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做婚前房產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需要經來過以下自四個步驟: (一)當事人需要准備好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有結婚證的也要帶上結婚證。 2、與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協議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婚前財產協議公證的文本和電子版。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協議上的簽名和訂約日期需要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在公證員當面簽字。 (二)准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理。 (三)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四)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B. 婚前房產如何公證與過戶
確實有擔心的必要,情況相對的復雜了,如果等時候通過舉證的方式證專明不屬於共同財產屬的話,比較復雜。如果對方可以接受婚前財產公證還是可以去做的。如果不能接受,可以就房產問題達成書面協議。寫清拆遷補償款為個人財產,如果換大房,添加部分的性質如何確認需要說明,是算共同還是仍是個人,需要有個明確的定義。如果按照法律規定,婚後加錢換大房,則加錢部分一般是共同財產了。個人建議,公證形式比較難以接受,還是通過協議的方式,將今後換大房時支出的各種費用屬於何種性質寫清,如拆遷的為個人,補交和裝修費用屬於共同。這樣相對合理。
C. 婚前房產如何做公證
我和男朋友准備買套房子,首付是我們家出.貸款是他一個人貸款.我們決定房產證上版寫他的名字,權不寫兩個人的名字.
另外我還想問,北京這邊哪裡能做財產公證呢?還是必須到區里?我們買的房子是昌平區的,但是我男朋友的戶口是東城區的.
希望大家能幫我一下.很急~~~
1、如果沒有結婚的話,房產的所有權應該是你男朋友的婚前個人財產。你們家出的首付款是債權關系,與房產所與權沒有關系。
2、如果做婚前財產公證,可以公證你們兩個人對這套房子各一半的財產。這應該是你男朋友贈與你該房產一半的產權。
3、做這個婚前財產公證 不需要等到房產證到手才到公證機關公證。
4、應該在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公證,即昌平區公證處。
D. 婚前個人房產現婚後想賣掉在買房怎麼做公證
婚後再買房就是共有財產了,除非一方放棄。
E. 婚前房產如何公證 婚前房產公證有效嗎
辦理婚前房產公證 屬於公證處的業務,各公證處的辦理程序及所需要的手續略內有不容同。 2.因此建議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去咨詢婚前房產公證的程序。
認定婚前房產可以根據當事人購房合同的時間來認定。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並取得房產證的,就是婚前財產,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F. 婚前房產如何做公證 四步輕松搞定
婚前房產可在做 婚前財產約定公證;
婚前財產約定公證是指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回依法證明即答將登記為夫妻的男女雙方之間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范圍,以及相關財產權利義務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該公證事項一般為雙方登記結婚之前辦理,若雙方已登記結婚,則辦理婚後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可以在協議中對婚前財產進行約定)。
所需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原件(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2、婚前財產協議文本;
3、雙方的未婚證明;
4、協議所涉及的財產權屬證明;
5、公證員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他提醒
此類協議一般以結婚登記為生效條件,當雙方簽訂協議後,最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協議未能生效。
一旦結婚後,該約定適用婚姻法。但此類協議一般對夫妻間有效。若您的約定不為第三人所知,則您的約定無法對抗該第三人,即對該第三人不發生效力(婚姻法原文:「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可受理的公證處
任一方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簽約地。
G. 婚前的房子賣掉時到房產局過戶需要單身證明和公證嗎
一、新婚姻法,房產增值部分,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五條規定:回確定了夫妻一方婚答前或者婚後購買的房屋產生的增值部分,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內房屋贈與,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六條規定:針對的是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將房產贈與另一方,未過戶的,可以撤銷贈與行為。也就是說,未過戶的贈與屬於不產生效力的贈與,說的天花亂墜,把房子給你要和你結婚。沒有過戶,想什麼時候要回去就什麼時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贈與房產的,先過戶。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即使房子是婚後由父母購買的,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離婚時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H. 婚前房產如何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抄需要經過以下四個步驟: (一)當事人需要准備好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有結婚證的也要帶上結婚證。 2、與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協議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婚前財產協議公證的文本和電子版。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協議上的簽名和訂約日期需要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在公證員當面簽字。 (二)准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理。 (三)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四)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