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想購買辦了抵押貸款的二手房,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買方購買賣方在抵押狀態的二手房,共分貸款購房,全款購房兩種專情況,具體注意事項屬如下:
一、買方貸款購房
1、銀行徵信調查(去人民銀行查買方的徵信情況)
2、房屋產權調查(調查房產是否抵押,查封,析產,繼承,共有權人情況)
3、賣方去銀行辦理解押
4、房屋過戶的同時銀行審查貸款條件
5、銀行發放貸款
6、雙方共同去做物業交割
二、買方全款購房
1、房屋產權調查(調查房產是否抵押,查封,析產,繼承,共有權人情況)
2、買方支付賣方定金
3、賣方去銀行辦理解押
4、雙方共同去做房屋過戶
5、雙方共同去做物業交割
6、買方全款付清給賣方
無論是哪種情況購房,購買賣方在抵押狀態的二手房,最好是通過一家全國連鎖的正規品牌中介機構辦理,更有保障!
Ⅱ 二手房過戶都需要注意什麼
1、了解當地戶籍政策
由於不同的地區對於房屋戶籍政策是不一樣的,而購房者購買二手房之後都需要辦理過戶,如果購房者買房後發現房屋不能落戶的話,那麼對於購房者來說就是一項很大的損失,特別是在一些大城市實行落戶限制,並不是買了房子就能遷入戶口,為了避免出現房屋過戶後自己戶口遷過來的情況,一定要了解清楚當地的戶籍政策。
2、核實房屋產權
購房者在辦理過戶之前要了解清楚房屋產權,因為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因為產權問題引發的各種糾紛有很多,比如房屋存在共有產權人,而共有產權人不同意轉讓房屋,或者房屋存在抵押出租的情況,如果二手房存在這些情況的話,購房者就要和賣家針對這些問題進行解決,要確保不會發生房產糾紛的情況下再來購買二手房。
3、盤點房屋設備
由於二手房在出租之前都帶有裝修和傢具,很多房主在出售房屋的時候還會贈送一些傢具家電,購房者個在簽合同的時候就要把這些傢具家電寫入到合同裡面,再進行過戶交接的時候方便根據合同來進行清點,尤其是對於設備的品牌型號是否能使用等都應該寫清楚。
4、水電氣交接
在進行二手房過戶的時候,購房者不能只關心房屋的產權情況,還要了解清楚房屋的水電氣,並且進行過戶,買賣雙方需要到水電氣等公司的營業網點辦理相應的過戶手續,同時購房者還要搞清楚原房主是否存在欠費的情況,對於有欠費的話需要原房主補繳費用,然後再來辦理過戶手續。
5、結清二手房尾款
在進行二手房交易的時候,購房者可以預留一部分尾款來作為保障金,在房屋過戶之後以及全部交易都完成之後,再來繳納這部分房款。當房款結清的時候,購房者可以要求原房主出具收條,並註明全部房款已結清的字樣,以防止原房主事後再要求購房者繳納尾款。
Ⅲ 買二手房,房屋有抵押,交易需注意什麼
我是抄買家,看中一套二手房,該房目前有抵押款,房主要求買家負責把款還清,房本解抵押後再繼續買賣。目前中介提出由擔保公司和買家共同出資還清款,擔保公司要收取墊資費和服務費。我的問題是:一、正常二手房買賣有資金,過戶時銀行才會把錢打給房主。現在,為了先解押房本,買家首付款和擔保公司借款一起打給有的銀行,這部分錢相當於沒有任何,直接幫房主給銀行還錢了。那麼,怎樣確保這部分資金的安全呢?又怎麼認定這部分錢是買房款呢?二、還清後,房主拿到解抵押房本,如果毀約或者不承認交易怎麼辦?有沒有什麼措施?或者直接由第三方保管房本?三、在首付不足以還清的前提下,可以貸款的金額怎麼確定?是可貸款金額=擔保公司借款+(房子成交價-抵押)嗎?在可貸款范圍內,銀行貸款就是房子成交-首付,是不是不關心是否有擔保啊?四、這種情況下,擔保公司這一塊有哪些風險呢?有沒有什麼辦法,避開擔保公司,又能貸到款呢?
