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購買二手房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1、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應仔細查看合同細則,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二手房不同於一手房,購買、時應該更加註意,特別是涉及三方條款的問題時,購房者應特別注意。
容易引起爭議的條款主要出現在房地產合同的補充協議和附加協議,購房時需對這些補充協議加倍小心;保存好購房的各種書面材料,若是復印件則要求房地產商蓋章;如果交房時房產不符合要求,應拒不接收,遇到不懂的條款應及時咨詢相關專業人士或者律師。
2、部分中介公司不與買方簽訂正式的居間合同,採用《房地產買賣意向協議書》要求買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意向金「以示購買誠意」。一旦中介公司收到該筆費用後就會利用它牽制委託人,使其不得不簽訂買賣合同。
同時中介在賣方不知已收取意向金的情況下,再與賣方「侃價」,收取差價。因此,「意向金」不可交,《房地產買賣意向協議書》也不能簽。
(1)二手房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問題擴展閱讀
購房要注意的事情
1、在中介公司製作的格式合同中,往往會設定「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簽約期限,如果買賣雙方在約定期限內不能簽約,那麼就必須承擔違約金」的條款,但是又規避應盡義務,比如房屋是否已有產權證、是否存在共有人,房屋的必要居住使用條件等。
2、一旦買賣方因諸多分歧不能按期簽約,中介公司就會索取違約金。因此,建議購房者看到合同中有「違約金」的字眼,一定要仔細斟酌,咨詢相關法律人士後再簽合同。
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3、在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中,賣方收取定金僅出具定金收條而未簽訂任何合同,導致後來雙方是否違約難以查清的,應當由收取定金方承擔相應合同約定不明的後果,房屋被另外轉賣的,由收取定金方承擔定金責任。
Ⅱ 買二手房簽合同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這回答值50分+的,呵呵。
注意: 房款具體如何轉;手續辦理的時間(因為房子不內能一下就過到你手,容所以要把每一步的最晚辦理時間寫到合同上面);什麼時候交房,這也是最重要的,我們這邊一般都是全款到位的3天之內。
我說的是產權房子。
Ⅲ 買二手房簽購房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購買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需要謹慎,很多糾紛問題的出現就是因為合同條款的不明確造成的。也就是說,如果想要避免日後發生不必要的麻煩,買二手房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多加註意。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二手房在簽合同時需要注意的一些問題,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以下問題:
1、查看是否有不平等條約
買家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檢查合同上有沒有不公正條款,一旦發現立即當面指出,檢查清楚前不要簽字。若遇到在沒有雙方簽字蓋章的情況下,合同上的塗改是無效的,如果房東拒不履行合同約定的款項,可以申請走法律程序。
2、注意產權陷阱
二手房交易以來,產權陷阱就是導致最多購房者中招的陷阱之一。
產權陷阱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首先「賣房者」可能非二手房的產權人,這種情況應在簽訂合同前查明賣房人的身份,立即中止與之進行交易,因為其中可能存在欺詐,即使不是欺詐,購房人在履行自身義務後亦無法取得產權。
其次,賣房者可能將房產用於抵押等,這種情況多出現在購房時沒有立即交接產權,賣家在簽訂賣房合同後,再持產權證去銀行抵押房產進行貸款,一旦幾年後銀行方面強制執行房產,賣家往往已經不知所終,購房者就只能吃啞巴虧。應對這種情況,購房者在簽訂買賣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合同上有沒有雙方何時交接產權證的時限,最好是當即付款後,當即交接產權。
此外,產權陷阱還有很多其他的形式需要注意。產權證問題不能忽視,仔細甄別產權證,看看賣房者是不是真正的所有權人,而非僅為使用權人。
最後,我們還需要留意一點,房產是否是被法律允許進行上市交易的。有很多房產是是法律不允許進行買賣的,不能買的二手房主要有:
1、已經列入拆遷公告范圍內的房產。
2、產權有爭議的房產
3、共有產權房產,未經其他產權人書面同意的。
4、期房。
5、未領取產權證書的房產。
6、已經抵押的房產,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
7、已經被法院查封和凍結的房產。
8、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房產。
9、小產權房。
10、軍隊、醫院、學校產權的公房,如果同該單位的辦公場所在一個院區的話。
以上這十類房產交易會存在很大的風險,購房者在買房時一定要避免購買上述的這些二手房。
上述文章就是購房者在買二手房簽訂合同時要注意的一些問題,購房合同的簽訂就代表著具備了法律效應,因此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多加謹慎,盡可能的排除一些可以發生問題的風險。希望本文能夠給大家帶來一些幫助。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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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二手房買賣合同需要注意什麼,有什麼注意事項
二手房買賣合同需要注意:
1、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2、一定要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准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並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3、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
4、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5、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6、開發商提出的自己認為不合理的條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進行協商,如果購房者利益在合同當中無法保障,而開發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補充的話,購房者有權重新選擇開發商及樓盤。
7、如需要修改合同信息,在上報房地產市場信息網之前,開發商和購房者還可以協商變更合同信息,一旦上報之後,電子合同的核心內容(核心內容:購房者姓名、身份證、購房價格、付款方式、合同面積、房號、戶型)將不能進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核心信息,則需要在合同備案軟體上「申請撤銷簽約」,重新進行簽約。經雙方協定,24小時內允許撤銷網上簽約。
8、在商品房簽訂的3個工作日內,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需要變更合同的就核心內容以外的相關條款,開發商企業可以調閱,重新修改列印電子合同。超過了3個工作日或者已經備案,無論是核心內容還是核心以外的內容,均買賣雙方協商一致,持備案合同和合同變更申請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房屋買賣過程中需要注意事項:
1、房產權是否清晰,房產權是否完整,房產證是否合法真實有效;
2、房屋結構是否合理,有沒有違規建設;
3、確認房子的物業配置是否完善;
4、確認房屋現在價值是否符合賣價,可聯系專業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5、購房者若需要貸款買房,需要跟銀行確認該房產是否獲得銀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