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樣申請保全他人房產
一、財產保全,也叫訴訟保全。它是指法院審理案件時,在作出判決前為防止當事人專(被告)轉移、隱匿、變屬賣財產,依職權對財產作出的保護措施,以保證將來判決生效後能得到順利執行。具體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凍結。財產保全一般由當事人(原告)申請,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是否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對當事人(原告)沒有提出申請的,但爭議的財產可能有毀損、滅失或其他危險的,法院可依職權採取保全措施。
二、申請
《民事訴訟法》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時,為了保證將來作出的判決得以執行,或為了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方當事人可以申請訴訟保全。
三、條件
1.必須具有給付內容;
2. 必須是由於義務人有惡意行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將來的裁判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
3.情況緊急;
4.必須由當事人提出申請;
5.申請人必須提供相應擔保。
⑵ 法律規定什麼條件下才可以保全他人房產
1、在財產保全中,財產范圍的確定:是訴訟當事人申請的,依據當事人申請確定財版產范圍;由法院依據職權權作出的,由法院決定。
2、房產產權不清的、沒有房產證的一般不給予保全。
申請訴訟保全的當事人一般採用書面方式提交申請書。但特殊情況如書寫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可以口頭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記錄附卷,並由申請人簽名、蓋章。
財產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凍結、提取、扣留等,當事人要求法院採取哪一種措施必須在申請書中說明,須肯定、具體,不能含糊其詞。否則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訴前保全的申請時間是在起訴以前,訴訟程序尚未開始;訴訟保全的申請時間是在訴訟程序開始後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執行前,執行開始後不能申請訴訟保全。
執行前保全時間是在法律文書生效後,進入執行程序前。債權人因對方當事人轉移財產等緊急狀況,不申請保全可能導致生效法律文書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可以向執行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債權人在法律文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後5日內不申請執行的,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⑶ 不知道對方銀行賬號,房產情況怎麼申請財產保全
申請財產保全,建議申請人先收集好現公司的財產線索,如銀行帳戶、有價證回券、車輛等內容,保留好答證據,以便在打官司的時候作為證據提供給法院。找不到人擔保,就無法申請財產保全。
以下類別的財產線索屬於明確的財產線索:
1、銀行賬戶:有明確的開戶行、戶名、賬號;
2、支付寶賬戶,微信賬戶,銀聯賬戶,網路財產;
3、房地產:有明確的地址和權利人名稱,最好有相關的權利憑證復印件;
4、有價證券:知道債券品種的記名債券,或證券賬號;
5、車輛:明確的車牌號和車主姓名;
6、股權:明確的公司名和債務人擁有的股權份額;
7、其他財產性權利:需要有相關的權利證明資料。
拓展資料: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與執行不同,人民法院不會在財產保全階段為當事人查找債務人的財產,必須由申請人自己提供明確的財產線索。
⑷ 訴前財產保全查封對方外地房產,法院應當在受理後幾天內執行完畢,怎樣執行
訴前財產保全,法院接受申請立案後即作出民事裁定書,在法院內部專網上不能查封,必須有執行法屬官到房產所在地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查封。本意見僅根據提問者的描述作出,最終意見應以有關事實經具體核實後再行確定,本回答不作為最終的律師法律意見。
⑸ 不知道對方房產情況如何申請起訴前財產保全
需要提供財產線索才能保全
⑹ 我申請了訴前保全對方房子法院也查封了我也起訴了。對方有可能通過關系解封了嗎嗎
關系二字涵蓋的內容太多了。其實不管有沒有關系,一般情況下只要被申請人提供了相應的擔保物,法院還是會解封的。
⑺ 原告申請對被告的房產申請起訴前財產保全時,別人已經保全了,能不能在申請
是的!你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調查!
另外,訴前財產保全還需提供擔保!
⑻ 我在訴前向法院提供了擔保保全被告的房產為什麼法院沒有查封對方的不動產
法院有權利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進行財產保全
⑼ 訴訟保全房產要提供對方什麼材料
1。訴訟保全房產要向法院提供對方的房屋登記證明。
2。可以直接到房管所調取債務人的房產登記證明,但需要出示你的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