Ⅳ 想買個抵押出去的二手房要注意什麼
購買已被抵押的房產,存在一定的風險,應盡量依照法律程序處理,採取適當措施,規避減少風險。
1、購房人與房屋所有權人(產權人持身份證、產權證復印件可以調檔)一同去房管局調檔核實房屋情況,是否有法院查封。
2、要想房屋買賣合同有效,除了依照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外,還應通知抵押權人,且合同約定成交價格不能明顯低於其實際價值。在不能確認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時,應產權登記人夫妻雙方都在合同上簽字認可。
3、合同生效後履行後,應盡早辦理轉移登記手續。過戶前賣方反悔,你就無法取得從房屋產權,只能依照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獲得賠償。
4、要想辦理過戶手續,首先要償還債務解除抵押登記。償還債務,可由產權人(或債務人)自己出資,也可由購房人代為償還,還款作為購房款的一部分。
5、調檔查詢後至過戶手續完畢期間,是風險最大也最難規避的時候(特別是購房者代為償還債務的情況)。風險來自於房屋所有人還有其他債務糾紛,房屋查檔後被其他債務人在過戶前申請法院查封。一旦產權人敗訴,又無力產還債務,房屋將被依法拍賣。這時購房人與產權人產生的糾紛只能輪候處理。
所以購買被抵押的房產,一定要小心謹慎,盡量了解產權人的狀況,盡快辦理過戶手續。
以下是部分相關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四十九條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Ⅳ 二手房過戶時需要注意什麼
1、了解當地的戶籍政策
在買賣二手房的過程中,買賣雙方都應該合法交易,交易之前還需要做一些相應的准備工作,比如了解市場行情和買賣的各個環節和步驟,以及各種注意事項,其中應該明白目前的戶籍政策。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落戶限制,並不是買了房子就一定能遷入戶口。
2、要求賣方出示戶口本,並復印保留憑證
在進行交易的時候,購房者可以要求賣方出示戶口本,通過查看過賣方的戶口本,買方即可大致了解賣方家庭的戶籍情況。但這種做法存在兩點缺陷,一方面,戶口本只能反映賣方家庭成員的戶籍狀況,而不能排除非家庭成員戶口落於交易房屋內的可能;另一方面,戶口本上的信息可能與實際的戶籍狀況存在差異。
3、核實二手房物業費等費用
購買二手房之後,購房者也是需要繳納物業費的,在辦理二手房過戶時,購房者務必要了解核實諸如物業費、公共維修基金等費用的繳納和結清情況。以確定購房以後生活起居不會出現影響。
4、必須明確的在合同中約定賣方遷出時間
購房者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合同中是否有約定賣方遷出戶口的時間,購房者應要求出售方在申請過戶登記前的特定期限內將戶口遷出,而不能約定在申請過戶登記、交付了大部分房款之後。
5、預留部分房款並約定具體的違約責任
在支付房款的時候,購房者應該預留部分房款,然後要求賣家在過戶後盡快戶口遷移出去,遷移後再支付剩餘部分房款,並在合同條款中約定每逾期一天的罰金,在逾期多少時間後可以解除合同以及合同解除的賠償金等事項。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遷所有的戶口,賣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標准支付違約賠償金,購房者可以直接從該房價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部分仍然可以向賣方進行追償。
6、務必核實房屋是否存在共有產權人
