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拍賣房子評估費大概需要多少才夠
幾千塊錢而已
⑵ 法院拍賣房產評估費怎麼收取
法院評估房產費用
1、鑒定費是按照房屋的價格的比例來收的,現在不同的鑒定公司收的錢數有一定的差距。
2、評估費是申請評估的人預交,如果是原告申請原告預交,如果是被告申請被告預交,這個鑒定機構一看就知道了,因為法院想鑒定機構移送鑒定的時候,有申請人的申請書復印件,還有當事人確定鑒定機構意見表,上面都有申請人的資料和聯系方式,鑒定機構會直接聯系申請人。
3、法院會對鑒定費進行判決,一般會根據分得房產的比例來劃分鑒定費的負擔。如果一方完全敗訴,那麼就敗訴方承擔,判決書主文的後面就會寫上的,一看就明白了。
最高人民法院對外委託鑒定、評估、拍賣等工作管理規定
第二十六條司法精神疾病鑒定在正式對外委託前,監督、協調員應當根據委託要求和專業機構鑒定所需的被鑒定人基本情況,做委託前的先期調查工作,將所調查的材料與其它委託材料一並交專業機構。監督、協調員應在調查材料上簽名。
第二十七條監督、協調員向專業機構辦理移交手續後,應於3個工作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按指定時間、地點在監督、協調員主持下與專業機構商談委託費用。委託費用主要由當事人與專業機構協商,委託費用數額應結合案件實際情況,以參照行業標准為主,協商為輔的方式進行,監督、協調員不得干涉。報價懸殊較大時,監督、協調員可以調解。對故意亂要價的要制止。確定委託費用數額後,交費一方當事人於3個工作日內將委託費用交付委託方。
對於當事人無故逾期不繳納委託費用的,可中止委託,並書面告知專業機構;當事人即時繳納委託費用的,仍由原專業機構繼續進行鑒定。
第二十八條對於商談後不能確定委託費用的,監督、協調員應告知雙方當事人可重新啟動選擇專業機構程序,重新選擇專業機構。
公訴案件的對外委託費用在人民法院的預算費用中支付
⑶ 法院要拍賣我的房屋,說到時候我要給幾萬的評估費,是這樣嗎
不是直接定價的評估費,需要分情況。
收費標准評估公司都會在法院進行備案的,因為法院評估是疑難項目,所以不能採用正常的收費標准,要比正常收費標准高。國家標准為總額的千分之五收費,一般房屋評估收費標准可按照評估總額的千分之十收費。
《最高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的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二條拍賣成交的,拍賣機構可以照下列比例向買受人收取傭金:
拍賣成交價200萬元以下的,收取傭金的比例不得超過5%;
超過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3%;
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2%;
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1%;
超過1億元的部分,不得超過0.5%。
資產評估收費標准具體內容: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第十一條關於資產評估實行有償服務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取得省以上(包括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產評估資格證書或臨時資格證書的機構,承擔資產評估業務,均可按本規定收取評估費用。
第三條 資產評估收費採用差額定率累進收費辦法,即按資產金額大小劃分收費檔次,分檔計算收費額,各檔累加為收費總額。
第四條 資產評估收費標准分為五檔,各檔差額計費率如下表:
行計件收費的法定資產評估服務,可以按被評估資產賬面原值(無帳面原值可按評估價值或重置價值,下同)為計費額度,採取差額定率累進計算辦法收取評估費用,即按被評估資產的賬面原值的大小劃分收費檔次,分檔計算收費額、各檔相加為評估收費總額。
(3)拍賣房產評估費交多少擴展閱讀:
收費標准,經濟特區可適當高於上述標准,但最高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30%。
第五條 資產評估收費一般依據帳面原值,沒有帳面原值或沒有作價入帳的資產可以按評估值計算。
第六條 國外和港、澳、台地區的公司、企業、其他機構、個人委託評估,參照國際慣例由評估機構自定收費標准,並應收取等額外匯,按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結算。
第七條資產評估機構可以按照評估項目的繁簡程度、時間要求、評估人員專業技能水平、評估工作的服務質量等,在規定收費標准范圍以內,與委託單位商定收費額。企業委託評估付費確實有困難的,通過雙方協商,評估機構可減收費用。
第八條 資產評估收費實行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委託方與受委託方應依據本《暫行辦法》和國家有關評估規定簽定資產評估項目合作合同或協議書,明確評估項目收費額或計費方法。評估費一般可預收百分之五十,其餘部分待評估確認後結清。
第九條 各級物價部門應加強資產評估收費的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亂收費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理》及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第十條 資產評估收費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制定,並報國家物價局、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備案。
