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房產新政
你成年以後可以把戶口獨立出來,買房則不受你的父母有房產的影響!
不是把戶口遷出,只是把你自己的戶口獨立出來,因為現在房產持有是以家庭為單位,戶口獨立出來過後就是單獨的一個家庭!
❷ 上海新政策什麼時候出台 房產
不合理,沒道理,不找房產商的麻煩已經不錯了。首先你的貸款是由房產高來操辦的內。你是買房人容。只知道買房子,別的什麼政策呀,新規呀,不知道,也沒必要知道,你找房產商就因為信任他們,因為他們是專業的。既然信任了,他們收了你的資料就證明已經認可了。辦不出來,是房產商的問題。跟客戶有什麼關系。如果每個客戶都這樣的話房產商不要賣房了,只這個手續費也夠掙錢啦。
❸ 上海的房產新政是什麼呢
上海限購令細則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本市貫徹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實施意見的通知 滬府辦發〔2011〕6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關於本市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關於本市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堅持以居住為主、以市民消費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原則,採取稅收、信貸、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齊下,有效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逐步解決居民住房問題,進一步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據本市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綜合研究確定新建住房年度價格控制目標,並於2011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
二、進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動遷安置房「四位一體」的住房保障體系。繼續放寬廉租住房准入標准,逐步擴大政策受益面,實現「應保盡保」;在加快推進中心城區和部分郊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供應工作基礎上,年內進一步放寬申請准入標准,擴大經濟適用住房受益面;研究試行經濟適用住房租賃、租售轉換新機制。加快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設和供應,全年開工建設和籌措保障性住房1500萬平方米(約22萬套)。繼續加大舊區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區二級舊里以下房屋80萬平方米(受益家庭約3.2萬戶),啟動郊區城鎮危舊房改造。加大保障性房源籌措力度,新出讓商品住房地塊必須按照不小於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國家要求,確保完成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
三、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轉手交易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嚴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發〔2010〕34號)規定,根據不同的銷售價格確定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稅徵收管理工作。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具體項目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門提供),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徵收政策。稅務、財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加強配合,加大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強化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的試點和推廣力度,堅決堵塞通過「陰陽合同」產生的稅收漏洞。
四、積極穩妥推進本市房產稅試點工作,認真實施《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建立健全市與區(縣)房產稅試點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全市統一的房地產信息管理平台,加強政策宣傳和徵收管理。
五、對居民家庭向商業銀行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繼續加強對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情況的檢查,嚴肅查處違規貸款行為。
六、強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計劃管理,優化住房用地供應結構。在年度計劃中,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確供地規模、供地時序等內容,確保各類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0%。對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的,要堅決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同時,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量原則上不低於前2年平均實際供應量,並根據土地市場情況,合理安排土地供應上市節奏。 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按照國家和本市閑置土地處置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處置。嚴格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
七、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暫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在本市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八、各區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按照2011年本市確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供應目標,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落實工作責任,積極推進。要將住房保障工作目標納入區縣政府年度考核,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計劃目標未完成的,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
九、新聞媒體要強化輿論宣傳和正面引導,著重宣傳各項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宣傳本市住房保障工作進展和成效,引導居民理性消費。對製造、散布虛假消息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解讀各項調控政策措施,及時解答市民關心的問題,共同維護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良好局面。
希望可以幫到你 如有不明可繼續追問
❹ 上海房產新政何時開始實施
10月7日新政開始實施。
❺ 上海房地產新政策
市政府批轉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
滬府發〔2010〕34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建設交通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見》,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關繫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與社會和諧穩定。保持房地產價格的合理和穩定,滿足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費需求,讓經濟發展成果更廣泛地惠及全體人民,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近年來,中央不斷完善財稅、金融、土地等宏觀調控政策,對增加住房有效供給,抑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遏制地價和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最近,國家有關部門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住房問題,採取積極有效措施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堅決遏制地價、房價上漲勢頭,並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推進舊區改造為重點的住房保障體系,努力改善居民居住條件。
