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兩人共同出資買房,房產證名字可以寫兩個人嗎,貸款怎麼做
可以
目前貸款購房主要有以下幾種:1、住房公積金貸款;2、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1、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於已參加交納住房公積金的居民來說,貸款購房時,應該首選住房公積金低息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政策補貼性質,貸款利率很低,不僅低於同期商業銀行貸款利率(僅為商業銀行抵押貸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於同期商業銀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說,在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利率和銀行存款利率之間存在一個利差。同時,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辦理抵押和保險等相關 手續時收費減半。
2、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以上兩種貸款方式限於交納了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員工使用,限定條件多,所以,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人無緣申貸,但可以申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擔保貸款,也就是銀行按揭貸款。只要您在貸款銀行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需資金額的比例不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房首期付款,且有貸款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那麼就可申請使用銀行按揭貸款。
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發放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一般為10-29萬元,如果購房款超過這個限額,不足部分要向銀行申請住房商業性貸款。這兩種貸款合起來稱之為組合貸款。此項業務可由一個銀行的房地產信貸部統一辦理。組合貸款利率較為適中,貸款金額較大,因而較多被貸款者選用。
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公積金貸款)最劃算,個人住房貸款(商業性貸款)利息負擔最重,但具體的還款差別有多大,我們不妨進行一下比較:
假設某購房者夫婦二人慾購買一總價50萬元的住房,以自有資金支付首付款30%,即15萬元,其餘35萬元申請15年貸款。夫婦二人月收入為6000元,月公積金繳存比例為20%(企業與個人各負擔一半),現公積金總額為4萬元。商業性貸款的利息負擔比政策性貸款高得多,達到了1/3,月還款額多出10%,總額多出近5萬元,可不是個小數目。如此看來,自然應該選擇個人住房委託貸款,但是不行,這對夫婦不能完全依靠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即便他們現有的公積金達4萬元,就是按10倍的較低倍率計算他們也可申請40萬元的公積金貸款,但因為政策性貸款最高限額只有30萬元,因此35萬元還是不可以的。因此,這對夫婦只有退而求其次,選擇個人住房組合貸款。那麼,他們每月的還款負擔承受得了嗎?說起來他們每月還款2781.45元,但其中一部分可以由他們還款期每月繳存的公積金抵付,金額最多可以達到總收入的20%,即1200元/月,那麼他們需要自行支付的供樓款只有(2781.45-1200)1581.45元/月,和他們6000元的月收入相比負擔是很輕的了。不過,如果沒有公積金的支持,完全依靠商業貸款,那麼每月還款負擔還是比較重的,但占總收入50%左右的供樓負擔還是可以接受的。建議購房者在確定購房預算時不妨仔細算一算,多列出幾種選擇比較一下再去申請相應的貸款。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應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借款人資格、擔保人資格、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的審查及合同的填寫同意後,借款人與中心簽訂相關合同或協議,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保險。
(三)貸款手續辦理完畢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銀行簽發准予貸款通知書,銀行接到貸款通知書後辦理貸款劃付手續
特別提醒:購房時,借款人根據自己公積金的繳納情況,到銀行進行測算,就可得知貸款的金額和每月還款數額。根據公積金管理有關規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設客戶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積金為15000元,而每月公積金貸款還款額為1500元,商業貸款還款額為1000元,在還款方式上可選擇「余額沖貸法」,即提取的公積金首先歸還當月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本息(共計2500元),余額12500元可一次性償還住房商業性貸款本金,在還清住房商業性貸款本金後,尚有餘額的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金,因為商業性貸款利率高於公積金貸款利率。「沖還貸」後,借款人可選擇縮短原還款期限的方式或選擇還款期限不變,減少月還款額的方式進行還貸。但目前商業銀行對客戶提前還款的次數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戶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等額還貸金額保持2500元不變,那麼提取的公積金15000元,將按照原扣款方式連續每月扣款2500元。余額不足時,借款人應及時將足額款項注入用於還款的銀行卡中,上述兩種還款法,客戶可根據自身實際進行選擇。
如果客戶購買個人住房時申請的是商業性貸款,如: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住房轉讓貸款、個人再交易住房貸款。當時購房因各種原因沒有申請到「公積金」貸款,而現在個人公積金繳存達到規定的年限和金額,且已滿足公積金申請購房貸款的條件,雖然目前商業銀行還不能將購房商業性貸款轉換為公積金住房貸款,但卻可提取公積金進行償還商業性貸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並辦理提取公積金相關手續,就可提取公積金歸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
㈡ 兩個人合夥買房子,在房產證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謝謝大家給點意見
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三條規定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五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六條 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十七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十八條 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
第九十九條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一百條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並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第一百零一條 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一百零二條 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繫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
在共有人內部關繫上,除共有人另有約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第一百零三條 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
房屋按份共有,兩個以上的主體對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額共同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所謂份額,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權整體中所享有權利的份量,即所有權份額,其效力及於房屋整體的每一物質構成部分,而不能簡單理解為實物份額。
例如,甲、乙、丙合資興建一棟房屋,三方按5:3:2的比例出資,形成甲、乙、丙三方對該房屋的5:3:2的所有權份額,則各自2使用該房屋的面積原則上應按此比例分配,但也可能並非如此。實際使用只具有分管性質,不能將之等同於所有權份額。
房屋按份共有,並不是把共有房屋分割成若干份,各享有一份所有權,而是各所有權人按照所有權份額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房屋按份共有人享有的權利包括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佔有權既是指有實際佔有、支配房屋的權利,還包括以所有權人的名義進行房屋所有權登記。使用權是指房屋共有人有權按自己應占份額、依房屋用途實際使用房屋。
