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院有權強行評估房產嗎
是的,法院有權評估、凍結、拍賣房屋的。
法院拍賣房子的程序:
1、到房管局查封被執行專人的房屋產權。屬
2、委託評估公司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
3、評估結果出來後,根據評估價值,確定拍賣保留價。
4、委託拍賣公司對房屋進行拍賣。拍賣活動由拍賣公司組織實施。
5、拍賣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確定拍賣結果的法律效力。
6、無人競拍或者拍賣失敗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賣保留價的基礎上降價10-20%,再次委託拍賣公司拍賣。
7、二次拍賣仍失敗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礎上再降價拍賣。對房屋的拍賣,最多可以進行三次拍賣。
B. 法院分割房產時,價值評估依據是什麼
分割房產的方法,可以是協商確定,可以是各方競價最高價得,還可以通過委託評估機關確定市場價格確定。國家有法定的房屋評估機構,這些機構對房屋的市場進行評估。所有評估機構的信息體現在司法局的網站上。
C. 財產分割,委託法院評估房屋價值,評估費收費標準是多少
要看實際情況,房屋價格不同,評估費收費標准不同。
根據國家計委、房地產估價收費內標准建設部關於容《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該收費標准就是按照房地產的價格總額採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收。
詳細情況見下表:
第一條 為規范資產評估收費行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資產評估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經省級以上財政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資產評估機構,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提供資產評估服務,應當按照本辦法收取評估費用。
第三條 資產評估收費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和委託人付費的原則。
第四條 資產評估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資產評估機構提供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實施的資產評估服務(以下簡稱「法定資產評估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提供自願委託的資產評估及相關服務(以下簡稱「非法定資產評估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五條 法定資產評估服務可實行計件收費、計時收費或計件與計時收費相結合的方式。
D. 法院委託評估公司評估房產正常情況下幾天出結果
評估公司收到法院的委託後,在工作日2-3天就會到現場勘查評估你的房產並出報告。原回告做不了手答腳的,因為是法院委託評估公司去看的,擔心的就是原告放水給評估公司,想把房產的價值調高或者調低。希望對你有用。因為本人是做評估這行的。呵呵,潛規則
E. 估價機構接收法院委託評估出具報告後,能否在接收第三方委託評估該房地產
如果估價目的不一樣就可以接受另一方委託
F. 法院對宅基地的房子評估會委託哪些機構
中介機構,如房產評估公司等。
G. 法院執行中,對房產進行評估,如果當事人對評估價格有異議,應該向哪裡提出異議申請
一、如果當事人對房產評估有異議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換一家評估機構,進行重新評估。
二、不需要舉行聽證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新評估就可以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三條
人民法院拍賣被執行人財產,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拍賣機構進行,並對拍賣機構的拍賣進行監督,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條
對擬拍賣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對於財產價值較低或者價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確定的,可以不進行評估。 當事人雙方及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不進行評估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對被執行人的股權進行評估時,人民法院可以責令有關企業提供會計報表等資料;有關企業拒不提供的,可以強制提取。
第五條
評估機構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後經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協商不成的,從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確定的評估機構名冊中,採取隨機的方式確定;當事人雙方申請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評估機構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第六條
人民法院收到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報告後,應當在五日內將評估報告發送當事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估報告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評估報告後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評估機構、評估人員不具備相應的評估資質或者評估程序嚴重違法而申請重新評估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