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證怎麼換不動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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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產證換不動產證流程先要依申請的不動產登記應當按內下列程序進行容: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相關的機構完成不動的登記後,要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給申請人證書或者證明。
2、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跨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
3、房產證換不動產證流程之前我們要知道不動產權證書分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式。不動產登記原則上按一個不動產單元核發一本不動產權證書,採用單一版版本。
Ⅱ 舊房產證換新不動產權證需要什麼手續
一、舊房產證換新來房產證流程:源1、 申請;2、 詢問並受理;3、 初審;4、 審批;5、 繕證;6、 收費;7、 記載於登記簿;8、 發證。二、受理條件:1、《私有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2、《房屋所有權證》,有共有人的還需提交《房屋共有權證》。3、房屋平面圖。4、 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如委託他人辦理,還需委託書原件、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單位換(驗)證的需委託書原件(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無法人資格的單位需提交上級法人授權書。5、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須提交抵押權人同意換(驗)《房屋所有權證》的證明。
Ⅲ 舊房產證換新不動產權證需要什麼手續
一、舊房產證換新房產證流程:1、 申請;2、 詢問並受理;3、 初審;版4、 審批;5、 繕證;6、 收費權;7、 記載於登記簿;8、 發證。二、受理條件:1、《私有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2、《房屋所有權證》,有共有人的還需提交《房屋共有權證》。3、房屋平面圖。4、 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如委託他人辦理,還需委託書原件、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單位換(驗)證的需委託書原件(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無法人資格的單位需提交上級法人授權書。5、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須提交抵押權人同意換(驗)《房屋所有權證》的證明。
Ⅳ 房產證怎樣換不動產證
房產證換不動產證流程:
辦理的流程是權利人提出申請、到指定經辦機構提交材料、有關部門進行實地查看和內部審核、審核通過後即可辦理登記並核發不動產權證書。
依申請的不動產登記應當按下列程序進行:申請;受理;審核;登簿。
相關的機構完成不動的登記後,要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給申請人證書或者證明。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跨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
(4)房產證怎麼換成不動產權證擴展閱讀: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指在不動產登記機構對不動產情況進行審查、登記後,頒發給不動產權利人用於證明其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書。不動產權屬證書可以作為某人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據,當事人之間發生權屬爭議時,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據不動產權屬證書來解決紛爭,確認權利。
一般情況下,不動產登記權屬證書反映的權利狀況與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內容是一致的。
我國《物權法》第17條是這樣規定的:不動產權屬證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以上可以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的證明力強於不動產登記權屬證書。
Ⅳ 房產證可以更換不動產權證嗎,需要哪些證明
當然可以了。
1、產權人有權決定是否更換權屬證書
房產證持有人可以根據個人意願和實際需要自由決定是否更換為 不動產權權屬證書。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本條例施行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和製作的不動產登記簿繼續有效。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五條 本實施細則施行前,依法核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繼續有效。不動產權利未發生變更、轉移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得強制要求不動產權利人更換不動產權屬證書。
2、不動產應當依法登記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三條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適用本條例。第四條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第七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3、不動產登記所需要的材料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4、不動產登記機構的受理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Ⅵ 原來的房產證可以換不動產權證書嗎
當然可以了。
1、產權人有權決定是否更換權屬證書
房產證持有人可以根據個人意願和實際需要自由決定是否更換為 不動產權權屬證書。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本條例施行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和製作的不動產登記簿繼續有效。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五條 本實施細則施行前,依法核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繼續有效。不動產權利未發生變更、轉移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得強制要求不動產權利人更換不動產權屬證書。
2、不動產應當依法登記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三條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適用本條例。第四條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第七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3、不動產登記所需要的材料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4、不動產登記機構的受理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Ⅶ 房產證換不動產證需要什麼材料手續
房產證更換不動產登記證需要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3)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4)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
(5)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7)房產證怎麼換成不動產權證擴展閱讀:
1、舊的房產證並非一定要換新證。只要市民沒有辦理抵押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的需要,就不需要換證,原來的房產證繼續有效。沒有規定要在一定期限內換證,也不需要在沒有發生產權變更時自行到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以後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將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
2、新的不動產權證比現在的房產證內容更詳細,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房產證上寫有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土地狀況,而不動產權證對比房產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編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3、申請不動產登記時需提交材料有登記申請書,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為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並接受上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
第七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