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業主可以拒絕收房嗎 會有什麼影響嗎
可以,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屬於違約。
『貳』 業主拒絕收房對於開發商有什麼後果呢
對於很多新房主來說收房是一件大事,毛坯房收房是個很關鍵的一步,收房關系以後生活的質量問題。所以收房是很關鍵的一步,收房前一定要先進驗房,如果驗房不合格就要拒絕簽收房屋。那麼業主們如果拒絕收房對於開發商有什麼後果,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啊。 1、承擔在房屋未交付前這一段時間的損毀、滅失的風險。 對買賣合同標的物的風險承擔,《合同法》142條做了如下規定: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後由買受人承擔。所以在這一段時間里,開發商仍然要對我們的房屋負責,萬一發生了損毀、滅失的事故,開發商仍然要承擔責任。 2、對於我們的貸款,開發商仍然要對銀行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在我們的借款合同中,開發商要承擔辦理產權證,並將辦好的產權證直接交給銀行的義務。如果無法順利收房,產權證自然也就無法辦理。在產權證沒有交付銀行之前,開發商要就我們的貸款向銀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這就意味著,在此期間,一旦我們不按期還款,銀行可以選擇起訴開發商(當然,也可以選擇起訴我們)。直到辦好了產權證,並交付給銀行質押,開發商的擔保責任方能解除。 3、面臨逾期交房被起訴的風險。 一旦無法順利交房,就會產生逾期交房的事實。雖然是誰的原因導致了逾期交房還無定論,但業主因此而取得了起訴權。對於這一點,開發商是比較頭疼的。一旦業主起訴,他們雖然不一定會敗訴,但是為此要請律師,要出庭,甚至還要面臨二審,很麻煩。弄不好還會敗訴,承擔敗訴的後果。 拒絕收房,業主承擔的只是有限的風險,而開發商承擔的風險要遠遠大於業主。而最嚴重的集體拒絕收房,將可能會給開發商帶來致命的打擊。如果被媒體盯上了,企業的形象就完了,這可不是用金錢來衡量的,多年的苦心經營就可能毀於一旦。 以上關於業主拒絕收房對於開發商有什麼後果的相關事項就介紹到這,但我們作為業主也不可能無理取鬧地不進行收房的,肯定是房屋有嚴重的質量問題我們才不收房的,只要開發商把自己的本職工作做好了,質量有保障了,我們肯定是會收房的啦。
『叄』 買房不收房會有什麼影響
對於業主:將損失期限利益,承擔部分物業費的違約金。
新版合同第十五條第(二)款對此作出了規定:「驗收交接後,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理交接手續的,雙方同意按照如下約定處理。
視為買受人已認可該房屋驗收合格,並承諾辦理入住手續,簽署物業協議,按期支付物業費。未按期支付物業費者,從應付之日起至實際繳費日起,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就是說如果是業主自身的原因不收房,就會默認業主同意收房,並開始收取物業費,就是還沒辦理入住手續入住這一段時間還是要支付物業費的。
對於開發商:承擔在房屋未交付前這一段時間的損毀、滅失的風險。對買賣合同標的物的風險承擔,《合同法》142條做了如下規定: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後由買受人承擔。
(3)二手房拒絕收房有什麼影響擴展閱讀:
交房條件:
1、法定條件-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向購房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2、約定條件-達到預售合同約定的其它交付條件。
而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肆』 業主拒絕收房對於開發商有什麼後果呢需要關注哪些點
1、承擔在房屋未交付前這一段時間的損毀、滅失的風險。對買賣合同標的物的風險承擔,《合同法》142條做了有這些規定: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後由買受人承擔。在這一段時間里,開發商仍然要對們的房屋負責,萬一發生了損毀、滅失的事故,開發商仍然要承擔責任。2、對於們的貸款,開發商仍然要對銀行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在人們的借款合同中,開發商要承擔辦理產權證,並將辦好的產權證直接交給銀行的義務。假如無法順利收房,產權證自然也就無法辦理。在產權證沒有交付銀行之前,開發商要就們的貸款向銀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這就意味著,在此期間,一旦們不按期還款,銀行可以選取起訴開發商。直到辦好了產權證,並交付給銀行質押,開發商的擔保責任方能解除。3、面臨逾期交房被起訴的風險。一旦無法順利交房,就會產生逾期交房的事實。雖然是誰的原因引起了逾期交房還無定論,但業主因此而取得了起訴權。對於這一點,開發商是比較頭疼的。一旦業主起訴,他們雖然不一定會敗訴,不過為此要請律師,要出庭,甚至還要面臨二審,很麻煩。弄不好還會敗訴,承擔敗訴的後果。4.拒絕收房,業主承擔的只是有限的風險,而開發商承擔的風險要遠遠大於業主。而最嚴重的集體拒絕收房,將可能會給開發商帶來致命的打擊。假如被媒體盯上了,企業的形象就完了,這可不是用金錢來衡量的,多年的苦心經營就可能毀於一旦。期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伍』 誰知道開發商通知收房後拒絕收房會怎有怎樣後果