大多數房產證上都不止一個人的名字,也就是說該房屋存在共用產權人,購房者要核實自己購買的房屋是否存在共有產權人,房屋的共有產權人是否同意轉讓房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作為出資等情形。如果房屋存在共有權人,購房者應該要求賣方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的證明和其所持有的共有權證書,或者共有權人到場簽合同、辦理過戶。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家居裝修知識問答》
Ⅵ 購買銀行抵押狀態中的二手房,你需要注意些什麼
不少購房客在購買二手房子時,好不容易相中了一套,結果發現這套房子還在貸款中。對處於抵押狀態的房子,必須還清了貸款之後,才能夠進行正常的買賣。但是如果房主隱瞞了房子的狀態,並且還簽訂合同的話,那麼後續就會產生一系列的糾紛了。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雙方簽訂買賣合同,會出現兩種情況:
1.賣家由於其他的原因不能辦理房屋的抵押解除。
2.房主拒絕賣房。
一般情況來下,他需要你的資金來解除房屋的抵押狀態,用你的買房錢來還清貸款,解除房屋的抵狀態,這種房產交易十分的復雜,非常容易陷入購房糾紛中,所以如果不是百分之百的喜歡,不建議購買這樣的房產,如果非要購買不可,那麼你需要做好以下的准備。
明確房屋產權狀態
在購房合同中,明確表明房屋產權狀態,具體的解除時間,違約的後果等等,一旦出現房屋解押不順或者其他情況的時候,以此合同維護自己的權益。
及時跟蹤進度
繳納購房款後,及時追蹤資金的流向,查看購房者是否用購房的錢去銀行辦理房屋抵押。相對來說,如果是全款購房者的話就簡單一點,直接去銀行辦理提前還貸,解除房屋的抵押就可以辦理過戶的手續。但是若是購房者也需要貸款購房的話,則需要關心首付款是否能夠償還剩餘的按揭貸款了,並且這種賣房者都是急需錢的人,購房貸款的辦理需要時間,而且時間的長短不確定,那麼就要看賣方能不能等了,如果賣方急著拿錢那麼一般來說交易是進行不下去的。
為防止賣家私自挪用還款的資金,不可直接將錢給賣家,而是把錢匯入銀行監管的賬戶。等待銀行解除房屋狀態之後,剩餘的錢將會打入賣方的賬戶。
具體的流程
最為復雜的就是買房給予賣方資金,提前還款,並且注銷房屋的抵押的過程,這個過程中手續極為繁瑣,一旦出錯就會產生一系列的糾紛,如果你了解不夠,建議信任有知名度的第三方機構。
雙方協商,通過第三方機構向銀行提交還款申請,等到審核通過之後,銀行實惠出示具體的「借款清結證明」,這時,賣方是將拿到銀行的房屋產權證明。
賣方拿著房屋的借款清潔證明,前往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的注銷抵押登記,同時辦理房屋的交易手續。
這個時候第三方的作用就出來了,由於抵押解除的資金是由買方出的,那麼第三方就會作為一個擔保人,防止賣方的其他心思。
最後買方再去銀行辦理按揭,但是按揭的時候有一點比較麻煩;存在同行轉按和跨行轉按的情況(及和賣方相同的銀行和不同的銀行)。,買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購房抵押合同》原件
2.買方的貸款材料
3.變更協議
4.貸款保險變更手續
5.抵押登記變更手續
6.憑銀行出示的還貸證明和貸款證明前往房屋交易中心辦理手續。
不得不說,這種交易方式十分的麻煩,所以你是一個怕麻煩的人,我不推薦你選擇這樣的方式,但是如果你十分喜歡這個房子的話,那麼就做好充足的准備,然後交給第三方做,這樣比較保險。
Ⅶ 求問購買抵押給銀行的二手房應該注意什麼
這房子不能買,復當心到時制候錢沒了房子也沒了。首先對方的房產證已經抵押給銀行了,那麼對方在尚未還清借款之前他對該房產沒有處置權,您買了也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其次按照您的說明對方尚有很多外債,現在您不能確定是否有人到法院起訴他,萬一有一旦房子被查封那就真是啥都沒了。別省那點兒中介費,可以避免很多風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