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通常購房了之後,都是由開發商幫助購房者辦理房產征的。畢竟現在買了房子,沒有房產證在手的話實在沒有保障。但是在生活中,有不少的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的情況也不在少數,那麼,遇到這類問題該怎麼辦?當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購房者該怎麼去處理呢?
北京大成(南寧)律師事務所的熊瀟敏律師做出了解答:
一、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怎麼辦?
(一)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二)要求解除合同
根據《商品房買賣解釋》第19條的規定,由於出賣人原因導致辦證逾期一年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賣人承擔合同解除後的違約責任。這就是說,如果開發商不按照購房合同辦理房產證長達一年以上的,那麼購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購房合同,並且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熊瀟敏律師補充:
二、購房者要怎麼辦理房產證?
按照建設部原《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房屋權屬登記應當由權利人向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出賣人予以配合。但是,權利人在申辦房產證時往往發現,申辦房產證的一些關鍵資料在開發商或房屋出賣人手裡,而開發商或出賣人往往怠於提供資料或根本就不具備這些資料,於是,糾紛就發生了。
為了解決這些矛盾,所以《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作出了上述新的規定:房屋權利的登記,應由有關當事人共同申請,登記應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等。由於購房人購房前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在開發商或出賣人手上,因此,該規定實際上表明,開發商或出賣人應對申辦房產證承擔更多的義務。
因此,法律規定配合買房人辦理產權證是開發商的義務。如果開發商故意不予配合,您可以採取法律手段迫使他履行法律義務。
除了購房者在開發商的配合下辦理房產證外,現實中,很多開發商會在購房合同中約定,由其代購房者辦理房產證並且收取一定費用。開發商可能會要求購房者在購房合同外另簽一份委託其代辦房產證、並同意入住前將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交給開發商的委託書。對開發商的這種減輕自己風險、增加購房人負擔和風險的不合理做法,購房者可加以拒絕。
熊瀟敏律師提醒:
綜上可知,如果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讓業主辦理不了房產證的話,那麼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甚至解除購房合同。這些東西說起來簡單,但是一旦打起官司就不簡單,建議您可以委託專業的房產律師來為自己提供法律幫助。
2. 開發商辦不了房產證怎麼辦
1、依照合同約定處理。
首先需要查看合同,看看合同中是否對房產證無專法辦理的情況屬進行了約定。如果合同中對此情況已做了約定,那就按照合同約定的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對於違約金額沒有明確約定的話,那就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2、合同沒有約定,按照相關法律處理。
因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導致房產證糾紛時,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具體包括:
(1)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後,法院要求開發商辦理房產證。
(2)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後,法院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3. 如果我買房子但是辦不了房產證我該怎麼做呢
如果真的辦不了來房產證我建議你不自要買,買來作投資出租房倒是可以考慮的。如果是糾紛的房子,這樣辦房產證更是個頭疼的問題,另外公寓樓,小產權,綠本的房子都是沒有房產證的,如果你看中的房子都要問清房源的相關證件,避免以後的糾結!
4. 房子買下以後,房子辦理不了產權證,該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使用者應當在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60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但有些開發項目實際建築面積超過出讓合同允許的建築容積率,卻未能按要求補交增容地價及簽訂補充合同,這種情況下產權證暫時無法辦理。城市規劃區內各項建設用地必須符合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也必須與批準的用途一致,但有些商品房項目建設時超出市政府批建的用地紅線,或是開發商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擅自變更設計、超建、超層,且未能補辦手續,這都將影響該商品房項目產權證的辦理。 此外,有的開發商隱瞞真實情況,將已抵押給銀行或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出售給購房者;有的開發商未按規定辦理交易合同備案登記手續,或雖有備案登記但其商品房實際建築面積超出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面積范圍;有的開發項目由於工程質量問題或消防驗收問題無法竣工驗收,無法提交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或工程質量綜合評定表;有的開發企業倒閉或開發商下落不明,無法提供開發商應提交的立項批文、土地權屬證明、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土地房屋圖表資料等材料,這些情況都將成為辦理產權證的障礙。 辦不了產權證,該向誰「問責」? 購房人從房地產商手中領取鑰匙,並不等於已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只有當購房人取得自己的房產證時,才真正享有對自己所購房屋的所有權,即依法對自己所購房產享有完全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因此,辦不了產權證,業戶自然是不答應,知道自己手續不全辦不了產權的開發商只能百般推脫,於是業主就繼續與開發商「糾纏」,有的一「纏」就是幾年,還有的鬧上了法庭。 