各區縣政府、各部門和單位要繼續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將加強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加強指導和督查。要嚴格實行問責制,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各區縣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解讀工作。新聞媒體要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國家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成果,引導居民住房理性消費,形成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輿論氛圍。
二○一○年十月七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見
為進一步深化落實國家關於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鞏固調控成果,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各區縣政府、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房地產市場調控一系列政策,切實採取有力措施,強化工作責任,堅決遏制地價、房價上漲勢頭,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改善居民居住條件。
二、各商業銀行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發放住房貸款。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申請貸款的,應提供從申請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凡不能提供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住房貸款。
各商業銀行要認真執行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並加強對消費性貸款管理,禁止消費性貸款用於購買住房。
三、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規定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60萬元。
對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40萬元。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暫停對購買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停止對購買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本市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的政策。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暫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新購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的規定。對違反規定購房的,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受理房地產登記。
五、按照國家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的工作要求,本市將積極做好房產稅改革試點的各項准備工作。
六、財稅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規定。要按照稅法和有關規定,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按不同的銷售價格確定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住房開發項目銷售均價低於項目所在區域(區域按外環內、外環外劃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價格的,預征率為2%;高於但不超過1倍的,預征率為3.5%;超過1倍的,預征率為5%。要會同有關部門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
七、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被動遷居民家庭獲配的動遷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許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產權證滿5年調整為滿3年。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八、對2010年7月1日後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預售應達到的工程進度標准作調整,即完成至主體結構封頂並通過驗收。房地產開發企業憑主體結構《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證明書》,申請商品住房預售許可。
九、著力推進住房保障工作。逐步放寬廉租住房准入標准,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要做到「應保盡保」,並努力提高實物配租比例。年內在中心城區和有條件的郊區全面實施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供應工作。積極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工作,制訂相關配套措施,抓緊建設和籌措一批公共租賃住房。進一步推進中心城區二級舊里以下房屋改造,有計劃地開展郊區城鎮危棚簡屋改造。全力推進以保障性住房為主的大型居住社區建設,今後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萬套,並提升市政公建配套水平。
十、增加居住用地供應總量,確保完成本市2010年度住房供地1100公頃的計劃目標。積極開展大型居住社區土地儲備工作。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用地供應總量的70%。完善土地供應制度,對商品住房項目,土地出讓合同中應明確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開竣工時間、違約處罰條款等內容。其中,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土地出讓合同中還應明確套型面積。
十一、規劃國土資源、建設交通、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部門要加強項目規劃、建設、預售許可管理,限制拆零申領項目工程規劃、建設、預售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設規模和商品住房的預售規模不得低於3萬平方米。項目規模小於3萬平方米的,應一次性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房地產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關於商品房銷售管理規定,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一房一價對外銷售。銷售價格超出申報價格的,應再次報房管部門備案。
十二、充分發揮上海市房屋狀況信息中心的作用,加強房地產交易秩序監管,對房地產企業虛擬交易、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可採取暫停網上銷售,記入信用檔案,降低直至取消資質,暫停其發行股票、公司債券和新購置土地等措施。嚴肅查處房地產經紀機構與房地產開發企業聯手炒作、哄抬房價,從事國家和本市禁止流通的房地產轉讓業務,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二○一○年十月七日
這個是最近調控出台的新政策 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❻ 上海市房產新政從11月1日起,請問到什麼時候截止呀有何依據
資深房產經紀人答復:
政府這次沒有具體規定什麼時間結束,14條出來後,除了前幾條是照抄版國權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外,後面自己加上的幾條都是暫時從2008.11.1~2009.12.31截至的。至於到了09.12.31以後會怎麼樣,可能得看那時的市場了。
❼ 在上海限購令新政策是什麼
在上海限購令新政策是什麼? 購房者朱女士長期在美國居住,此前在上海已有二套房屋。按照上海市2011年1月31日出台的「限購令」,她是無法繼續在滬購買房屋的。上海限購令新政策,此次來上海,朱女士對新政策還不甚了解,利用閑暇時間到中介公司關注有投資價值的房源。中介公司一門心思為業務,大力推薦朱女士看房,上海限購令新政策嗎,並促成買賣雙方簽訂了《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簽約時,中介業務人員雖然也曾懷疑朱女士不具備購房資格,但抱有僥幸心理,上海限購令新政策,並沒有仔細核實購買方的身份情況,也未對限購令內容對買賣雙方進行告知。 上海限購令新政策,買賣合同簽訂後,由於無法履行完畢,朱女士只得與房東協商解除《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慶幸的是,房東一方通情達理,上海限購令新政策,合同得以順利解除。 上海限購令新政策,然而此後,中介公司卻發起了對朱女士追索傭金的訴訟。中介公司認為,居間方已促成買賣合同成立,根據《合同法》關於「居間合同」一節的規定,上海限購令新政策,居間公司有權收取傭金。作為朱女士的代理律師,上海限購令新政策,我方認為,中介公司在促成買賣合同的同時,並未告知上海市房屋限售的政策,也未核實朱女士的戶籍信息及在上海市擁有的住房等情況,存在過錯。該過錯導致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法履行,結果是朱女士不但沒有取得買賣合同的權利,反而付出了很多不必要的成本。因此,上海限購令新政策,中介公司並未促成為我方所需要的買賣合同,當然無權收取傭金。 最終法院採納了我方觀點,上海限購令新政策,認為雖然朱女士與案外人簽訂了買賣合同,但由於中介未全面履行告知及審核義務,導致該合同簽訂後無法履行,其居間行為並未完成。對於中介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❽ 上海的房產稅政策是什麼時候出來呀
.
