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買賣二手房都需要什麼手續
商品房的來轉讓一般是指房屋的買自賣,其一般流程為:一、查檔:買賣雙方持房產證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檔案大廈國土部門查房檔案。二、制定合同。三、買賣雙方與中介簽訂三方合同或者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把上述內容寫入合同,支付定金給中介公司。四、賣方同擔保公司到公證處進行公證,賣方委託擔保公司辦理相關事務。五、買方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同意貸款後出具貸款承諾書給買方(一般銀行直接通知擔保公司),約7~8個工作日左右。六、贖樓:買方向擔保公司支付擔保費用後,擔保公司向原貸款銀行申請贖樓,擔保公司向銀行出具贖樓擔保,進行贖樓及注銷抵押登記手續,約5個工作日左右。七、房屋過戶:買方同擔保公司去xx市房地產產權登記中心,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遞交房產過戶申請,擔保公司領取回執,需5個工作日。八、交房:買賣雙方辦理房屋交接,水、電等過戶,買方領鑰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② 房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在買賣二手房過程中,不同的情況都可能涉及"公證",雖不是必要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協議,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的。
所謂"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在以下售房、抵押、線上P2P借款涉及房產反擔保、線下借款涉及房產擔保、第三方為線上或線下借款提供房產抵押擔保的各類公證,涉及房產的公證事項均按下述標准執行
一.產權人至今未婚:
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單身證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財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二.產權人已婚(均系初婚):夫妻雙方到場
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結婚證(原件)
財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三.產權人已婚(一方或雙方再婚):夫妻雙方到場
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結婚證(原件)、
再婚方之前婚姻的證明(離婚證或判決書、調解書)
財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再婚且房產是在上一次婚姻期間取得,則需提供離婚證明及相關離婚協議、
判決書或調解書,應表明房產歸屬
四.產權人離異未再婚且房產在離婚前取得的(判斷標准為:產權證、原始購房合同、發票、契稅票任一時間點在離婚之前)
1)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原件)、
離異未再婚證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3)民政局離婚的需出示加蓋備案章的離婚協議且應表明房產歸屬,法院離婚的判決書或調解書中應表明房產歸屬
4)若上述文件中未標明房屋歸屬,亦可由前配偶到場發表聲明確認。
五.產權人離異未再婚且房產在離婚後取得的(判斷標准為:產權證、原始購房合同、發票、契稅票所有時間點均在離婚之後)
1)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原件)、
離異未再婚證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財產類證明材料: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件)、
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六.產權人喪偶未再婚的且房產在喪偶後取得的(判斷標准為產權證、原始購房合同、發票、契稅票所有時間點均在喪偶之後)
1)身份類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結婚證(原件)、死亡證明(原件)、
喪偶未再婚證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財產類證明材料:1.產權證(原件)、原始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發票(原件或復印
件)、契稅票(原件或復印件)
七.產權人喪偶未再婚的且房產在喪偶前取得的(判斷標准為產權證、原始購房合同、發票、契稅票任一時間點在喪偶之前)
此種情況需先行辦理繼承權公證。
③ 買二手房,需要辦理什麼公證手續嗎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正常的交易流程是無需公證的,只有少數情況需要公證版,權例如:
房屋發生繼承、贈與、委託或者涉及到外國人時,需要辦理相應的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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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買二手房在什麼時候需要需辦理公證
房屋交易過程中,在簽約、網簽、面簽、過戶時如果不能到場,根回據規定,賣方需答委託他人到場,此時需要辦理委託公證。一般需帶的材料有: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受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委託書、房產證原件等。遇到房本主人離世,而房產證寫的是離世人的名字,這就需要首先對房產辦理房產繼承。繼承手續分為兩步,不管是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還是遺贈,都需要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由公證處出具繼承權公證書,由繼承人攜帶相關資料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一般需帶的材料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房產證,繼承人身份證,遺囑繼承或遺贈還需提供遺囑及遺贈撫養協議原件等
