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二手房強制過戶怎麼操作
由買方來付稅 所以如果可以以後賣方付稅的話肯定能把房價降下來
② 二手房賣家夫妻一方不能來配合過戶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嗎
一、法院強制執行房產過戶嗎
>眾所周知,要取得房屋等不動產的所有權,僅僅基於交付而取得實物佔有還不夠,還必須辦理過戶登記手續。這是物權公示原則的要求。因此,在房屋給付判決中,義務人的義務就不僅僅是將作為判決標的物的房屋交付給權利人,由於現行房屋過戶登記採取出讓人與受讓人合意轉讓制度,所以義務人還應當向權利人提供辦理過戶所必需的手續資料,如作為出讓人在有關手續材料上簽名。這樣看來,房屋給付的判決包含了實物交付和協助辦理過戶兩項義務,兩項義務構成一個完整的權利轉讓,缺一不可,所以不能認為後一項義務是前一項義務的附隨義務。
>在房屋給付判決中權利人在義務人拒絕配合協助辦理房屋過戶的情況下,是直接向房屋登記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過戶,還是向法院申請執行,房屋登記管理部門再憑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過戶呢?這一點存在爭議。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規定:「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這是人民法院就辦理產權過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的明文規定。如果當事人可以憑具有給付內容的裁判文書直接向登記部門申請辦理過戶,則該條規定就無從適用。而且,與當事人直接憑裁判文書申請辦理過戶相比,由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向有關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的運作模式,更能體現效率。
二、財產分割判決
>從訴訟理論上看,離婚案件中許多問題都與一般民事案件有別。如果認為離婚案件的裁判文書上有關財產分割的內容都歸類於確權判決,則這些處理結果都無法申請強制執行。不但不能申請法院強制辦理不動產過戶,而且也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動產或不動產的交付。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在實際中可能產生負面效果。
>實際上,有關財產分割的裁判內容,可以分別構成確權判決或給付判決。具體為:1.具體動產、不動產被夫妻一方實際佔有、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裁判又確定歸其所得的,這項裁判構成一項確權判決,此時不存在執行問題;2.具體動產、不動產被夫妻一方實際佔有、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裁判確定歸另一方所得的,構成一項給付判決,此時應當認為裁判中實際上包含給付義務,權利人可以據此申請執行;3.具體動產、不動產被夫妻雙方共同佔有、登記在雙方名下,裁判確定歸其中某一方所得的,也構成一項給付判決。
③ 什麼情況下二手房違約可以強制過戶
按照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具有設立、變更物權的效力。因此您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決到當地房管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如果房管局、被執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會給房管局發協助執行函,將房產過戶到您的名下.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一條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
第四百九十一條 經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同意,且不損害其他債權人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經拍賣、變賣,直接將被執行人的財產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抵償債務。對剩餘債務,被執行人應當繼續清償。
第四百九十二條 被執行人的財產無法拍賣或者變賣的,經申請執行人同意,且不損害其他債權人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將該項財產作價後交付申請執行人抵償債務,或者交付申請執行人管理;申請執行人拒絕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執行人。
第四百九十三條 拍賣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債的,標的物所有權自拍賣成交裁定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接受抵債物的債權人時轉移。
第五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房產證、土地證、林權證、專利證書、商標證書、車船執照等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辦理。
④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賣方違約不辦理過戶,買方可否申請法院強制過戶
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需要先通過法院判決,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條 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
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執行員應當將強制執行情況記入筆錄,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
強制遷出房屋被搬出的財物,由人民法院派人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因拒絕接收而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第二百五十二條 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託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4)二手房如何申請強制過戶擴展閱讀:
1、下列情況的不適用繼續履行,第一百一十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2、解除合同,適用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1)定金罰則,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定金條款,或者另外訂立了定金合同,則可以適用定金。
以定金方式承擔違約責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違約時,不得要求對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數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超過部分將不被視為定金。
(2)違約金,如不適用定金罰則適用違約金。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者計算方法,並且約定不違法,也無明顯不合理的,則適用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但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如果約定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⑤ 二手房只付定金可以要求強制過戶嗎
需要看你們買賣合同的約定,。
如果買賣合同約定支付定金必須過戶,那麼,買家可以憑合同主張過戶住房,賣家違約,買家可以憑合同起訴維權。
⑥ 二手房賣方違約,買方能強制過戶嗎
可根據合同提出違約金補償。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可能出現違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出賣人逾期交房、逾期辦理過戶手續、逾期遷出戶口;
2.買受人逾期付款、因買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3.買方或賣方單方違約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4.房屋質量問題的違約責任;
5.房主在交房時轉移或更換房屋附屬設施或屋內物品的違約責任;
6.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產生的其它違約情形;
上面提到的1、2兩項屬於逾期履行義務的違約行為,3屬於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根本違約行為,4、5屬於履行義務不當或不符合約定的違約行為。