各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分別是什麼
(來1)房地產所有者。這類自市場主體,一般來說向市場提供的交易對象是所有權,在某些特定情況下,也向市場提供經營使用權、租賃權、抵押權等。在土地國有制或集體所有制條件下,國家或集體經濟組織作為土地所有者成為土地市場供給主體,在土地私有制條件下,土地私有者成為供給主體。
(2)房地產經營使用者。這類市場主體向市場提供的交易對象是土地的使用權。在某些特
定情況下,這類市場主體向房地產市場也提供土地使用權的租賃權、抵押權等。
⑶ 房地產商和開發商有什麼區別他們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
房地產商是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單位,通常指的是開發商,當然有些專也有運營和物業管理,房產屬金融等業務,開發商就是開發房子的,都是一種公司主體。
權利是在合法的情況下營業,義務是為股東創造價值,為社會提供服務。
不動產投資管理網,www.jst-cn.com,專業的房地產開發管理網站
⑷ 房產中介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
是包括安排貸款等等各項事宜
⑸ 房屋業主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房屋業主的權利如下:
1、依法享有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專用房屋建屬築共用設施、共同部位和本物業內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室內裝飾裝修;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物業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修繕,但法規政策規定必須由專業部門或機構施工的除外;
5、有權根據房屋建築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修繕;
6、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擁有對本物業。重大管理決策的表決權;
7、有權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向業主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得到答復;
8、有權要求業主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業管理收支賬目;
9、有權對物業管理工作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
10、有權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1、有權要求房屋建設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養護責任,對方不維修養護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業主管理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強制維修養護,按規定分攤費用。
供參考。
⑹ 房產共有權的人可以享有哪些權利
一、如果是共同共有
第一、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平等地享有權利,平等地承擔義專務。屬第二、對一項財產,部分共有人主張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張共同共有的,如果不能證明是按份共有,則應認定為共同共有。第三、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分,一般須經全體共有人的同意。部分共同共有人擅自處分財產的行為無效。第四、共有財產在共有關系存續期間,各共同共有人無權要求分割共有財產。第五、共有關系終止時,可依協議分割共有財產,沒有協議的,應按等分原則處理。第六、共同共有財產分割後,一共有人出賣其分得的財產時,如該財產與其他原共有人的財產屬於一個整體或配套使用,則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可以主張優先購買權。
二、如果是按份共有
第一、按份共有人雖然按其份額行使權利,並享有利益,但共有財產歸屬於全體共有人。
第二、共有財產歸屬於全體共有人所有,一個或幾個共有人未經全體共有人的同意不得擅自處分共有財產。
第三、按份共有人有權分出或轉讓其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對按份共有人的義務,主要應把握以下幾點:
第一、按份共有人按其份額分擔經營共有財產所產生的義務。
第二、全體按份共有人對外應當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⑺ 房地產經紀有哪些義務和權利
依據《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1]128號,自2001年12月18日起施行),凡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人員,必須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員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生效。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一律不得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包括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是進入房地產經紀活動關鍵崗位和發起設立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必備條件。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是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基本條件。房地產經紀人員應有下列權利和義務:
一、房地產經紀人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在經紀活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的各項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恪守職業道德。
二、房地產經紀人有權依法發起設立或加入房地產經紀機構,承擔房地產經紀機構關鍵崗位工作,指導房地產經紀人協理進行各種經紀業務,經所在機構授權訂立房地產經紀合同等重要業務文書,執行房地產經紀業務並獲得合理傭金。
在執行房地產經紀業務時,房地產經紀人員有權要求委託人提供與交易有關的資料,支付因開展房地產經紀活動而發生的成本費用,並有權拒絕執行委託人發出的違法指令。
三、房地產經紀人協理有權加入房地產經紀機構,協助房地產經紀人處理經紀有關事務並獲得合理的報酬。
四、房地產經紀人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經注冊後,只能受聘於一個經紀機構,並以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名義從事經紀活動,不得以房地產經紀人或房地產經紀人協理的身份從事經紀活動或在其他經紀機構兼職。
五、房地產經紀人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必須利用專業知識和職業經驗處理或協助處理房地產交易中的細節問題,向委託人披露相關信息,誠實信用,恪守合同,完成委託業務,並為委託人保守商業秘密,充分保障委託人的權益。
六、房地產經紀人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必須接受職業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⑻ 房地產的合法權益包括什麼
房地產的來合法權益包括:
(一)源房地產權利及其行使的限制
擁有的房地產權利是所有權還是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租賃權,以及這些權利是否完整、清晰等,價值會有很大的差異。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使用權人有可能要遭受某些損失,在這種情況下,地役權的存在會降低供役地的價值。
(二)房地產使用管制
世界上幾乎所有的國家和地區對房地產利用特別是土地利用,都有或多或少的限制。對房地產估價來說,有意義的使用管制主要是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以及城市規劃對土地用途、容積率、建築高度、建築密度、綠地率等的規定。
(三)相鄰關系的限制
相鄰關系是指房地產的相鄰權利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按照當地習慣,相互之間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或者接受必要的限制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特別是從義務方面來看,相鄰關系是對房地產所有權、使用權的一種限制,因此相鄰關系的存在對房地產價格有一定的影響。
(四)額外的利益或好處。如,屋頂(也稱為樓頂、屋蓋)或外牆面可出售或出租給廣告公司做廣告獲取經濟收入。
⑼ 個人獨立所有的房產有哪些權益
擁有所有權、處置權、收益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