⑤ 買二手房需要公證嗎
購買二手房,最重要的是認真審查房屋產權的完整性、可靠性。
首先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產權證書正本,並到房管部門查詢產權證的真實性,以及擬購房產產權來源和產權記錄。如房主、登記日期、成交價格、賣方產權的完整性、有沒有被抵押、是否共享等。
其次要搞清楚所購房源是否屬於允許出售的房屋。一般公房必須要原單位蓋章後才能出讓。
與商品房不同,二手房買賣一般都是「個案」。所以有關價格、房況、戶型是否合理、各種管理是否到位、供電容量是否能夠負荷空調等大型家電、天花板是否有滲水痕跡、牆壁是否有爆裂或者脫皮、小區保安水平、物業管理費及收費標准等等。此外,請您千萬不要忘記了解購買的房子已有多長歷史、土地使用期限還有多長;有沒有欠費情況,如物業管理、水、電、氣費等。
在掌握房屋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從多個方面對比判斷二手房的價值。
最後,提醒您,購買二手房時,不要輕信對方,一定要合法、徹底地辦理過戶手續。二手房必須經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完過戶手續,才算真正換了主人,其他任何單位的保證和公證都不算完成交易。
挑選「二手房」四大技巧
住房成為商品,「二手房」交易將成為整個房地產交易市場中最活躍的部分。目前,國家已開始加大促進二手房交易的力度,因此,二手房交易會逐漸活躍起來,但「二手房」買賣不像購置新房那樣一目瞭然,因此,挑選時應格外注意。
查明產權狀況
「二手房」由於大多是隨著住房商品化才成為個人消費品的,「身份」比較復雜,了解其產權狀況非常重要。購房人第一步是要賣方提供產權證書、身份證件、資格證件以及其他證件;第二步應向有關房產管理部門查驗所購房產產權的來源和產權記錄,包括房主、檔案文號、登記日期、成交價格等;第三步要查驗房屋有無債務負擔。另外,購房者還需了解所購房有無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
特別注意的是,產權有糾紛的或是部分產權(如以標准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共有產權、產權不清、無產權的房子,即使房子再好也不要買,以免成交後拿不到產權證。
看清房屋結構
「二手房」的結構通常比較復雜,有些房子還經過多次改造,結構一般較差。
選購時,不僅要了解房屋建成的年代,現有建築面積和使用面積是否與產權證上所標明的一致,房屋布局是否合理,設施設備是否齊全、完好等情況,更要詳細考察房屋的結構情況,了解房屋有無破壞結構的裝修,有無私搭、改建造成主體結構損壞等隱患。為此,可以到房管部門的檔案室查詢原建檔案,看看圖紙資料,打消疑惑。
考察環境和配套
舊房子一般位於市區地帶,建築密度大,周邊環境已經形成多年,一般較難改變。要認真考察房屋周圍有無污染源,如噪音、有害氣體、水污染、垃圾等,以及房屋周圍環境、小區安全保衛、衛生清潔等方面的情況。對房屋配套設施的考察主要有:水質、水壓、供電容量、燃氣供應、暖氣供應情況和收費標准以及電視接收的清晰度等。走訪一下周圍的鄰居,對這里的環境和生活方便度會有更深入的了解。
了解物業管理狀況
對物業管理的考察,主要是考察物業管理企業的信譽情況和服務到位程度,看看保安人員的基本素質、保安裝備和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服務態度如何,小區環境衛生、綠化等是否清潔、舒適,各項設施設備是否完好、運行正常等。還要了解物業管理費用標准,水、電、氣、暖的價格以及停車位的收費標准等,了解是否建立了公共設施設備、公共部位維修養護專項基金,以免日後支付龐大的維修養護費用,出現買得起住不起的情況。許多公房出售後陷入了「無人管」的狀態,選擇時宜慎重。
⑥ 買二手房需要怎麼做公證
現行的二手房交易不需要做公證,《物權法》規定,房屋等不動產是以產權登記為准。只有當買賣雙方有一方當事人因個人原因不能到場辦理各項交易手續時,需要辦理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相關事宜的委託公證;或者因售房方未取得房產證或交易臨時受限制等不能當即進行交易的情況下,買方為保證自己的利益,辦理合同公證。
《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是司法部門與建設部於1991年8月31日聯合下發的辦理房產公證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規定:
1、繼承、贈與房產,當事人應當先辦理繼承、贈與公證,然後持公證書和有關契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所有權轉移行為,必須辦理公證,然後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登記等行政手續;
4、各地房地產管理機關與司法公證機關可以根據本地情況,制定本地其他房產事項必須公證的規定;
5、有關辦理公證和房產登記的程序事宜。
除《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外,國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如國務院《關於外國人私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規定》規定,辦理涉及房屋所權登記或轉移、變更登記手續的證件必須辦理公證。
⑦ 去公證處公證二手房買賣合同,買賣雙方需要帶什麼證件去
需要帶以下證件:
1、登記申請書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網上簽約的當地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原件
