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產證拖延不辦可能有哪幾種原因
房產證拖延不辦主要有4種原因:1、 因前期手續不全而導致大產權證無法辦理。2、 如果已辦理了大產權證,那麼問題可能是辦證時開發商要繳納此前代收的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這部分資金總額很大,開發商資金可能一時周轉不過來。3、 開發商在樓盤建設過程中,還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項目來融資,這也會影響辦理大產權證和業主的分割產權證。4、 驗收不合格、未繳納配套費等都可能是房產證辦不下來的原因。業內人士向記者分析,房產證拖延不辦可能有幾種原因:其中最主要的是因前期手續不全而導致大產權證無法辦理。如果已辦理了大產權證,那麼問題可能是,辦證時開發商要繳納此前代收的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這部分資金總額很大,開發商資金可能一時周轉不過來。另外,開發商在樓盤建設過程中,還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項目來融資,這也會影響辦理大產權證和業主的分割產權證。除此之外,驗收不合格、未繳納配套費等都可能是原因。造成維權難的另一原因是,對開發商逾期辦證的行為缺乏有力的監督與懲罰機制。有多名業主稱,他們在向區房管局咨詢此事時,工作人員只是要他們與開發商聯系。而記者在詢問時也得到這樣的答復:「開發商不來辦,我們也沒辦法。我們沒有義務督促開發商來辦證。」對此業內人士建議,政府部門要更多地發揮指導和監督作用,相關部門可以對不積極辦理房產證的開發商進行適當處罰,在拿地和建設方面進行更多限制,以敦促開發商盡快辦理房產證。大多分3種情況。1、開發商沒有足額繳納土地出讓金,辦不下房產證。2、開發商的大房產證還抵押在銀行,貸款沒有全部還清,無法析產,因此也就不能給住戶辦理分戶房產證。3、政府或主管部門的因素,導致房產證辦理延期。如果是這個原因,開發商也沒轍。辦理房產證的一個重要前提是開發商要四證件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也叫建設工程開工證),這些證件齊全後才能辦理房產證,開發商證件不齊。
『貳』 求助!!開發商房產證拖延已達兩年!!怎麼辦啊
以下方式一定行。
聯合小區住戶,請一個法律顧問,聯名寫信訪材料,交本級政府、黨委和交上專一級政府及黨委的屬電子信箱,本級政府信訪辦、國土局、房管局、質檢等相關部門及各相關部門的上一級單位。
重點是信訪材料要客觀詳實,上級政府的電子信箱一定要具名遞報,本級政府信訪部門要幾個人去遞送。
大概半個月就會有回復,上法院是在短時間內解決不了問題滴。
『叄』 業主拖延不辦房產證怎麼辦
這個都是可以協商的,一般來說錢款如果已經付清,遲些辦理房產證是可以的。
『肆』 業主拖延不辦房產證如何維權
業內人士表示,業主可以先了解一下情況,此房為什麼辦不下證?
如果版此房存在不可逾越的權他項權,如抵押權以及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業主可以起訴解除合同,要求賠償損失。
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
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的事實。如果能夠辦理,而對方拖延不辦,業主則可以起訴要求辦理房產證,並依合同向開發商主張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伍』 如果房產公司拖延房產證怎麼辦
如果房產公司有明確約定,那麼便應該按照約定施行;如果沒有明確約定,一般來說,應該是回自交房後答90天內,開發商就必須將房產證交予購房者。
如果在規定時間內,購房者沒有拿到房產證,也應該及時尋求法律的幫助。一般在購房合同中都應標明辦房產證的具體期限,常有開發商在這一點上含糊其辭,而購房者又苦於沒有依據。
在住宅交付時,開發商應該給予購房者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或是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如果缺少,購房者有權拒絕接受房屋。此後過了一定的期限,房產商還是沒有辦理完善產權證,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陸』 一直拖延房產證過戶怎麼辦
房產過戶流程
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內款寫清楚,簽合同時容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房產過戶。
2、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柒』 開發商拖延辦理房產證如何處理
推薦閱讀:新手買房注意事項關於購房合同的常見疑問商品房購房合同範本一 這種情況主要是由於開發商自身的種種問題,而導致房產證沒能及時辦出的。雖然,有不少購房者的確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不過大多數人都會直接找到小區的物業,要求給予解決。甚至有一部分購房者直到2-3年後才會想到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 在這個問題上購房者應該特別注意一下: 首先,關於房屋預售合同中交付房產證的時間,如果有明確約定,那麼便應該按照約定施行;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那麼一般來說,應該是自交房後90天內,開發商就必須將房產證交予購房者。 其次,如果在規定時間內,購房者沒有拿到房產證,也應該及時尋求法律的幫助。一般在購房合同中都應標明辦房產證的具體期限,常有開發商在這一點上含糊其辭,而購房者又苦於沒有依據。 現在有不少的購房者拖了幾年後才來要求對房產商延期辦理房產證的問題提起訴訟,可這個時間大多比較長,不少已經過了訴訟時效期,如此一來,業主的權益就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律師提醒】 一般而言,在住宅交付時,開發商應該給予購房者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或是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如果缺少,購房者有權拒絕接受房屋。 此後過了一定的期限,房產商還是沒有辦理完善產權證,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