先在上海、重慶試行,但房產物業稅出台後將會快速推動房價繼續上漲,國家稅收目的就可以順利實現了。
應向重慶政府學習的,因重慶加大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房)供應,所以重慶房價在全國城市中目前來說還是最低的,而且是按套內計算。今後通貨膨脹因素會上漲,但至少遏制了房價的過快上漲。不能向重慶政府學習的,因重慶只開征高檔房房產稅,雖對抑制重慶房價一點關系都沒有,明擺就是利用政策殺豬殺富,把富人趕出重慶,但重慶老百姓高興。這個城市不適合富人去投資,政府殺富心態嚴重,但適合去做點小生意,小生意做大後一定要轉向其它城市去發展。
目前國家也出政策公開參與炒房,房產稅轉嫁到租金,看來國家是要打擊沒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目的是想逼老百姓都掏錢去買房。
最終轉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劇新一輪搶房潮投資出現,房價繼續高漲,稅收增加,國家目的達到。政府轉嫁房產稅可暫時影響供求及保障矛盾,徵收房產稅會使國家會更加強大,國富民弱會更加突出,但為了國家利益,老百姓犧牲一下個人利益吧。
一但房產稅改革後,政府最怕有房的老百姓較真,都去找國家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錢,或老百姓都去找國家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權,那國家麻煩就大了,呵呵。
重點:落實解決供求關系,非常簡單的事情,不清楚為何國家要故意搞得特別復雜!!!
房產稅政策短期影響房價很難說,因國家未實質解決保障房的供求矛盾,國家每出台一個政策調控,就變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最後還是老百姓去買單。所以長期來說是看漲的。
國家新政是「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國家是要求房價繼續上漲,但不要漲得太快。房價下跌不符合國家新的政策,新政本來就是不需房價下跌,但需和諧的溫和上漲。
例:有人去市場花100大洋買了一隻小豬認養10年,1年後長成可以賣1000大洋的大豬,有一社團組織告訴你這豬的增值部份你1文錢不能拿,每年還要再徵收你把豬養大了的養豬增值稅100大洋。就是這種稅,請問你認為應採用何種形式徵收?呵呵。社團組織對豬的打壓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訴要搶劫,有本事你就別去買豬,看豬價會不會下跌。但豬涉及民生問題,有很多人需要買來吃或養,社團組織如果從源頭上解決有大量的小豬、大豬的供求才是問題所在!!問題是社團組織是否願這么干?而不是單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搶劫的辦法。否則搶劫一次,豬價的成本被抬高一次。
漲價不是房漲價,房是每年都要折舊,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續增值的。
在國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產稅(房產稅、物業稅,什麼名稱不重要),國外土地是私有化的業主擁有所有權,業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國外的業主非常高興,當然願意交地產稅。中國也准備征稅,但問題是房是每年都在折舊跌價,中國的土地全部都是國家所有的,老百姓僅僅只有使用權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續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國家的土地增值,問題是增值部份的物業稅應該向誰征稅?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徵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徵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舊貶值,轉而只有轉嫁去抬高房的價格,造成房價爆漲。
❾ 請問上海的房產新政策出來了嗎
在國慶後,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監管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
提出在繼續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即「滬九條」)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市場監管,加大執法力度,規范市場秩序,堅決遏制上海二手房價格過快上漲的態勢,確保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shzyshange44
不過此次《意見》只是針對325新政(滬九條)的強調和補充,並沒有進一步收緊的政策頒布。
附《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監管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
進一步加大
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力度
2016年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同比有較大幅度的增加。根據地塊不同情況,進一步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中保障性住房(含人才公寓)配建的比例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持住房的比例。
進一步加強
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資金來源監管
建立由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金融辦和金融監管機構等部門組成的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資金來源監管聯合工作小組,開展土地交易資金監管工作。shzyshange44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銀行貸款、信託資金、資本市場融資、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等不得用於繳付土地競買保證金、定金及後續土地出讓價款。
競買人在申請參加土地招拍掛活動時,應承諾資金來源為合規的自有資金。違反規定的,取消競買或競得資格,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三年內不得參加上海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出讓活動。
進一步加強
新建商品住房預銷售管理
自2016年10月8日起,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銷售方案備案實行市、區兩級審核(包括預售許可和現房銷售備案),對上市房源定價不合理的,堅決予以調整。加強在售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銷售價格監測監管,不得擅自提價。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商品住房銷售管理規定,在銷售現場醒目位置公示經備案的銷售方案等內容,實行一房一價、明碼標價制度,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上網銷售。
嚴格執行限購、限貸等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對有意規避限購、限貸等相關規定的行為,強化監管措施,加大管控力度。
嚴厲查處
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持續開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上海二手房房產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點查處捂盤惜售、炒作房價、虛假廣告、誘騙消費者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
物價管理部門會同住建等部門加強對商品住房預銷售價格的監督檢查,依法嚴格查處各類價格違規行為。
全面實行
存量住房交易資金監管制度
在已試點基礎上,制定存量住房交易資金監管辦法,全面實行二手存量住房交易資金監管。規范房地產企業經營行為,嚴禁從事首付貸、過橋貸、違規房抵貸及自我融資、自我擔保、設立資金池等場外配資金融業務。
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
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分析和研判,定期發布統一、規范的房地產市場信息。正確解讀房地產市場監管措施和調控政策,及時澄清不實消息,穩定市場預期,引導理性消費。對編造謠言、散布不實信息、擾亂上海二手房市場秩序等行為,加大查處力度,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❿ 上海房產到底有哪些新政策!
http://news.sohu.com/20101007/n2754563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