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購房合同上有父母一方的名字和成年子女的名字,雙方所佔房屋份額如何認定
一般復情況下,對於所制有家庭成員共同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是屬於所有家庭成員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意思是不分份額的。如果將來發生析產的話,也就是如果要對房屋進行分割的話,一般情況下要看家庭成員之間的約定,沒有約定的話,看家庭成員對於房屋的貢獻,無法確定貢獻的話一般認定每個家庭成員的份額平等的,也就是說對於家庭成員來講這個房屋是平均分配的。
2. 共同繼承房產但份額不等房產證怎麼標明
共同繼承房產但是份額不等,那麼會在房產證上標明每個人所佔的份額的,比如你是佔二分之一,另外有二個人各佔四分之一,這樣就會在產權證上寫上去的。
3. 共同共有房產分割
1. 房屋產權變更:你母親可以和你繼父協議離婚,對該房屋的分割作出規定,你們可版以憑離婚協議和權離婚證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戶。
2。房屋贈與:基於你的孩子和其他產權人都是直系親屬,可以將房屋產權贈與給你小孩。
上海房產婚姻律師 馬乃東
4. 我家有一家房屋屬於家庭共有的,現在想將房屋其他人的份額全轉給其中兄弟兩個人,怎樣寫協議書
廣東胡律師:
1、協議上把大家出資的金額寫清楚,還有房屋面積寫清楚,有雙方簽名就行;
2、土地證、房產證寫的是父親的名字話,最好改成兄弟二人的,不然以後會扯上遺產糾紛。
5. 共同共有中家庭關系的認定是如何的
共同共有中家庭關系的認定是如何的
共同共有財產一般是出現在家庭中的,家庭成員共同擁有家庭中的財產,由於這種特殊的情況,往往會造成家庭成員關系緊張。那麼共同共有中家庭關系的認定是如何的?下面由通過案例為各位讀者進行解答。
【案情】
1997年4月,方某的丈夫因病去世,其子胡某由方某獨自撫養成人。2004年5月,胡某搬進縣城租房開小吃部,方某幫助料理家務,將農村的房屋財產變賣,獲得房款1.5萬元。2007年3月,隨著家庭經濟情況的好轉,方某和胡某商量,以胡某的名義購置一套二室一廳的商品房,房屋購價為6.5萬元。其中,胡某出資5.5萬元,方某到娘家借款1萬元(由胡某清償)。老家房款1.5萬元已全部用於交納房屋的租金及其他生活開支。2008年正月,胡某結婚後,方某因家務瑣事與胡某夫婦無法共同生活在一起,因此,方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家析產。
【分歧意見】
處理本案存在兩種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進縣城後,方某沒有任何經濟收入,靠兒子贍養。購房時,方某沒有拿出分文,購房款6.5萬元全部由胡某一人負擔。因此,房屋歸胡某一人所有。
第二種意見認為,房屋應由陳某、錢某共同共有。
【評析】
筆者贊同第二種意見,理由是:我國《民法通則》第75條規定: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第78條規定:財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額,對共有財產分享權力,分擔義務。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力,承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對同一物平等的享有所有權。各個共有人對共有物共同、平等的享有所有權,沒有份額的區分。只有在共有關系終止後,才能確定各共有人的份額。家庭成員共同共有有兩種形式,即夫妻式共同共有和家庭式共同共有。
一、房屋是家庭關系存續期間所購、共同共有以共同關系為前提。家庭關系屬於共同關系。「家庭」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組織,是具有一定血緣關系的人的整體,相互之間有法定的權利義務。如果沒有法律規定的情況出現,家庭成員共同生活期間取得的財產應屬共有。方某和胡某一直生活在一起,同時按照有關規定,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關系不明確的,視為共同共有關系。因此,所購房屋屬共有財產。
二、胡某登記產權並不能說明房屋產權由胡某一人獨占。方某和胡某在共同生活期間購置房產,房產證上填寫的購房人是經方某和胡某協商後才確定的,應視為胡某代表共有人登記產權,其產權歸家庭成員共有。
三、有共同勞動的事實。胡某開小吃部是一種勞動形式,方某料理家務也是一種勞動形式,方某的勞動雖然沒有以貨幣的形式表現出來,但同樣對家庭的正常運轉發揮作用,即創造價值,只是家庭內部的分工不同。
四、所購房屋與變賣老家房屋有密切關系。老家房屋的變賣房款,全部用於房屋租賃期間的租金及家庭日常開支。這對於胡某的經濟積累有著必然聯系。
《民法通則》第4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合同法》第5條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力和義務。在本案中,母子共同生活多年,搬入縣城後變賣老家房屋的所得款項用於房屋租賃期間的租金及家庭日常開支。雖然方某在家裡料理家務,沒有以貨幣形式表現出來,但也創造著價值。方某和胡某有共同勞動的事實,對共有房屋的形成都有貢獻,因此,所取得的房屋產權應當歸雙方共同共有。
6. 物權法對家庭共同共同房屋是怎樣認定分配的