第一、開發商與買受人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了交付房屋的條件,那麼在約定條件不成就的情況下,買受人可以拒絕收房;
第二、如果合同中沒有相關約定,但根據法律規定,如開發商沒有達到交房條件或交付的房屋存在重大瑕疵,買受人也可以拒絕收房,具體包括:
1.未向買受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或《住宅使用說明書》的;
2.經核驗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3.開發商在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在簽訂合同時如未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實際交付的商品房不樣板房不一致的。
另,如果合同沒有特別約定,且房屋實際實際交付面積與合同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買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如無以上情況,買受人不得拒絕收房,如因買受人原因致使房屋無法交付,那麼自開放商向買受人送達交付通知書之日起該房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費、供熱費等)均由買受人承擔。
特別提示:如存在法定的可拒絕收房的理由應做好證據保全工作。且以上回答是僅根據提問所述,未考慮其他因素的情況下做出,建議攜相關材料向律師做詳細咨詢,以更確實的保障自身利益。二、業主收房要注意的問題
2、收房時,應要求開發商提供建築質監部門出具的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
3、收房時注意房屋產權是否有問題。業主可以直接到網上或者房產部門查詢購房合同是否已簽證備案;仔細核對房屋的具體情況與合同中約定的是否一致。如合同顯示的房屋平面結構與實際平面結構是否一致。曾有一起案子,業主在驗房時發現屋內有一根立柱,影響使用,而當初平面圖上並沒有這根柱子,這樣就與開發商發生了糾紛。
4、對開發商承諾的優惠是否與實際所得相一致,明確開發商贈送的花園、閣樓,其是否有贈送的權利。曾有開發商承諾把頂樓平台送給頂樓業主,但實際上頂樓平台的面積已計入公攤面積,開發商無權將其贈送給業主。
5、對於樓盤造型、公共配套及相關設施與開發商向業主們承諾的是否一致,開發商有沒有挪動、增設或減少公共設施等等。
6、在收費方面的「一房清」和「一價清」問題。所謂「一價清」是指房屋銷售價格中應包含與住宅相關的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設費用,如大家現在關注較多的燃氣管道工程費、單元電子對講保安門、水電表、有線電視開戶費等等。開發商在交房時,再額外收取煤氣開通費等那就屬於違規。
7、業主收房時,也要檢查小區的外部環境。曾有某業主驗房時發現自家窗戶外多了一堵牆,這在分戶圖中並未標明,但又嚴重影響了業主的採光、通風,給業主帶來了困擾。
8、開發商在交房時,還存在一個很普遍的現象,那就是延期交付的問題。延期交付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房屋沒有建成並通過質檢站的驗收;二是業主按時驗收,發現房屋存在問題,要求開發商整改的,整改時間也屬延期。對於延期交付的處理,一般從合同約定,開發商按延期的時間,按合同約定的比例或者已付房款的利息支付違約金。
『陸』 如果我拒絕收房,對房產商有損失嗎
有,但是必須要有以下法律規定的理由才可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三條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商品房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因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商品房進行維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響,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二手房拒絕收房有什麼影響擴展閱讀:
《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九條,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第十四條,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
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柒』 拒絕收房到底能起到什麼作用
要看業主拒絕收房的理由:
如果是房屋質量問題,如漏水,門窗不嚴密內、牆體嚴重開裂等無法入住的問容題,確實可以拒絕收房,開發商應在合理期限內修理完畢,並支付業主因延遲入住造成的如租房損失等費用。也可以要求在修畢收房後再支付物業管理費。...