對此,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很理解居民買房後辦不了產權的心情,但是對於少手續的商品房,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就是不能辦理產權。如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辦理了產權證,只能招致開發商更多的違規行為出現。 在調查中記者了解到:開發商開發完成一個項目,需要與計劃、規劃土地、城建、房地產、環保、衛生、開發辦、消防、水務、電業、城建、電信、郵政、人防、綜合執法等很多部門「打交道」,只有領取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等證件以後,開發建設的項目才是合法的。可為什麼一些沒有按規定申報領取有關證件就從事開發建設行為的房地產項目,仍然「暢通無阻」呢?有關人士認為,產權證辦理「難」並不是一天兩天的問題,而且也非某個城市的特有現象,在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初期,在全國很多城市,都不可避免地出現了有關部門管理權責不明確、管理尺度不嚴、管理界限不清、監督不力等問題。這種「不作為」甚至違法操作,給開發商的違規行為「開了綠燈」。 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此表示,解決產權證遺留問題,並不是一兩個部門的事情,而是需要各個部門的共同協調與監督,都要負起自己的責任。而對此再不「作為」,只會更加損害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據悉,目前有關部門已經開始著手研究解決產權證辦理方面的一些相關問題。
5. 購房後房產證辦不下來怎麼辦
房子購買一段時間後,房屋產權證仍然辦不下來,可能有以下幾種情況:第一是房子的五證還不齊全,也就是開發商的出售審批手續存在問題,沒有辦理下來預銷售許可證;第二是房屋的竣工驗收不合格;第三是房子雖然五證齊全了,但開發商沒有到房管局提交辦理房屋初始登記的申請,房管局因此無法為住戶辦理產權證。
不論是因為以上哪種原因,出現交房延期的問題都可以推斷為開發商的過錯。對於預售商品房辦理房產證義務的履行期限,應當按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來確定,也就是「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市房管局工作人員提醒廣大購房者,要買五證齊全的房屋。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開發商延遲辦理產權證的時間超過90天的,業主完全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追究逾期辦理產權證的違約金,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逾期違約金的標准,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6. 買房兩年了但辦不到房產證該怎麼辦
你是買一手樓吧
一手出證都相對比較慢
這個是事實
兩年有的十年才出證
你們只能業主聯名去到開發商那折騰他
給他施加壓力
7. 買房後一直辦不了房產證該怎麼辦
房子購買一段時間後,房屋產權證仍然辦不下來,可能有以下幾種情況:第內一是房子的五證還容不齊全,也就是開發商的出售審批手續存在問題,沒有辦理下來預銷售許可證;第二是房屋的竣工驗收不合格;第三是房子雖然五證齊全了,但開發商沒有到房管局提交辦理房屋初始登記的申請,房管局因此無法為住戶辦理產權證。
不論是因為以上哪種原因,出現交房延期的問題都可以推斷為開發商的過錯。對於預售商品房辦理房產證義務的履行期限,應當按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來確定,也就是「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8. 房產證辦不下來怎麼辦
購房者在購買房屋並辦理入住以後,最關心的就是何時能夠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因為只有該證書才能證明購房者是房屋合法的所有人,其權益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實踐中,許多購房者從入住到取得相應的房屋產權證書,都經過了很長時間,有的甚至一拖幾年都辦不下來。分析其原因,大致可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一.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根據開發商不同的情況又可分三種情形:
1.開發商在銷售樓房的時候根本就沒有取得完整的「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如果該五證中缺少任何一證,都不可能辦到產權證。有的開發商在銷售的時候五證不齊,對購房者說正在辦理過程中,購房者最好不要買這樣的房屋。如果一定想買的話,就要到房屋管理部門調查開發商所說的是否屬實。要是開發商沒有辦理或者是被房管部門拒絕了的話,購房者最好不買這種房,因為將來很可能辦不下產權證。如果遇上什麼意外的話,您的權益將得不到保障,風險太大。
2.開發商雖已取得五證,但私自更改了房屋的使用性質。例如,房管部門批準的是住宅樓,而開發商卻當作商業樓銷售,去辦理產權證書的時候,當然是辦不下商業樓的產權證書了。此時開發商想重新申報更改房屋用途是很困難的,受損失的自然是購房者。
3.開發商取得五證,並已取得大產權證,但開發商已將該房屋抵押給了別人,同時出售該房屋。購房者要是購買了這種房屋,所面臨的風險就更大了。如果開發商不能及時履行到期的債務,抵押權人要求實現抵押權的話,購房者肯定是沒有產權證書了,甚至連居住權都沒有了,最後購房者只能是通過訴訟來要回所付的房價款,能不能要回還另當別論。所以購房者在買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狀況。二.購房者自身的原因。分兩種情形:
1.購房者沒有交足應付的房價款,開發商就不會去辦理過戶手續,購房者也就辦不下產權證書了。
2.購房者沒有及時提供應交的文件材料,例如,購房者拿著購房合同,始終不交給開發商,自然也就辦不下產權證書了。三.房屋管理部門的原因。由於各方面的因素,房屋管理部門有時也會拖延辦理產權過戶的時間,主要是在測量、辦理手續上的速度太慢。遇到這種情況,購房者應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異議,如果對其答復感到不滿意或者沒有作用的話,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屬於行政機關的不作為行為。四.主要是房改時,單位職工購買公房以後,遲遲辦不下產權證書的情況。如果職工已經交納了房價款和提供了文件材料,辦不下產權證書的原因,如果不是房管部門辦理速度太慢,主要就是在單位了,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可能就是售房單位沒有把所售房價款存入住房專用賬戶上去。根據政府的有關規定,房管局給房改房辦理產權證書的前提條件是售房單位必須把售房款存入指定賬戶,否則不予辦理。職工如果遇上這種情況,應向其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政府職能部門反映,及時糾正單位挪用房款的錯誤行為,早日辦下房屋產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