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按照出資比例分配。 依據《物權法》第一百零三條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7. 房產證上的共有人占的份額是如何登記的
在辦理房產證時你們寫一個各占份額的證明說明各占份額就可以。填寫申請表時共有性質時寫按份共有寫明份額。
8. 房產證上寫著共同共有是怎麼回事
共同共有,是來指每個共有人對源共有財產不分份額地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共同共有一般是基於共同生活、共同勞動而產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
共同共有財產關系一般發生在互有特殊身份關系的當事人之間,較為典型的是基於夫妻關系而發生的夫妻共同財產關系,以及個人合夥和企業之間的聯營,也會出現共同共有財產的形式。
(8)家庭共同共用有房產份額怎麼確認擴展閱讀:
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證書僅僅是證明法律事實的書面憑證,房產證作為權利證書,只能證明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於誰,而不能代表其上記載的權利;證券不僅能夠證明權利的歸屬,如當事人在訴訟中即使只有持有證券這一孤證,亦可充分證明其擁有證券上的權利,而且還能代表其上記載的權利,移轉交付證券即產生權利移轉的效力。
9. 不動產投資:家庭房產份額協議怎麼簽
不過也有人想出了應對策略,即簽訂房產份額協議。所謂份額協議,是指根據出資情況,各出資方約定所佔份額比例。一旦因為變故,比如離婚,需要對房產進行分割時,便可做到有據可依,而不僅僅只是依靠產權登記按照「共同共有」來對待。 婚房可簽份額協議 上海的老徐可能要為自己當初的大意後悔一輩子了。 老徐是個工薪階層,家庭收入全部來源於工資收入。兩年前,因為兒子結婚,老徐賣掉了自己的小房子,另外再把自己所有的積蓄全掏了出來,換了一套三房。兒子為了「表忠心」,雖然女方沒出一分錢,在房產證上加上了對方的名字。而老徐也認為,反正房產最終是兒子的,於是便沒在房產證上登記自己和妻子的名字。誰知結婚不到一年時間,小夫妻倆感情出現了問題,離婚在所難免。在財產分割時,女方提出房產有自己的一半,雖然老徐夫婦竭力證明房產為自己所購,但因為無法提供相關證據,法院並未採信老徐的說法。雖然他最終留住了房產,但其代價是必須給女方支付約80萬元的現金。 如果老徐當時簽訂一份份額協議,則完全可能是另外一種情形。有律師表示,《婚姻法》司法解釋已經明確,婚前貸款購房房產歸個人所有。但如果像老徐那樣,把對方的名字登記在了房產證上,不管是否出資,均屬於產權所有方。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該房產為婚前所購,但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婚前財產。 對此,律師建議可以簽訂房產份額協議。也許有人會心存疑問,這種做法與我國《物權法》規定是否存在沖突?因為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房屋的所有權是以產權登記為准。上海聯業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展介紹說,房屋產權登記,主要是起到對外公示的效力,就是讓第三方了解房屋產權屬於哪些人,佔多少份額。舉例說明,如張三要買李四的房產,此時,他可以通過李四提供的房產證,了解該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就對內效力而言,房產證並非唯一的依據,有些時候,份額協議的作用更大。關於這一點的法律依據,《物權法》第33條也做了相應規定: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而確認權利的憑據,就是事先簽訂的份額協議。 法律界人士表示,簽訂房產份額協議應該把各出資方的真實意思表達出來,需要留意兩個方面:其一是協議內容應該不能出現沖突的地方,比如前部分條款中承認按協議規定「按份共有」,但在後面的條款中卻也承認是「共同共有」,這就顯得自相矛盾了;其二是應該具備可執行性。比如在協議中約定了各自所佔的份額,但在產權登記時,卻並未把自己的姓名登記上去,這會導致另一方完全可以背著他(她)將房產先行處理掉,從而使得權益無從得到保障。 律師提醒說,為使得房產份額協議更具有操作性,協議關鍵內容最好在房產證上體現出來。王展表示,其實在進行房屋產權登記時,可以要求主管部門在房產證上載明各方具體份額,具體可在附記部分,把各出資方所佔份額數詳細記錄下來。業內人士表示,在房產登記過程中,一般不會做此類提醒,因此如果是共同出資買房,如未事先約定份額,同時也未簽訂份額協議,那麼在離婚析產時,基本上會以「共同共有」來對待,即被均分。 增強約束是關鍵 也許會有人覺得,如果婚前簽訂房產份額協議,會顯得男方沒有誠意,更是讓女方覺得自己被人提防而從感情上難以接受。有沒有一種更為巧妙、柔和的做法,讓雙方都能接受,而且又不會傷害到彼此?答案是肯定的。 王展介紹說,可以考慮採取有條件贈予的形式,來對雙方進行約束,保護小家庭的穩定。比如父母可以事先和兒子、兒媳約定,全額出資購買的房產,雖然登記在兩人名下,但一旦兩人婚姻關系破裂,尤其是兒媳提出離婚的,父母有權收回房產。當然,如果沒有出現上述情形,房產則歸兩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