收益權是指房屋共有人有按自己所佔份額分享利用房屋所得利益的權利,如房屋出租的租金,由按份共有人按所有權份額分享。處分權是指房屋按份共有人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依法轉讓自己的所有權份額。
按份共有人轉讓自己的所有權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房屋按份共有人應盡的義務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按照所有權份額承擔對共有房屋進行管理、修繕等支出的費用;二是行使所有權時不得損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按份共有人在使用和處分房屋時,應當按照協商一致的原則處理,意見不一致時,依占房屋份額過半數的共有人的意見作出決定。
各個共有人不得各行其是。在按占房屋所有權過半數的共有人的意見做出決定時,不得損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部份共有人行使權利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利益造成損失時,應當賠償損失。按份共有人在轉讓其房屋所有權份額時,不通知其他共有人,不保證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的,其轉讓行為無效。
㈢ 合夥買房房產證怎麼辦
產權登記為共有人即可。
1、只有五證齊全且小區通過綜合竣工驗收合格後版的房子才可以辦理房產證的,權而新房通常三個月拿到房產證,二手房過戶以後,一個月左右拿到房產證。
2、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3、由於開發商的原因造成購房者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取得房產證;或者期房預購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內未取得房產證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買受人自訂立合同之日起90日內未能取得房產證的,開發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二、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㈣ 兩人共同買了一套房子,可辦成兩個房產證嗎
不可以。
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4)兩人合夥買房房產證怎麼辦擴展閱讀:
房產證的變革
1、2014年12月25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國土資源部法律中心已起草完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2、《細則(討論稿)》顯示,國家級不動產的登記管轄並不參照《條例》執行。具體內容是在第2章第9條,「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登記發證參照《在京中央國家機關用地土地登記辦法》的有關規定。」
3、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已制定完畢,城市戶口使用「一權一證」的「單一版」,農村戶口使用「一證多權」的「集成版」,即《房屋所有權證》將逐漸消失在歷史舞台 。
㈤ 和朋友共同買房房產證怎樣辦理
房產證辦理流程: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專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屬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㈥ 兩個合夥買房,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怎樣
兩個朋友合夥買房產,可能登記為共同共有。
如果只登記一個人的名字,而不登記另一個人的名字,無論寫什麼樣的協議,將來一旦發生糾紛,法律是不會保護不登記人的合法權益的。
我國的不動產,是以登記為準的。
法律鏈接:《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兩人合夥買房房產證怎麼辦擴展閱讀:
不動產登記要求:
(依據:《物權法》)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十一條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第十三條登記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要求對不動產進行評估;
(二)以年檢等名義進行重復登記;
(三)超出登記職責范圍的其他行為。
第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十六條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第十八條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查詢、復制登記資料,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第十九條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第二十條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㈦ 兩個人合夥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有兩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三條規定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五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六條 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十七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十八條 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
第九十九條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一百條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並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第一百零一條 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一百零二條 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繫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
在共有人內部關繫上,除共有人另有約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第一百零三條 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
房屋按份共有,兩個以上的主體對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額共同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所謂份額,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權整體中所享有權利的份量,即所有權份額,其效力及於房屋整體的每一物質構成部分,而不能簡單理解為實物份額。
例如,甲、乙、丙合資興建一棟房屋,三方按5:3:2的比例出資,形成甲、乙、丙三方對該房屋的5:3:2的所有權份額,則各自2使用該房屋的面積原則上應按此比例分配,但也可能並非如此。實際使用只具有分管性質,不能將之等同於所有權份額。
房屋按份共有,並不是把共有房屋分割成若干份,各享有一份所有權,而是各所有權人按照所有權份額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房屋按份共有人享有的權利包括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佔有權既是指有實際佔有、支配房屋的權利,還包括以所有權人的名義進行房屋所有權登記。使用權是指房屋共有人有權按自己應占份額、依房屋用途實際使用房屋。
收益權是指房屋共有人有按自己所佔份額分享利用房屋所得利益的權利,如房屋出租的租金,由按份共有人按所有權份額分享。處分權是指房屋按份共有人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依法轉讓自己的所有權份額。
按份共有人轉讓自己的所有權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房屋按份共有人應盡的義務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按照所有權份額承擔對共有房屋進行管理、修繕等支出的費用;二是行使所有權時不得損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按份共有人在使用和處分房屋時,應當按照協商一致的原則處理,意見不一致時,依占房屋份額過半數的共有人的意見作出決定。
各個共有人不得各行其是。在按占房屋所有權過半數的共有人的意見做出決定時,不得損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部份共有人行使權利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利益造成損失時,應當賠償損失。按份共有人在轉讓其房屋所有權份額時,不通知其他共有人,不保證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的,其轉讓行為無效。
㈧ 兩人合夥買房一人貸款,房產證怎麼辦成兩個人的名字
申請產權登記時填寫兩人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