⑷ 法院拍賣房產評估費怎麼收取,拍賣房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對外委託鑒定、評估、拍賣等工作管理規定
(法辦發[2007]5號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六條最高人民法院的審判、執行部門在工作中對需要進行對外委託鑒定、檢驗、評估、審計、拍賣、變賣和指定破產清算管理人等工作的,應當製作《對外委託工作交接表》(格式表附後),同相關材料一起移送司法輔助工作部門。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需要委託最高人民法院對外委託鑒定、評估、拍賣等工作的,應當層報最高人民法院。
第二十七條監督、協調員向專業機構辦理移交手續後,應於3個工作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按指定時間、地點在監督、協調員主持下與專業機構商談委託費用。委託費用主要由當事人與專業機構協商,委託費用數額應結合案件實際情況,以參照行業標准為主,協商為輔的方式進行,監督、協調員不得干涉。報價懸殊較大時,監督、協調員可以調解。對故意亂要價的要制止。確定委託費用數額後,交費一方當事人於3個工作日內將委託費用交付委託方。
對於當事人無故逾期不繳納委託費用的,可中止委託,並書面告知專業機構;當事人即時繳納委託費用的,仍由原專業機構繼續進行鑒定。
第二十八條對於商談後不能確定委託費用的,監督、協調員應告知雙方當事人可重新啟動選擇專業機構程序,重新選擇專業機構。
公訴案件的對外委託費用在人民法院的預算費用中支付。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進一步規范民事執行中
評估、拍賣工作的規定(試行)
第二條 執行部門在司法評估、拍賣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確定評估目的和范圍;
(二)提交評估必需的資料;
(三)披露標的物瑕疵;
(四)通知當事人到場選擇評估機構;
(五)見證選擇評估機構;
(六)配合勘查評估標的物;
(七)通知申請執行人預交評估費;
第六條 評估費採取前端預收、後端結算的方式收取。
擬拍賣的被執行人財產需評估的,由申請執行人按照執行法院出具的交費通知在5日內向評估機構預交部分評估費,剩餘評估費由執行法院執行部門從拍賣、變賣成交或抵償的價款中優先扣付給評估機構。
預交評估費的收取標准由市高法院司法鑒定技術處徵求重慶市國土資源房屋評估和經紀協會、重慶市資產評估協會意見後確定。
經過評估的被執行人財產,拍賣成交價、變賣價低於評估價的,評估費按照拍賣成交價、變賣價結算;拍賣成交價、變賣價高於評估價的,評估費按照評估價結算;以物抵債的,評估費按照抵償價結算。
第七條 執行具有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案件、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被執行人財產需評估的,不預交評估費,評估費由人民法院執行部門從司法拍賣、變賣成交或抵償的價款中優先扣付給評估機構。
執行法院決定中止、撤回委託評估的,接受委託的評估機構在中止、撤回委託評估之前未實際開展評估工作的,應當將預收的評估費退還申請執行人。
經過評估的被執行人財產,經拍賣、變賣未能成交,也未以物抵債的,評估機構已經收取的評估費不再退還,但不得另行收取費用。
第八條 申請執行人因生活特別困難需要緩交評估費的,應當向執行法院執行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本人及家庭經濟困難證明,經執行法院執行部門審查後報市高法院司法鑒定技術處協調處理。
第九條 申請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預交評估費的,執行法院執行部門應當撤回評估委託。撤回評估委託情況應當及時書面告知執行法院司法技術部門。
⑸ 法院拍賣房產評估報告收費標准
評估費的收費標準是:(1)100萬以下是千分之5。
(2)100萬以上 100萬以上部分按千分之三走(例如150萬的房子 評估費= 100萬乘0.5%+50萬乘0.3%)
⑹ 法院委託評估公司,拍賣房產評估費收多少
2%左右。
申請執行人要先預交的。
請注意:可以拍賣,簽訂了委託拍賣合同,不等於就是賣出去了。委託拍賣合同和貨物買賣合同不同:委託拍賣合同是幫拍賣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賣掉了;貨物買賣合同才是賣掉。
⑺ 拍賣房產需要繳納哪些費用是多少錢,法院拍賣房公告
5年以里的房子要交營業費5.55%
過戶費有契稅1.5%-3%,您買的房子超過指導價格,交3%
土地轉讓版費用1%
交易登權記費80
交易手續費6元/平米
印花稅0.1%
個人所得稅1% (受拍方繳納,有交20%的時候 要看受拍方的情況)
拍賣手續費3% (受拍防繳納)
辦貸款的手續費一般公司收費600
還有一個評估公司收評估費用0.5%
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還有擔保費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