5、買賣雙方當事人約定通過專有賬戶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應提交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託管憑證原件;買賣雙方當事人約定自行劃轉交易解散資金的,應提交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劃轉聲明原件
6、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原件
7、房屋所有權證上的房屋登記表、房屋平面圖將產權人名字遮蓋復議買方人數+1份
(7)二手房都需要公證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
1、購房資格核驗(住宅類)
2、網簽合同
3、地稅部門核定契稅
4、房屋發證大廳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其他資料:
(1)住宅類房屋買賣的,還需提供購房資格審核時申報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結婚證明、戶籍證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產已購共有住房轉移的,還應提交《在京中央單位已購公房變更通知單》原件
(3)已購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出售,確需出售的,需提交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的證明原件;滿五年出售的,需提交產權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部門開具的放棄回購權的證明
(4)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證明
(5)標准價、優惠價提交補交房價款證明或滿65年工齡的證明原件
(6)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產的)
(7)整宗劃撥用地或者整棟樓房佔用劃撥土地的,提供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
(8)商業配套設施轉讓的,還應提交按規劃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諾原件
⑧ 二手房交易為什麼要公證
1、買賣合同公證
主要針對房屋買賣當中交易一方為境外人。根據相關規定,在房屋買賣過程當中如一方為境外人,則買賣合同必須經過公證後方生效,否則將無法送交易中心交易。
2、委託公證
主要指上家或下家無法親自辦理相關房產過戶手續,只能委託其他人或中介公司辦理相關公證手續。由於手寫委託書無法確認其真實性,交易中心一般會要求,無法親自到場的當事人,出具公證後的委託書,方能為其辦理相關的過戶手續。由於現在二手房大多通過中介公司來交易,中介公司為方便交易,一般會要求客戶辦理委託公證手續,所以,不論是境外人還是本地人,在二手房交易中都會辦理相關的委託公證手續。委託公證費則因委託內容的不同而分為人民幣300元至500 元不等。
3、貸款合同公證
境外人如需貸款,則其貸款合同必須經過公證處公證生效。只有經過公證後的貸款合同,交易中心才會受理並辦他項權利證明。貸款公證費為貸款額的0.3%。
4、贈與公證
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還有一種贈與方式,即業主自願將房屋贈與他人,並要求將房屋產權人名字進行更改。贈與行為必須進行公證。有的人可能會認為將房屋贈與他人,費用會比出售房屋少。其實,在不考慮房屋價格的情況下,贈與所產生的稅費比買賣產生的稅費要高。贈與公證費為合同總價的2%。
5、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公證
雖然現階段,部分期房轉讓可以不經發展商同意進行交易,但是發展商不願提供相關的預售合同。交易中心規定,交易雙方必須提供足夠的預售合同,方能交易。因此,下家必須拿上家的預售合同,辦理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共六本以上的合同,前往交易中心辦理轉讓手續。這種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收費為人民幣 300元至700 元不等。
出現以上任何一種情況就需要房產證公正 希望這個回答對你有幫助
⑨ 二手房上市需辦哪些公證手續
您只有在將房屋產權證上的產權人名字變更為自己的名字後,才能真正擁有房屋的產權。要辦理產權變更,您必須先辦理繼承公證,證明您的繼承人身份和所應繼承的財產份額後,持繼承公證書到房屋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另一種可能出現的情況是:與您共同擁有房屋產權的產權共有人,不同意對出售房屋,為妥善解決您和共有人的分歧,您可以通過辦理析產協議公證將房屋劃分份額,由您購得其他共有人的產權份額,變更產權後進行出售。 同意書公證。 根據有關規定,二手房出售要徵得共同居住人的書面同意。由於房屋產權和居住使用權可以分離,二手房多為多人共同居住(或落有多人戶口)和使用,沒人願意購買帶著住戶的房屋,同意書便是要共同居住人表明他們同意您售房,同時承諾在您售房後他們放棄對該房的居住使用權。如在共同居住人中有產權共有人,還要一並解決該產權共有人對您全權處理其產權份額的委託等等。同意書的內容將直接影響到您後面售房合同的內容,如解決不好會因共同居住人的不配合而使您違約。您可以讓公證員指導您與共同居住人簽署一份完備、嚴謹的同意書,並對同意書進行公證,以使您的同意書取得法定的證據效力。委託書公證。 委託書公證包括產權共有人對您全權處分其產權份額的授權書公證和您對中介機構的委託協議公證兩種。 買賣合同公證和貸款擔保合同公證。 這些公證主要是為了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提供法律意見書和貸款合同審查等服務。提存公證。 二手房買賣合同在實際履行中,房屋的交付是一個突出的問題。因為購房合同的簽定到產權證的變更須一段時間,交房等不等產權證下來?交了房款,房屋實際使用人(如承租人)不騰房怎麼辦?如購房人擔心房子不能如期騰出而不願先交出房款,那麼配合買賣合同公證,您可以辦提存公證,將房款提存公證處。這在法律上視為您已履行了交款義務,售房人可在此基礎上按合同實施騰房、交房義務;若雙方均按合同履行了自己的義務,則公證處會根據雙方的指示將房款移交給售房人,否則仍可退還購房者;您出可以在條款中約定:移交房款之日為入住之日,在公證員監督下完成交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