『捌』 開發商通知收房後拒絕收房會怎有怎樣後果
以下情況外拒絕收房都是違約:
1、未取得《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備案表》的;
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銷售商品住宅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根據《商品住宅實行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向買受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三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用於房屋權屬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2.開發商無故比原合同約定延遲交樓,經購房人催告後超過三個月交房的;
依據:司法解釋第十五條: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3.開發商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合同中約定的配套環境的;
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後,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設計。
4.開發商經批准改變房屋結構未經買家認可的;
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5.合同沒有約定,且房屋實際交付面積比原合同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3%)的,可拒絕收房,並解除購房合同;依據:司法解釋第十四條: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6.經符合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核驗,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確實不合格的;依據:司法解釋第十二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7.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依據:「司法解釋」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總結:相信閱讀了上面的內容之後,應該對於什麼情況下可以拒絕收房有了個新的認知。所以在收房驗房的時候一定要檢查仔細,掌握專業知識,以後才能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玖』 業主拒絕收房對於開發商有什麼影響
你好,如下:購房者和開發商的信息是不對等的,因為購房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合同範本中需要包括的內容只是法律規定的大概范圍,具體每一項內容都需要購房者仔細斟酌。對於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以及約定不符合購房者利益的問題,可以與開發商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下面就一些具體內容做一些總結:(一)違約責任要具體:1、應對取得產權證的具體日期做出明確規定。註明如果在規定日期未能取得房產證應視為「房產證無法取得的開發商一方的單方面違約行為」。對於此項「開發商的單方面違約行為」業主有權選擇退房。開發商必須在15個工做日內(業主可自行商議)退還所有業主已交納房款。2、房屋質量要做具體標準的約定。買受人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對所購商品房的實際面積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開發商的測量結果有差異,有權提請法院或有關機構進行最終裁決。在交房時所交房屋達不到補充協議約定標準的情況下,業主有權拒絕收房並由開發商對業主進行賠償。如在規定的時間內仍然達不到約定的交房標准,購房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開發商應支付違約金和其它因無法收房入住發生的損失。(二)廣告、贈送要明確:廣告描述和開發商所贈送的面積要寫進補充協議。要將影響價格的廣告描述和所看樣板間中具體的品牌寫進補充協議。還要把開發商贈送的面積包括具體位置、使用年限、裝修標准在補充協議中詳細闡述並註明使用權。以上是簽署「補充協議」中的一些經驗,有一些具體情況還需購房者根據自己的特點做出具體的分析。除了購房者自己要求簽訂補充協議,開發商也會拿出一些補充協議讓購房者簽訂,這時候一定要警惕,那麼針對開發商提出的購房補充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購房補充協議的注意事項(一)辨別文字游戲,以免開發商推脫責任。例如,合同約定了違約金比例但補充協議里開發商有約定不超過某個比例,這樣違約過了一定時間實際就不用支付違約金了。(二)警惕開發商利用補充協議轉嫁風險。例如合同里對延期交付作了規定,但補充協議里開發商約定遇到異常困難不能按時交付不屬於違約,這種異常困難是什麼,容易扯皮。(三)注意優先效力,避免糾紛。仔細看補充協議的效力,防止開發商約定合同效力優先,那麼有利於購房者的補充協議就形同虛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